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east5016
Junior Member
 
east50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G老有關心這篇嗎?
     
      
__________________
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冬令進補缺米酒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舊 2013-01-21, 09:08 AM #10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st5016離線中  
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octapult
個人推測可能是小客車有減速,而小孩子看到小客車似乎有要讓她先過的樣子,就趕快衝過去
而重機因為視線被小客車擋住,沒發現有人衝過來,來不及剎車就撞上了

個人比較納悶的是,左邊那台小客車都減速了,這個重機駕駛怎麼還是不覺得奇怪,照樣沒有減速繼續往前衝?
一般人騎車如果看到旁邊的車輛突然減速,通常都會跟着減速以防該車突然改車道吧?


+1
沒有防衛性駕駛的觀念 ..
 
舊 2013-01-21, 09:09 AM #1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漲 停離線中  
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abo5738
有重機 不一定代表生活水準高
只能說他比較敢花錢在重機上

生活水準高的人 也不代表道德感 就會比一般人高......


在鬼島,某些人的生活水準之所以高,正是因為他們的道德感遠比一般人低...
舊 2013-01-21, 09:11 AM #1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虎斑貓離線中  
jason01428
Major Member
 
jason0142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31
小屁孩真是不要命 確實活該

但騎士嚥不下一口氣踹人

這樣看起來就變成全都他的錯啦

只能說不夠冷靜
舊 2013-01-21, 09:11 AM #1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ason01428離線中  
Sysi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
引用:
作者DCDVD
感覺巧合是紅牌重機
如果改成一般白牌可能不會砲這麼大


回歸主題∼
某些時候騎車上路真的會被一些突發意外給嚇到或氣到
重機在視線死角看不到小孩、閃都閃不了就被衝出小孩撞倒
的確是嚇到+氣到.......

只是怒歸怒!嘴巴上幹樵幾句就夠了、動腳的確OVER.....
頂多一邊罵一邊趕緊把小孩扶到路邊∼確認沒事再口頭教訓
有受傷先趕緊送醫最重要∼

不過此事已經區分兩部分
車禍鑑定:估計小孩肇責較大無誤
蓄意傷害:這個九成九可以成立∼
兩件事情看似關連、但其實已經可以切割了

這完全不是巧合,一般機車可能不會行駛這麼快速,而且就算車子損毀也不會像重機價值這麼高,車主不會這麼心疼,就不可能因此踹小孩了....不然以前怎麼沒看過類似意外事故車主下來踹人的?
舊 2013-01-21, 09:12 AM #10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ysiphus離線中  
lee2085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13號行星
文章: 65
對小孩子可以下的了手...
這畜生不配當人..
舊 2013-01-21, 09:13 AM #1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ee2085離線中  
dahone
Master Member
 
dahon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2,459
看到有些人說〞沒有行人最大這種事〞,
這樣的觀念可能有點錯誤!
因為你如果仔細去看看台灣的交通法規,
還有大部份的車禍判例,就會知道除了國道或快速道路之類的道路,
行人還真的是最大的!

例如路口,不管行人是不是闖紅燈,
只要你撞上了,絕對得負大部份的肇責,
其他路段除非你能證明你有注意且無法避免,
撞到行人絕對還是得賠!這就是鬼島的現況!
舊 2013-01-21, 09:14 AM #1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hone離線中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etherhaha
你可以看看完整版的影片,
那個小女孩已經很小心了,在路中間停了16秒,一直左右看來車,
最後是有一台車慢下來給小女孩過,沒想到,這台車的行為反而害小女孩被撞
因為旁邊衝出一台重機...


小女孩已經注意車道的行車
她是在路肩被撞的

車道上的汽車禮讓行人是正確的

重機騎士不是在爭取路權嗎?
爭到了怎麼又在路肩衝?
舊 2013-01-21, 09:16 AM #10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202離線中  
Positan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7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已為人父看到特別心痛,若我是小孩父親,寧可不拿一毛錢,也要告到那沒人性的
畜牲去坐牢。

路權是一回事,事後再釐清責任就好,一個七歲小孩被重機撞到,躺在地上奄奄一
息,怎麼有辦法踹的下去!?


引用:
作者藍色火
今天為人父 也開車 騎車也不少吧
重點不是重機 小貨車 還是大卡車
還是小孩闖黃燈 機車闖紅燈
有錯沒錯不是嘴砲就可以清楚的
有沒超速影片警方也可以測出來
重點是人都撞飛了 還捕兩腳...
真以為自己最大阿..............................


+1 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只能心裡面搖頭嘆息

這種人渣... 應該就讓它去監獄蹲吧

大家顧好自己的小孩吧

此文章於 2013-01-21 09:23 AM 被 Positano 編輯.
舊 2013-01-21, 09:18 AM #10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sitano離線中  
shival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 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3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看google的圖,雙黃實線,分向限制線
舊 2013-01-21, 09:20 AM #1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hival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46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