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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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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shadow2012
違不違法,我不能說服你,因為這是見解的問題,至少我知道,
目前行人"暫時"走在側邊車道,或是紅燈右轉,並沒有罰則,
網路上也有不少案例,並沒有看到任何人受罰。

至於會不會影響到垂直用路人,你實際在紅燈時,
觀察一下路口,然後想像一下就知道了,不用真的牽車右轉,
到路口實際觀看,比我們在這邊描述"會不會"真實的多~~


不抓妳
不等於不違法
法規都貼過了
又開始選擇性遺忘
難道一定要狂開單 大家才會正視法律的存在

二、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
之道路。
三、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
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四、行人穿越道:指在道路上以標線劃設,供行人穿越道路之地方。

第 四 章 行人


第 78 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
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
、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致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者
,不予處罰。
     
      

此文章於 2012-12-20 05:07 PM 被 lompt 編輯.
舊 2012-12-20, 05:04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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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http://www.police.taichung.gov.tw/T...ctNode=197&mp=1

『行人路權』是行人使用道路安全權利的保障,相同的,行人也有 不能侵犯其他車輛的路權,法律規定行人應行走在劃設之人行道;不得在道路上奔跑嬉戲、阻礙交通;穿越道路時則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不可跨越護欄、安全島來穿越馬路。等尊重其他車輛通行路權的義務。當行人在道路上有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者、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 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者、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之情形,亦將處新臺幣三百六十元罰鍰,或施一至二小時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路權的概念應是相對的,不論是行人或是汽 機車駕駛者在道路上行駛,都有注意路況與禮讓其他用路人的責任與義務。
http://www.ptpolice.gov.tw/_Branche...0324112036977,4
 
舊 2012-12-20, 05:17 PM #1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mpt離線中  
shadow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引用:
作者lompt
刪光光
..


你怎麼還在魯?

重覆貼一堆沒有切中要點的 法條有什麼用?

光是問你路邊停車,暫時走在車道側邊有沒有違法,
你都不敢回答了,你要不要順便問問上面回答的網友,
看他的解釋資訊是怎麼來的?

都說暫時走在路邊不違法了,這樣還聽不懂?

此文章於 2012-12-20 06:13 PM 被 shadow2012 編輯.
舊 2012-12-20, 06:11 PM #1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hadow2012離線中  
AINEIAS
Junior Member
 
AINEIA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08
引用:
作者結冰礦泉水
目前是沒有行人"紅燈右轉"的罰則沒錯! (不過有哪個國家有? 沒聽過!)


看到這我不爭氣的笑了~
舊 2012-12-20, 07:57 PM #1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INEIAS離線中  
echri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43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所謂靠邊走的"路邊",
究竟是"慢車道"還是"路面邊線外的路肩"?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狀況。
出了事情結論也是完全不同。
舉例來說,有些路口雖然有設置紅綠燈,但是只有單黃線區分車向,沒有畫分車道;
或有些地方是有區分快慢車道的,同時路面邊緣有畫白實線或停車格,
跟慢車道之間的間隔就是路肩/路緣;即便是沒有停車格的地方,
慢車道跟路緣邊線最少也會有15CM以上的間隔。
在慢車道上推車跟在路肩推車,沒事的時候都不會處罰,出事的時候要負擔的責任程度不同,
就這樣而已。


感謝您的補充釋疑,
也就是說,開版大只要有熄火、下來用牽的,
是可以偽裝當成行人的。

請教您另一個問題,
關於 lompt網友貼的

第 四 章 行人

第 78 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
邊通行。

所以,
我推測 "行人 在 車道上 紅燈右轉 " 這個行為違法。
是不是正確?
舊 2012-12-20, 08:09 PM #10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chris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shadow2012
你怎麼還在魯?

重覆貼一堆沒有切中要點的 法條有什麼用?

光是問你路邊停車,暫時走在車道側邊有沒有違法,
你都不敢回答了,你要不要順便問問上面回答的網友,
看他的解釋資訊是怎麼來的?

都說暫時走在路邊不違法了,這樣還聽不懂?


