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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strong
Good Job!!

這正是給那些主張平面道路「車速分流」的人一個當頭棒喝!!


為反對而反對,結果自相矛盾......
     
      
舊 2012-09-24, 10:19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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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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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我前面發文不夠謹慎,沒有細究快慢車道,所以呢? 會影響討論內容嗎?
語言是用來溝通,不是用來找錯誤攻擊。

雖然不管內外車道,法規都管它叫快車道,但實際上劃分則是快速車走內側、慢速車走外側
,你還要繼續在這旁枝末節作文章嗎?



沒關係 , 只要你懂了就好 ..
 
舊 2012-09-24, 10:22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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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strong
Good Job!!

這正是給那些主張平面道路「車速分流」的人一個當頭棒喝!!

對啊!既然車速無差,為什麼要『車種分流』,把機車趕到最外線的一線道、二線道?

直接讓機車騎在最內線車道,跟著汽車走、跟著汽車左轉不就好了









啥?你的勁戰125不是日本那台勁戰125?
舊 2012-09-24, 10:23 A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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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david_lin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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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一般情況內側車速還是比較快,外側有剛起步的車輛跟轉彎車。

如果你看不懂禁行機車幾個字,被警察開單,我也幫不了你。

我也認同有些禁行機車真的是規劃不當,你們不知道是在鬥甚麼勁兒?


就是這樣,現行如此,我們請那些機車等於汽車的人騎給我們看好了,
寄得找有交警的地方.....
舊 2012-09-24, 10:26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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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_lin離線中  
Quaker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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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漲 停
沒關係 , 只要你懂了就好 ..


好假,讓人作嘔。

前面大肆攻擊,後面講的好像是為了你好,噁。
舊 2012-09-24, 10:27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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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一般情況內側車速還是比較快,外側有剛起步的車輛跟轉彎車。

如果你看不懂禁行機車幾個字,被警察開單,我也幫不了你。

我也認同有些禁行機車真的是規劃不當,你們不知道是在鬥甚麼勁兒?

平面道路內側車道有沒有等待對向沒車,準備左轉的車?你要不要減速後等待障礙自動排除或是變換車道來閃過它,以便順利通過?還是你是一路直直向前衝?
舊 2012-09-24, 10:29 A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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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semmy
對啊!既然車速無差,為什麼要『車種分流』,把機車趕到最外線的一線道、二線道?

直接讓機車騎在最內線車道,跟著汽車走、跟著汽車左轉不就好了









啥?你的勁戰125不是日本那台勁戰125?


所以爭取路權時就說車速分流,要批鬥不懂快車道定義的人,又變成不能以車速分流?
舊 2012-09-24, 10:32 A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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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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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好假,讓人作嘔。

前面大肆攻擊,後面講的好像是為了你好,噁。


我的意思是 , 你現在改口就好了 ..
前面一堆辯解 , 他就沒意義了!
舊 2012-09-24, 10:34 A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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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semmy
平面道路內側車道有沒有等待對向沒車,準備左轉的車?你要不要減速後等待障礙自動排除或是變換車道來閃過它,以便順利通過?還是你是一路直直向前衝?


一般情況是內側比較快,遇到路口則依箭頭指示變換車道前進,不過台灣道路有許多規畫
不良,導致動線經常受阻,所以sutl兄才說應該改單向綠燈,這樣車流比較順暢。

此文章於 2012-09-24 10:44 AM 被 Quaker2002 編輯.
舊 2012-09-24, 10:37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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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所以爭取路權時就說車速分流,要批鬥不懂快車道定義的人,又變成不能以車速分流?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6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
機車的最高速率是多少?人力慢車的最高速率又是多少?慢車可以走進快車道?

把屬於汽車的機車與屬於慢車的腳踏車混在一起,叫做安全?
舊 2012-09-24, 10:39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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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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