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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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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MART (for 2)在高速公路可是靈活得很, 車速還不慢, 令人印象深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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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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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西濱遵守限速的汽車也沒幾輛吧! 我開汽車上高速公路 限速100的地方跑110 限速110的地方跑120 也是很常被超車 汽車猛超車亂鑽 給你硬卡哪次開車沒遇過 只不過兩輪比較會鑽罷了 重機能上高速公路的話 可免於汽車的塞車之苦 將會吸引更多人騎重機 這是騎車的一大優勢 捨棄了汽車的舒適 而達到跟汽車相同的性能 如果一個人的時候都騎重機 高速公路根本不會塞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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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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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我騎車, 我會希望別人多尊重機車騎士的路權, 汽車不要佔用慢車道; 如果我開車, 我會希望通通不要開放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給那些重車, 因為重車上來這裡.....交通會更亂。 這是"本位主義"作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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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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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裝那個翹大牌的如果被條子抓到還要罰 300 元, 小弟幾年前被北投分局抓過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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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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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我同意,如果交通規則規定,在高速公路當汽車走走停停時,機車可以從兩車之間鑽過去繼續走,而不需一定得變換車道超車,那我也要買台重車,假日就騎高速公路回家,順便嘲笑一下被我鑽過,還塞車停著的汽車駕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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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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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再完善, 給一群沒是非觀念的還是一樣爛 (有常去重車論壇的應該知道有哪些骯髒行為)
ps指某些人, 不是全部 此文章於 2006-09-28 04:37 AM 被 chau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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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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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同意,如果一個人的時候,都騎輕機車或重機車,則不要說高速公路,即使台北市區也不容易塞車。 如果一個人、兩個人、三個人、四個人的時候都座公車、火車、捷運,那早就不會有這麼一大堆這種塞不塞車、汽車、機車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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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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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絕對反對那些重車上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跟我們搶路權, 沒有幾個開車族會贊成這提議。 重車再騎上來這裡肯定會更塞, 那還稱做「高速公路」嗎? 個人淺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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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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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換個方向想 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 就不會有這麼多人開汽車 自然就不會這麼塞 一台一般汽車上高速公路 可以抵三台重機的空間 真的要讓高速公路減少塞車 最好的方法就是高乘載 汽車未滿四人不得上高速公路 而不是不讓重機上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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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送八力的弟子, 恕我不屑回應你的發言
文章: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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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就是本位主義作祟... 現在台灣的高速公路只有離峰時期才是高速吧...車流高峰時期..叫高速 別笑死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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