法規都給你看了
故意刪光光果然比較了不起
走車道本身就違法
闖紅燈歸闖紅燈
行人違規穿越車道規違規穿越車道 只是看要不要抓
舉個例子 法律有明文規定穿越道內多少公尺 不能不走穿越盜
此外範圍限定在穿越道到停止線
此外連牽車停車都出現了
樓主是在路口牽車停車闖紅燈嗎
連自己打啥回啥都搞不清楚了
舊 2012-12-20, 08:28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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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引用:
作者lompt
法規都給你看了
故意刪光光果然比較了不起
走車道本身就違法
闖紅燈歸闖紅燈
行人違規穿越車道規違規穿越車道 只是看要不要抓
舉個例子 法律有明文規定穿越道內多少公尺 不能不走穿越盜
此外範圍限定在穿越道到停止線
此外連牽車停車都出現了
樓主是在路口牽車停車闖紅燈嗎
連自己打啥回啥都搞不清楚了


沒有啥好爭論的~~~如果為了省幾秒走在車道上面因此橫死,這樣也沒有比較厲害。

活著去目的地比較重要,遲到在台灣反正是正常的。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賣場
【紗布巾】【助行器】

舊 2012-12-20, 08:33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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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hope2010離線中  
狂人日記
Senior Member
 
狂人日記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003
所謂「駕駛機車」,係指駕駛機車、使機車移動、行駛在道路上,
亦即凡以人力、電力、獸力或其他方式,使機車在道路上行進,均屬之
(參照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交抗字第1345號交通事件裁定)。

所以照理來說是可以開罰,就算車不是你牽的,你找一頭牛幫你牽車,一樣可以罰

此文章於 2012-12-20 08:39 PM 被 狂人日記 編輯.
舊 2012-12-20, 08:38 PM #10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狂人日記離線中  
shadow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引用:
作者lompt
法規都給你看了
故意刪光光果然比較了不起
走車道本身就違法
闖紅燈歸闖紅燈
行人違規穿越車道規違規穿越車道 只是看要不要抓
舉個例子 法律有明文規定穿越道內多少公尺 不能不走穿越盜
此外範圍限定在穿越道到停止線
此外連牽車停車都出現了
樓主是在路口牽車停車闖紅燈嗎
連自己打啥回啥都搞不清楚了


你的內容就在上一樓,不刪光難道要留著佔版面,這樣你也有話講!

誰在跟你說穿越車道?誰在跟你說闖紅燈?誰在跟你行人走在車道中間?

討論重點只有三個:
下車牽車算不算行人?現在很清楚,就是行人!
行人暫時行走在車道側道違不違法?就是不違法!
行人要不要遵守紅燈禁止右轉的規定?不用!

不要再用其它亂七八糟的例子來搞亂重點!
我根本沒在講闖紅燈、穿越馬路!走路中間!

引用:
作者狂人日記
所謂「駕駛機車」,係指駕駛機車、使機車移動、行駛在道路上,
亦即凡以人力、電力、獸力或其他方式,使機車在道路上行進,均屬之
(參照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交抗字第1345號交通事件裁定)。

所以照理來說是可以開罰,就算車不是你牽的,你找一頭牛幫你牽車,一樣可以罰


你應該是看另一個喝酒牽車的案例,另一個網友已經說明,
這個案例會被判酒駕的原因,是他坐在車上,沒熄火,用腳滑行~

如果熄火,下車用雙手牽車,則是屬行人沒錯!
該位網友的話可不可信,據我看他的以往發言所稱,是從事法律相關工作,
可不可信,自行判斷~~

此文章於 2012-12-20 08:53 PM 被 shadow2012 編輯.
舊 2012-12-20, 08:47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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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2離線中  
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finalhope2010
沒有啥好爭論的~~~如果為了省幾秒走在車道上面因此橫死,這樣也沒有比較厲害。

活著去目的地比較重要,遲到在台灣反正是正常的。



這個 ....
我稍微的補充一下下 !

會橫死的 , 騎車時被撞的也會 , 不一定要用走的


不過我是認同不需要這樣省那一點點時間的 .
遵守交通規則 , 紅燈停 , 綠燈行會比較好
舊 2012-12-20, 08:52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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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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