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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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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SMF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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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套破掉? 可不可以請樓主分享一下是哪個牌子..
挺恐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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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shinjuku,Tokyo
文章: 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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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要用生命去唸的...
首先 先向各位熱心的大大說聲抱歉
因為正確的法律觀念是開板大大以及許多PCDVD網友知的權利 個人意見.. 第一.關於有網友提到開板大大和其17歲女友發生性關係會觸犯刑法 1.所謂準強姦罪 舊刑法 第221條(強姦罪及準強姦罪)─ 對於婦女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之者,為強姦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姦***未滿14歲之女子,以強姦論。前兩項之未遂犯罰之。 2.新法廢除強姦罪名詞 改稱妨害性自主罪 民國88年4月21日修正刑法第16章 章名 第221 222 224 226..下略 緣刑法第16章章名已改為妨害性自主罪 此次修法目的是因應社會變遷 修法前本章章名為 妨害風化罪 所保護的法益為社會善良風俗 但是隨著經濟發展 民主化進步 社會觀念隨之變遷 社會風俗習慣也不同以往 故將本章章名以及部分條文修正 故新法限縮地改為保護個人性自主權利. 3.刑法第227條(和未成年人性交) (首先必須注意 法律上 "幼童"係指未滿7歲之人-無行為能力之人) 因為未成年人(非幼童)心智尚不純熟 且身心未健全 是以本條刑法保護的乃是個人身心健全發展的法益 觀諸本條各項構成要件 處罰條件皆為 a.未滿14歲男女 b.滿14歲未滿16歲者 板主大大女友已滿17歲,故不符本條客觀構成要件 即不必擔心觸犯刑法227條 4.刑法第221條( 強制****罪) 本條舊法為強姦罪/準強姦罪 修法後稱為強制****罪 乃指以不正之方法為****者,直言之,開板大大與其女友想必是 你情我願行魚水之歡,當然欠卻客觀構成要件. 即亦不必擔心會觸犯本條罪名 5.告訴乃論? 刑法第229之1 未滿18歲之人犯刑法227之罪者 需告訴乃論 所謂告訴乃論 是指 "被害人要告訴 公訴機關才會發動偵查" 又開板大大已滿21歲.當然不可能有機會讓女方家長有"告訴"的機會 就算對方憤而對板大提出告訴,檢察官也會以刑事訴訴法第252條第1項第8款 為不起訴處分. 縱合上述,板大可以將刑法拋諸一邊了,因為它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但是!!!!!!!!!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第二.有關民事的損害賠償 雖然板大可以免受刑事訴訟之累,但仍免不了民事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民法193條(侵害身體 健康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民法195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本條包含"貞操" 因為板大女友未滿"20"歲 在民法上為限制行為能力之人 無法完全自主地決定,處分,意思撤銷,變更,形成民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就是不能"自己決定"是否對板大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 (通常都是你女友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決定) 關於上點,板大要先有心理準備.... ------------------------------------------------------- 最後 我想提出針對"小生命"的看法. 生命是無辜的,但是是否保全了小孩的生命才是最正確的決定呢? 當然我能肯定版大對女友的真心 只是在衝動的想當"男子漢" 之際 也該想想 你女友才17歲..離她小學畢業還不到5年.. 就要成家當媽媽 這樣做公平嗎? 真正的男子漢 就是要有能耐跟能力 給對方最好的生活和幸福才是呀... 好好想想吧..加油 祝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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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守護你媽媽
文章: 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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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難聽點,有本事玩,就有膽子承擔,怕也沒用
搞未成年少女,自己看著辦 不想罵你髒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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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從酗咖啡的城市歸來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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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 為啥沒人提到跟女方家長的關係好不好? 還是我真的跟現實脫節太久了? 交女朋友都到了上床的地步了, 還跟對方家長不太熟嗎?
我的意見是, 如果是玩玩的就算了, 懷孕了就墮掉, 反正是玩的嘛, 雙方早該有體認這是一段沒有結果的肉體關係, 可是如果真愛對方, 不管孩子拿不拿掉, 都要去負荊請罪, 最起碼讓未來的丈人岳母知道你是個負責任的男人, 你是愛他們的女兒的, 你是很願意娶他們的女兒的, 並不是只是因為有了孩子而想要負責, 最後再讓雙方家長根據目前你們的經濟情況來決定要拿還是要娶, 這是我的做法. 如果你堅持不要讓雙方家長知道, 只想趕快了事, 然後像啥是都沒發生過,繼續過你們的生活, 就像其他人講的, 找間私人診所, 問一下能不能墮胎, 花錢了事是很簡單的, 可是我保證你會後悔一輩子, 這應該是你一生中到目前為止所要作的最重大的決定, 你知道怎麼做是對的, 也知道怎麼做是錯的, 如果你能忍受一輩子背著這個錯誤的決定而不感到什麼, 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你也不用再理會提他人的建議了, 因為....沒有意義... 老實跟你說吧......我真的很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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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人不癡狂枉少年", 少年時幹過的蠢事還真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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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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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年頭,應該蠻多打回本壘,卻連對方父母是誰都不一定知道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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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夏日街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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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這年頭畜生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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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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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醫院再檢查一次吧.. 有時驗孕棒還真的不一定百分百準確..
在來是你應該是跟你的女友討論吧..在這的夥伴們只能給你意見..不一定準確 未來的路還是你和她要一起走下去,先尊重她的意見吧.. 和她一起面對家人比較好 別自個亂做決定.. 畢竟這不是兒戲. 墮胎和藥用RU486會傷害她的身體和小生命 別亂來.. 萬一傷了身體和扼殺了一個小生命,可是會後悔一輩子的... 和你的她討論看看吧.. 在下是認為尋求大人的解決是會比較好的一件事. 祝 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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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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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真糟糕呀.........
做之前怎麼不好好想想哩.....未滿18耶..... 順便問一下....... love完後 , 到何時才能確定有沒有中獎呢?... 做完的後2~3個禮拜用驗孕棒會準嗎?... 還是得等小妹來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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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防彈狗屋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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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敢吃未滿18歲的妹妹,就要有吃上官司的準備
敢作敢當 現在的社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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