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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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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意義在于提高犯罪的成本代價.
一個正常人是不會去殺人的,普通人一般是受不暸良心一輩子的折磨.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有良心,確實有人可以擺脫良心的譴責.這時候就需要刑法來提高犯罪成本,即使有些人有心殺人,但是想到幾十年牢獄的代價,就會卻步,因為風險太大. 亂世用重典的意義也就在此.當社會道德淪喪,第一層的良心心理防綫早已經突破時,就不得不提高犯罪成本代價來阻止犯罪.愛的教育不是不對,但不是所有人都吃這一套.愛的教育也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當犯罪的代價較小時,更多的人就會冒險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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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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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來提高犯罪成本...推這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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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能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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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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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重呼籲:
飆車族、中輟生你們想砍人的時候 就找人本基金會的成員或家屬下手 人本基金會一定會保障你們的人權 他們會用愛來感化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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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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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些人之中,有沒有人對台灣教育界有影響力?如果你有親戚朋友在當中、小學老師的,麻煩你直接問他們就好。講太多搞不好還會被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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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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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Usa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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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要不要看看日本時代和現在的犯罪率! 我主要是說現在的情況應該要先重罰再教育。 從您的觀點來看我不清楚要花多少時間才能完成愛的教育,也不知道在實施愛的教育這段期間要出多少人命!但可以確定的是加重刑罰可以保護更多善良的人! 要不然請您根據人本的作法指導一下我們該如何做才能杜絕飆車族砍人然後再教導他們的期間又能防止一般民眾受害! 補充說明一下我反對現在人本的原因是在於他們時間點沒有抓好,不懂順時勢而為,有理念是好事,但是請看時間點! 此文章於 2006-05-17 05:44 PM 被 pili9103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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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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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說得好
要因材施教!! 至於[教]的方法 個人不排斥愛的教育或是鞭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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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土城人
文章: 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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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ievil 兄
是否可以請您真正來擔任國小、國中教職兩年後再上來發言? 無惡意! 如果可以,您先報名師資班,考上後,明年可以先擔任實習教師, 後年順利的話,應該可以成為正式教師, 兩年後您再上來發言,也許會有截然不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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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電腦、攝影,旅遊、玩車其實也是我的最愛! ☆雙核遊戲機 E8600 oc 4.3G+P5Q-E+G'Skill-DDR2 1066 2G*2+ ATI 4870 1GB ☆四核轉檔機 Q9550 oc 3.77G+友通DK P45+創見D9-DDR2 1G*4+ nVIDIA GTX285 1GB 攝影器材: Nikon D80 Canon EOS 3 / 300D / 450D SONY W300/FujiFilm F100FD+F50fd/Sony 707/Sanyo J4
此文章於 2006-05-17 05:47 PM 被 leeway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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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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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若知道什麼就說,您這樣天曉得要表達什麼, 別人要告您,也要您是污衊或說謊才成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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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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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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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應該拿白堊紀 跟現在來比犯罪率才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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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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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您要不要比較一下今昔的人口數、社會結構與組成? 「人本從來沒有認為犯錯不需受到處罰」 殺人放火有法律規範應受的懲罰,『人本』又不是說人不必受罰 問題在於,這些人受罰後,要如何不再犯?甚至一開始就不犯? 光靠處罰,可能嗎? 我也不是不贊成調整刑罰的輕重來遏止犯罪, 但前面我也有提出「酒駕」的例子, 罰金增加了,取締嚴格了,酒駕並沒有減少啊! 您要如何證明加重刑罰可以遏止犯罪呢? 再說,就算把這些人抓起來鞭打一頓, 您敢保證這些人不會再犯?還是犯的更有技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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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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