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4
|
我覺得根本的方法就是,取消限制民眾在颱風警報發布後登山的相關規定
等事故發生時,再由救援單位決定要不要上山救援 能力強的登山者就死生操之在我,能力弱的登山者就人有旦夕禍福囉
__________________
想念.....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等有人遇到山難時 救援單位覺得上山救援風險太高 就又有人在那砲「有政府這樣棄人民於不顧嗎」 ![]() 然後要別人當趕死隊上山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
引用:
這樣感覺紛爭更多... 如果登山是合理休閒活動, 沒道理在出意外時置之不理; 看起來人家也是依照法規辦理啊 法令不可能100%周詳, 一定會有灰色地帶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
引用:
好啦∼颱風警報和氣漩不在你。不過你也畢竟從原先的#54 樓的只有颱風季節,到 #74 你還是說 "針對颱風季節",一直到 #86,你才在我說梅雨季節後,回覆多加迅雨期。所以你現在決定要多加上迅雨期對吧?這只是 5% 而已的山難而已喔∼你確定不想多加其他東西? ![]() ![]() ---------------------------------------------------- 你都可以把颱風和迅雨期必須上山的人當做公務來例外處理,那為何我不能把必要上班的人當做例外處理呢?只許官兵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嗯∼依照你的理論,一定也會覺得上面比喻是畫虎不成反類犬,點燈明明跟放火差十萬八千里呀 ![]() ![]() 所以,你認為除了特殊工作的上下班以外,其他出門的都要收費嗎? ![]() 都要比喻的這麼清楚才會讓你真的感覺不像十萬八千里嗎? ![]()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270
|
前面有網友提過了,
什麼叫絕對公平和相對公平, 按照豬肉兄的說法那可能在地球上什麼事都別做了, 因為沒有什麼事是絕對公平的, 所以只能要求相對公平, 因此在「好呀,那要我怎麼樣,別的事(人)也要怎麼樣」的論調打轉上似乎不太適合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世界 無限可能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公務用跟娛樂用你當兩個是一樣的? 是的話~真的~我們可以不用談了 ---------- 天候不佳的情況下開車比較危險還是開直升機比較危險? 要繳救援金的用意~是在天候不良的情況下~減少救援人員的出勤~以避免意外 更不用說直升機掉一次多少錢? 救護車撞一次多少錢? 這問題是在社會成本上好嗎... 還是你覺得要先壓救援費~也無法減少讓那些堅持天候不佳也要上山的人 為了這些人的「娛樂」浪費社會成本的「價值」等同於為了「公務」而去使用這些社會成本?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
刪...............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此文章於 2012-08-06 01:56 PM 被 滄桑悠無愁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38
|
登山遇颱女師:「又沒要你們來救」
自由時報 – 2012年8月6日 上午4:24. ....〔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三年中兩度登山遇到颱風、勞動救難人員搜尋的國中教師葉乃菁,昨在救難人員協助下從山屋平安下山抵達梨山消防分隊。她大呼:「我又沒有要你們來救!」她也希望能在好天氣登山,卻在途中遇到颱風,這全是巧合,「我怎麼那麼衰」! 救難人員五日陪同葉乃菁徒步至登山口,再一起搭車至梨山分隊。葉乃菁解釋,七月廿八日經申請由新竹縣入山時,颱風尚未形成,也沒颱風警報。她攜帶收音機,全程掌握颱風狀態,她沒有危險,存糧還有一.八公斤,準備很充裕,不需救援;她強調,自己填寫的山下聯絡人曹先生「很了解我,根本不會報案」。葉乃菁表示她身體良好,這幾天在山區皆按照原計畫行走,只是中間遇到風災有躲雨而已。 登山經驗豐富的葉乃菁說:「用正常人的腦袋去想,我不會選在颱風來襲時登山。」她也希望能在好天氣中登山,卻在途中遇到颱風,這全是巧合。她強調,在山屋避難時,嘗試發送簡訊報平安,卻因無網路覆蓋,簡訊無法發出,直到颱風離境,她才爬到山頂發簡訊。 她說,颱風來襲期間,她躲在霸南山屋,風強雨急,她擔心屋頂被吹走;避難期間看到很多黃鼠狼,還跑進山屋偷吃她的牛肉乾。 申請登山獲准 不違法 葉乃菁這次失聯,與三年前類似。二○○九年八月一日莫拉克颱風來襲前,她與國立師範大學登山社學生及校友共五人,攀登大霸尖山失聯,搜救人員對此事印象深刻。 依《災害防救法》,葉女發布限制入山前,申請獲准登山,沒有違法問題。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201
|
怎麼有個排B前面的白痴,老是喜歡發一些酸人的言論,來彰顯自己高人一等…
指桑罵檜完,又會開始喊不要自己跳進來對號入座… 一直弄這招…是很好玩嗎?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
以後有申請再救
使用者付費即可 或是保險制度 買的由保費裡出 沒買的就先繳費後服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