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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Toluba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041114/21380551/
https://kknews.cc/zh-tw/fashion/v9rzp62.html
高價海報隨便GOOGLE都可以找到,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牆上張貼的眾多文物,價值由誰認定?
價值沒有認定之前,如何推論微罪不罰?


被撕的海報一張賣你5000新台幣,你買不買?

製作海報的學生應該會感激你,海報的市值居然這麼高檔。

你能不能先搞清楚現實和幻想的差別?
     
      
舊 2019-10-17, 02:00 A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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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BJ4
我快笑死了 鍵盤手檢察官前面說勾引陸客撕毀學校海報,要是能衝到一天抓100人的業績,國庫一個月就進帳15000萬

後面又說他跑了國庫才能入帳

你在自打嘴巴?





BJ4腦功能障礙者,棄保潛逃才能沒收保釋金,沒落跑怎麼沒收?

這是你家習皇帝教你的搶錢術?
 
舊 2019-10-17, 02:15 A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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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BJ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引用:
作者leeko



BJ4腦功能障礙者,棄保潛逃才能沒收保釋金,沒落跑怎麼沒收?

這是你家習皇帝教你的搶錢術?
引用:
作者leeko
勾引陸客撕毀學校海報,要是能衝到一天抓100人的業績,國庫一個月就進帳15000萬
你看看你前面打的 根本就沒有提到棄保
是我提出了你才加的




這樣還能扯

此文章於 2019-10-17 02:23 AM 被 BJ4 編輯.
舊 2019-10-17, 02:22 A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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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4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Toluba
你會因為打壞鐵門就潛逃出境不再回國?
不會嘛,所以理所當然檢察官不會限制你出境
但觀光客不一樣,他們出境後有極大的可能就不再入境
拿兩者來類比根本不倫不類
無法認定情節輕重前,限制出境本來就是個選項


檢察官怎麼ˊ知道你會因為打壞鐵門就潛逃出境不再回國?

你的額頭上有む我是好人め浮水印?

檢察官你怎麼ˊ知道觀光客不一樣,他們出境後有極大的可能就不再入境

觀光客的額頭上有む我是壞人め浮水印?



而涉嫌動手的李姓陸籍男子,雖然被逮後強調「很後悔、想和解」,
但仍被警方依毀損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今天(7日)晚間檢方偵訊之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



害死薛定岳免繳5萬就回家 檢曝原因

基隆地檢署偵訊毒蟲王耀德,29日凌晨諭令以5萬元交保候傳,但因他交不出5萬元保釋金,後改為限制住居,按時向轄區派出所報到
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E5%9B%A0-No1j2M

大甲鎮瀾宮線上光明燈傳弊案 副董鄭銘坤100萬交保

台中大甲鎮瀾宮和中華電信合作推出的線上光明燈服務傳出弊案,檢方昨天指揮調查局帶回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等人偵辦,今天凌晨諭令鄭銘坤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候傳。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F%9D/ar-AAIubN7

重大刑案都能偵訊一次釐出案件輪廓,陸客撕海報的動機是有多複雜,要搞到限制出境準備一偵再偵?

甚麼選項不選,偏偏選擇會招來議論的限制出境,自找麻煩。
舊 2019-10-17, 02:44 A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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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leeko
檢察官怎麼ˊ知道你會因為打壞鐵門就潛逃出境不再回國?

你的額頭上有む我是好人め浮水印?

檢察官你怎麼ˊ知道觀光客不一樣,他們出境後有極大的可能就不再入境?

觀光客的額頭上有む我是壞人め浮水印?


你會嗎?我是不會,因為罪名再重也只是毀損
沒必要因為這種罪流亡海外,除非腦袋去卡到

觀光客出境後再回來受審的機會幾乎是零...
除非他腦袋也去卡到

尤其本案是隔天的班機,限制出境哪裡不合理?

此文章於 2019-10-17 02:57 AM 被 Toluba 編輯.
舊 2019-10-17, 02:55 A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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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leeko
被撕的海報一張賣你5000新台幣,你買不買?

製作海報的學生應該會感激你,海報的市值居然這麼高檔。

你能不能先搞清楚現實和幻想的差別?

問題不是海報實際價值多少
問題是你怎麼認定海報的價值?用血輪眼嗎?

我上面都貼連結了,該不會連看都沒看吧
事實就是有些海報的價值超乎你想像

不然這樣問你好了
你是認為撕海報的行為不會構成毀損嗎?還是你認為一定是微罪不罰?

刑法
第 352 條
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第 354 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
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此文章於 2019-10-17 03:10 AM 被 Toluba 編輯.
舊 2019-10-17, 03:02 A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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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0080384.aspx

30歲中國籍李姓男子昨天上午涉嫌撕毀台大校內連儂牆所貼的反送中海報,警方將他依毀損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責付給他的二姑,並限制出境、出海。檢察官今天將李男緩起訴處分,李男須支付國庫新台幣3萬元。

據了解,提出告訴的台大學生會同意不提再議,全案司法程序告一段落,李男也已支付3萬元給國庫。

請問這樣的處置有何問題?
舊 2019-10-17, 03:40 A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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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Toluba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0080384.aspx

30歲中國籍李姓男子昨天上午涉嫌撕毀台大校內連儂牆所貼的反送中海報,警方將他依毀損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責付給他的二姑,並限制出境、出海。檢察官今天將李男緩起訴處分,李男須支付國庫新台幣3萬元。

據了解,提出告訴的台大學生會同意不提再議,全案司法程序告一段落,李男也已支付3萬元給國庫。

請問這樣的處置有何問題?


反正他一定會反駁
對某些人來說,認輸是有困難的

這些人越講就越鑽研文字上的一點點精神勝利
越發遠離實際討論的意義

這種隊友我最愛推薦給國民黨了
舊 2019-10-17, 07:51 A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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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麵疙瘩
反正他一定會反駁
對某些人來說,認輸是有困難的

這些人越講就越鑽研文字上的一點點精神勝利
越發遠離實際討論的意義

這種隊友我最愛推薦給國民黨了

就覺得奇怪,不過就是限制出境配合調查而已
又不是他愛人,這麼心疼幹嘛?
舊 2019-10-17, 11:59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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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federer888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480
引用:
作者Toluba
就覺得奇怪,不過就是限制出境配合調查而已
又不是他愛人,這麼心疼幹嘛?



一個是五毛跑外場的
一個是領五毛的鍵盤手來領五毛換便當溫飽
都是兩邊社會底層互相取暖
大概惺惺相惜吧
舊 2019-10-17, 03:49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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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derer88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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