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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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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段言論還是很有問題 難道所有廠商的老闆都是想一親芳澤嗎? 其中找林志玲代言的有唐安琪,難道唐安琪是同性戀? 找徐乃麟與唐立琪的廠商也想一親唐立琪的芳澤嗎? 如果林志玲只是單純代言,徐乃麟應該向她及廠商道歉 因為林志玲明知對方找你代言是為了一親芳澤,仍願意代言,不是等於賣肉? 此文章於 2004-09-02 12:58 PM 被 sc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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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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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贏,大家曝光率都提高很多
就算是負面消息又如何呢? 台灣就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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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悪滅
文章: 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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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標題讓我想到...
當初在看"咒怨"和"咒怨2"的時候, 伽椰子也是"曝光率太高",導致恐怖感少了一大少, 徐乃麟的話,前面的我認同, "曝光率太高"的確少了一種神秘感, 有時候還會把"靠,又出現了,有完沒完啊"這種想法脫口而出,<==個人意見,別見怪 後面那句的確是有一點酸... 這可能和徐兄最近的Leto廣告被罰錢的事情有關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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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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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這次事件只能說...媒體不長眼,乃哥好運氣.因為"一些"廠商的老闆想一親方澤, 就文字面解釋,就已經先打馬虎眼了~除非有老闆白吃到對號入座.... 另外林志玲當然更不可能為此事件澄清,更不可能對號入座~ 所以只能說,媒體的一時不察,造成林志玲的傷害~也造成兩位大哥的誤解... 無知的百姓,只能看媒體在作秀....任憑媒體擺佈,不是嗎?(不要臉的媒體竟然還拿此 議題為即將撥出的節目作****,啥咪還原現場有的梅的..唉) 這就是所謂改革過後的多元化社會~ >.<!!!打馬虎誰都會呀..看看"新莊" 淹水都沒人鳥就知道了,誰叫某人是"大姐"~沒人敢動她~ 此文章於 2004-09-03 03:05 AM 被 cafu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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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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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竿打翻一船人啊,真不像成熟男人說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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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家裡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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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4+1 引言真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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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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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的總結論就是
1.網友說話可以不負責任 2.大家都知道媒體很濫,但通常網友都是一窩風跟著媒體 3.既定印象很容易造成言論的不公正,譬如某樓上說 因為林志玲明知對方找你代言是為了一親芳澤,仍願意代言,不是等於賣肉? 邏輯本身就有很大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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