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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W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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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37
引用:
作者sclee
以前有個案例是一人被四人圍毆,四人有武器打他一人,還噴他辣椒水,目的是強押人上車

此人拿出身上自衛的彈簧力還擊,刺死其中一人及刺傷其他三人

法官心證是,為什麼不揮舞刀子,這樣就可以嚇阻四人,沒有必要亂刺一通..(法官可能認為像對空鳴槍的概念) 事實上,被告當時是沒法逃,四個人是一路打他一路要強押他上車
判決書網上都有 自己動手查證一下不難的

一打四、對方1死3傷 防衛過當判10年
https://btrend.amassly.com/post/yBKUQ8Kz0j/

這邊是檢察官認為的事實 --- 蘋果新聞完全沒提的部分
雖然我覺得已經很簡短了,但是還是寫個懶人包
檢察官認為的事實是 : 林哲豪因紛爭被郭崧瑋四人堵到 ,然後
被灑辣椒水後圍毆 , 林哲豪拔出褲子口袋的摺疊刀分別刺了陳
俊瑋、許志維的胸口跟左腹部 , 然後吳恩庭想回車上拿球棒攻
擊,也被林哲豪刺傷腹部跟右手肘 , 三人逃回車子想溜
"郭崧瑋來不及上車 , 林哲豪衝向郭崧瑋朝左胸處猛力擊刺"
1挑4的情況很危險沒錯 , 但別人要開溜了你衝過去往別人心臟捅跟防衛有何關係?

衝向郭崧瑋(斯時站立在A車後方)大喊:『來啊!再來啊!』後,即手持系爭刀械朝郭崧瑋左胸處猛力擊刺
是三個人要逃跑,有個跑不掉被攔下來猛刺

鬼島新聞對於司法判決只寫自己想要的事實,然後帶風向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司法判決也是公開的,與其看完記者寫什麼就信什麼,不如先看完判決書再下判斷比較好


這證明大部分鄉民是沒有動手查證能力 只會憑感覺印象當鍵盤俠先跟著媒體新聞瞎XX扯再說
     
      

此文章於 2018-05-06 12:34 PM 被 TommyWoo3 編輯.
舊 2018-05-06, 12:28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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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Woo3離線中  
0660817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1
引用:
作者manticorejr.
我之前問過一次,但沒被回答,我想再問一次。


鄭捷在公開場合直接先持刀砍人,而民眾受傷後,持其他物品反擊,這樣算是互毆還是正當防衛?


若還手就是互毆,那鄭捷事後被抓,卻因被民眾打到頭而出現腦震盪的現象及骨折,造成他的身體機能傷害,那他的家屬能向打鄭捷的人,成功提告索賠嗎?


換成鄭捷這案例,法官該不會又換成另一種說法了吧,我是指判決吳男這案的法官。

鄭捷或其家人是可以提告,在法院上若遇到恐龍法官的話,官司可以告的贏
但他是想藉由殺人被判死,提告的話,死刑就會一直拖,所以才沒提告
 
舊 2018-05-06, 12:35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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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0817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2
引用:
作者manticorejr.
我覺得這是你的擴大解釋,事實上鄉民並不是全部都支持傷人或殺死對手,你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而就這案例來看,能完全不會意外傷到林男的方法,只有吳男選擇逃跑,才能止戰。

問題是...當下的環境根本不允許他有這種選擇,除非吳男夠冷血,否則他不可能選擇自己跑掉,留下老婆一人,老婆也不見得跑得贏林男吧?

而且林男先持棍棒堵人,影響他人的人身自由,算是已經違反強制罪了吧,之後先持棒打人(在公開場合)算現行犯沒錯吧?

林男種種違法行為,法官這些不考量下去,那不就擺明偏坦施暴者,要不是吳男高壯,一般人可能被打個兩棍就頭破血流,昏倒而無力反抗了,法官不考量這些,只考量林男瘦小,事發後又重傷,吳男輕傷,根本是傳統的死者為大(重傷者為大)的觀念,這樣的判法,讓人怎麼服氣?

並不是不能讓對方受傷
問題是讓人傷得太重

此“等”較輕微之手段
意思是可能還有其他選擇 也不是叫你非奪棒不可
可是在討論的時候 就會不斷自我設限
這樣行不通 那樣不可以
一個身形壯碩的年輕人 有沒有機會制服拿著短棒瘦弱的老人?
法官認為有機會
(甚至當事人可能也“深知”如此)
但是在素昧平生的鄉民眼中就是不可能

當事人的老婆曾經擋在兩人中間調解
傷者也沒有為難她
自動假設 如果逃跑 對方就會報復在老婆身上
這樣是不是有點過度補充?
(接下來例句就是不能冒險啊~)

如果法官說可以馬上上車鎖門報警
可能也有人會接對方會打破車窗 開車衝撞
總之 所有的方案都可以挑出毛病不可行

當然 我並不是說一定要選擇退讓
活得這麼委屈

最後 我要說的是
前面貼的高院判決
幾乎是照抄地院的版本
當事人在一審時沒有請律師
是請公設辯護人
能力許可的話 最好別找公設辯護人...
舊 2018-05-06, 01:02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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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icore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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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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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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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身形壯碩的年輕人 有沒有機會制服拿著短棒瘦弱的老人? 法官認為有機會 (甚至當事人可能也“深知”如此) 但是在素昧平生的鄉民眼中就是不可能


法官認為有機會 (這是事實)

(甚至當事人可能也“深知”如此)

紅字方面就純屬你個人腦補了,要不然你也不會用"可能"這種推測詞句吧,請問你是從哪方面這麼瞭解被告?

我說過了,人不是電腦,人碰上危急情況有可能會出現不可預期的行為,不可能事事皆能算的精準,並把後果都在一瞬間給想好,你總把人當超級電腦看待,這樣的預判是不對的。





引用:
當事人的老婆曾經擋在兩人中間調解 傷者也沒有為難她


就算傷者並沒有想打女人的意思,但你覺得這老公能這麼賭嗎?

若賭錯了,慘的是他老婆,又不是我們這些在網路上討論的旁人,你的意思好像,老公應該賭一把,賭林男不會傷害老婆,自己快烙跑就對了???

此一時彼一時,這話聽過沒,當下,林男可以打吳男洩怒氣,當然不會打女人,但吳男若跑掉,林男不就有可能打這女人發洩怒氣,別忘了他可是火大到持棍棒堵人,當下是有怒氣的。

就算林男一開始沒打女人,也不代表之後不會打,沒發生過的事,要腦補,大家都可以,但合理性要有就是了,而不是完全不考慮到人性這一面,這樣就不對了。




引用:
當然 我並不是說一定要選擇退讓 活得這麼委屈


不然你告訴我,是你會怎麼作?

林男堵住你去路,並主動持鋁棒攻擊,你該怎麼作,才能夠不讓自己與老婆都受到傷害?能完整的全身而退?

基本上,只要還手,哪怕只是撥開對方的手,都可能產生對方自己跌倒的意外呀?


對方犯下強制罪,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並在公眾場合持武器打人,這些都是違法行為,法官有考量這些再下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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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加班費跟鬼一樣】

『瘋狂』就像是「地心引力」,有時候只需要輕輕的推一下就夠了。

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悲慘世界】

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舊 2018-05-06, 01:32 P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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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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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事人在一審時沒有請律師 是請公設辯護人 能力許可的話 最好別找公設辯護人..


被告就沒那麼多閒錢請律師呀,可能是誤以為一審法官會給個很輕量化的判決,想不到事與願違,只好想辦法湊錢請個律師來面對二審官司了。

會花錢談和解,或許也是律師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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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5-06, 01:38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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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2
引用:
作者manticorejr.
法官認為有機會 (這是事實)

(甚至當事人可能也“深知”如此)

紅字方面就純屬你個人腦補了,要不然你也不會用"可能"這種推測詞句吧,請問你是從哪方面這麼瞭解被告?

我說過了,人不是電腦,人碰上危急情況有可能會出現不可預期的行為,不可能事事皆能算的精準,並把後果都在一瞬間給想好,你總把人當超級電腦看待,這樣的預判是不對的。







就算傷者並沒有想打女人的意思,但你覺得這老公能這麼賭嗎?

若賭錯了,慘的是他老婆,又不是我們這些在網路上討論的旁人,你的意思好像,老公應該賭一把,賭林男不會傷害老婆,自己快烙跑就對了???

此一時彼一時,這話聽過沒,當下,林男可以打吳男洩怒氣,當然不會打女人,但吳男若跑掉,林男不就有可能打這女人發洩怒氣,別忘了他可是火大到持棍棒堵人,當下是有怒氣的。

就算林男一開始沒打女人,也不代表之後不會...

OOO深知其在身形、體態上優於XXX,若能適時自XXX手中奪下該鋁棒,即可防衛己身免續遭XXX上開侵害

我用可能 是因為我沒看到法官引用這段主觀敘述的出處
可能是當事人自己坦承的 也可能是法官的認定

我不會覺得出手用推的 有什麼問題
也說過法官的想法太嚴苛

我只懷疑鄉民的各種“不能冒險”
讓他喘氣 爬起來偷襲怎麼辦?只好直接勒死
讓他逃跑 拿武器回來尋仇怎麼辦?只好直接捅死
轉身迴避 剩老婆一人怎麼辦?只好正面衝突(事實上好市多的停車場 到處都是人)

因為各種不能冒險 所以各種建議都不可行
在這樣的前提下
我不認為有能讓人信服的方案就是了
舊 2018-05-06, 01:57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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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q643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24
台灣的法官跟某些人始終認為
每個人都要有能在危險當下冷靜處理事情的能力
但 卻忽略人在生命危險的當下.腦袋有可能根本就沒辦法思考
就好像一個溺水的人手會亂抓一樣
不懂怎麼正確急救的人.就會容易被連著拉下去一起溺死
你能怪那個溺水的人嗎?
你有溺過水嗎?
我有
當時腦袋真的是沒辦法思考.有啥抓啥.
當初救我的人.還被我按下去吃了好幾口水.
所幸我隱約聽到有人大喊"放鬆.不然我沒辦法救你"
當我被拉上岸的時候.我才想到.我一開始就有穿救生衣
我落水的當下根本就可以靠自己漂著
但 這是我落水當下.腦袋浸在水裡時沒辦法去想的事情
我當時一直喝進海水.無法呼吸更不用說冷靜思考
正如許多防衛過當的案例.
很多人總是想著.被判刑的人就是防衛過當
卻從不去試著想想看.處在危險當下的人
有沒有辦法跟一般人一樣的思考
當你面對著拿著兇器要你命的人.
反抗以外.還要確保他沒有能力再反擊傷害你
你要一個沒辦法冷靜思考的人怎麼拿捏分寸?
今天是他防衛過當.把對方打的部分失能.你怎麼知道他是故意的?
如果當下不是那樣.而是施暴的對方又爬起來.把被告打死了
誰又會同情死者?
現今的台灣.殺人幾乎不會判死刑.
卻變成對施暴者絕對有利的環境
他死你有賺.危急當下你打傷他卻還要賠的情況
這真是病態的台灣
為啥總是有人認為.每個人總是應該跟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一樣
碰到危機還能對冷靜對應並思考.
這是要生活在多安逸的環境下才能有的思維?
舊 2018-05-06, 02:05 P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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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7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我不會覺得出手用推的 有什麼問題
也說過法官的想法太嚴苛

你終於把重點及因果關係點出來了

就是因為法官想法太嚴苛

防衛過當?不就是防衛過程中不能讓對方受傷

在司法實務上先動手的人也受傷,的確可反過來提告傷害

如果你在防衛中毫無損傷,先動手的人受傷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你只能做被告,上了法院看法官怎麼判

樓上很多版友提出,最佳方法是以戰止戰,這個被告沒有告對方傷害罪

通常在街上跟陌生人有什麼糾紛,最後打起來,不管誰先動手都會互告傷害

結果...上了法院法官也會勸雙方和解撤告


基本上,這個案給大家一點警惕,被告沒有去驗傷馬上提出反制,也不知事後會變成"重傷害"

也就是不會知道對方因此失去嗅覺

此文章於 2018-05-06 02:23 P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18-05-06, 02:22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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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manticore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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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icorej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BUXTON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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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懷疑鄉民的各種“不能冒險” 讓他喘氣 爬起來偷襲怎麼辦?

只好直接勒死 讓他逃跑 拿武器回來尋仇怎麼辦?只好直接捅死

轉身迴避 剩老婆一人怎麼辦?只好正面衝突(事實上好市多的停車場 到處都是人)


前兩個不是我寫的,你不要扯進來談,那不是我說的,要不就不要引我的言,請針對我的話來談。

我只談最後一個,你說好市多停車場都是人,你這話已經在暗喻林男若朝女人開打,會有一堆正義人士出手相救是嗎?

萬一正義人士準備要出手相救之前,吳男老婆已經挨了幾下,這樣的風險,你叫吳男賭下去呀?

萬一沒人救呢?


就說了,吳男不會也不該這樣賭老婆的人身安全,你卻把這扯進來提,我也無言了。


有一句話叫做兩權相害取其輕。

這中間尺度的拿捏,法官在刑罰的裁量上要拿捏好,責任的分配方面,不能過於偏袒某一方,否則只是在縱容先動手用武器行兇的惡霸,這會造成全國人民有寒蟬效應。

還有就奪棒這事,法官有沒有就此事去作功課,有沒有參考去問問格鬥專家的意見,沒有的話,這種法官也不值得去為他開脫護航啦。

法官下判決會影響到他人的人生,這作為相當重要,不管是被告或原告。

在作下判決之前,多參考各方專家的意見,做些功課是應該的吧,別把自己當成全知全能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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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加班費跟鬼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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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悲慘世界】

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此文章於 2018-05-06 02:29 PM 被 manticorejr. 編輯.
舊 2018-05-06, 02:26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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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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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4
這麼智障的髮棺在鬼島滿街都是啊, 可惜酒駕撞不死幾個....

此文章於 2018-05-06 02:44 PM 被 Lavion 編輯.
舊 2018-05-06, 02:40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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