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s9538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引用:
作者GIRORO伍長
那種拿去法院捅、那公司一定會輸

但是放在台灣文化上、又有哪個勞工肯去幹這種事
又不像大陸勞工敢圍你工廠、也不像巴西勞工敢燒你工廠
台灣勞工自己做賤自己、老愛便宜那些惡質老闆



但文化終究是文化,像我的最低要求…該給的錢就要給
如果老闆連該給的錢都不給
勞工自己還肯做下去、只敢在網路上炮雇主有多爛

只能說勞工自己作賤自己、那是沒藥醫的


引用:
作者GIRORO伍長
政府機構去除一些趁機混水摸魚的敗類不說
絕大部份的公務人員、按規章常例辦事是本能

講難聽的一點,你懂到哪裡、他們就只會辦到那裡
你懂得越多、他們就會辦得越戰戰兢兢
你什麼都不要懂最好,資方隨便唬、他們隨便辦
明明得的是職業病、卻叫你自己回家吃自己

如果到這種程度都不肯自己去爭取
怪老闆、怪政府,自己什麼都不動卻認為自己永遠沒錯

只有一句話:系喝、死了也活該



說的太好了
能不能借轉FB


給大家:
勞基法從頭看到尾不用半小時
看過了沒?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N0030001
施行細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N0030002

有房貸、老婆、孩子要養?
可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可沒這些
我可是常常對新鮮人灌輸一些勞基法的觀念
期望他們能依法辦事

對於同事
則是在聊天時不時講如果有工會的話
就不會怎樣怎樣
期望有一天能組織工會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N0020001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N0020002

從自己本身開始
慢慢影響他人
總有一天會成功

就像機車黨主席
對他的觀感是一回事
但是黨主席的某些理念慢慢的得到實施
那是小建透過行動
才會有的成果
     
      
舊 2012-07-21, 07:48 PM #10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953812離線中  
sutl
Elite Member
 
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引用:
作者gtstmars
但是現況如此:

你知道美國當初發起罷工的人下場是死刑嗎

如果勞工們沒有推翻政府的氣魄,政府也不會理你。
 
__________________
歐洲輪胎滾動阻力&溼地煞車&噪音查詢 日本輪胎滾動阻力與溼地煞車查詢(歐洲阻力A=日本阻力AAA)(歐洲跳過D)
貧弱家庭兒童愛心早餐計畫 手機請勿使用台哥大700MHz 4G LTE頻道,以免干擾無線麥克風運作。 
推薦網站 我不爽健保局 巴士大叔之部<-華航飛安不良的原因 國家的遠見
站內特別推薦連結 yahoo賣片被抓 由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的緣故 賣海外正版是違法的喔(刪除紀念) 又有人受害了
好書推薦:快樂為什麼不幸福? 本書不討論快樂更不討論幸福,講的是大腦如何理解世界。
好書推薦:大腦決策手冊 該用腦袋的哪個部分做決策? 了解自己與別人怎麼使用腦袋瓜(因被發現是抄襲的所以下架了喔)
好書推薦:販賣債務的銀行 了解銀行如何使一般人建立錯誤的借貸觀念,讓老百姓成為金融佃農,一輩子替銀行工作
好書推薦:企業的性格與命運 企業的本質是無道德的,企業努力的把自身成本轉嫁成社會成本,以大幅提高獲利。 DVD
好書推薦: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雖然書名有中國,但其實是講近代全球經濟史,讓你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歷史。
好書推薦:搶救35歲 十五張證照找不到好工作、四十歲結婚成家是常態、雙薪家庭也只敢生一胎、房貸要背到七十歲…
舊 2012-07-22, 05:49 PM #1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tl離線中  
西皮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中華民國
文章: 83
那間公司大概引用的是工會制度...
也就是管理階級並非勞工 不受勞基法管理
也不能加入工會
多半在美日等先進國家大企業會採用這種制度
所以美日的大企業 遇到假日 最忙的是管理階級的人員
大量的加班開會 一般基層員工都是放假

但這種制度在台灣並不流行
原因就是中小企業根本沒工會...也不會允許你組建工會
就算組建工會 台灣法律與制度不良 工會也沒辦法發揮影響力

總之 台灣企業多半會想一些有利於自己的名堂
來唬弄小員工 佔便宜 吃豆腐...司空見慣 多的說不完
反正台灣連勞基法都沒辦法落實了 空口說人權而已...
舊 2012-07-22, 07:13 PM #1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西皮離線中  
Icarus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sutl
你知道美國當初發起罷工的人下場是死刑嗎

如果勞工們沒有推翻政府的氣魄,政府也不會理你。



團結得起來嗎?
被馴化的驢...光是站上就有不少
舊 2012-07-22, 09:05 PM #1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carus離線中  
GIRORO伍長
*停權中*
 
GI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西皮
那間公司大概引用的是工會制度...
也就是管理階級並非勞工 不受勞基法管理
也不能加入工會
多半在美日等先進國家大企業會採用這種制度
所以美日的大企業 遇到假日 最忙的是管理階級的人員
大量的加班開會 一般基層員工都是放假

但這種制度在台灣並不流行
原因就是中小企業根本沒工會...也不會允許你組建工會
就算組建工會 台灣法律與制度不良 工會也沒辦法發揮影響力

總之 台灣企業多半會想一些有利於自己的名堂
來唬弄小員工 佔便宜 吃豆腐...司空見慣 多的說不完
反正台灣連勞基法都沒辦法落實了 空口說人權而已...


這裡是台灣不是日本
要說是責任制請先向政府申請,不然上法院一律是不承認的



想落實得靠勞工自己

如果勞工連想檢舉的事項
相關法條在哪不知道、連檢舉的章法怎麼走不知道

失敗了、搞錯對象了又怪政府是資方打手
才是莫名奇妙


除非遇到的是會收黑錢的、否則一般基層檢查員都是公事公辦
他們又不是領那些老闆的薪水、甩個鳥

說勞安單位洩漏檢舉人給老闆知道、那很好
如果證實了、這個檢舉人是可以申請國賠的
檢舉人所有損失這個漏洩檢舉人的檢查員是要一肩扛

哪個白痴檢查員會幹這事

此文章於 2012-07-22 10:24 PM 被 GIRORO伍長 編輯.
舊 2012-07-22, 10:20 PM #10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IRORO伍長離線中  
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引用:
作者GIRORO伍長
如果你申訴人、勞檢法33條規定十四日內要把結果告訴你
至於其它人的申訴案、是不會公開的

頂多在宣導案例時才貼出來、但當事人名字和公司名稱會塗掉


鬼扯的法規(33條) 看看就好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的來信我們收到了,有關您的問題我們回答如下:....
....本局所屬勞動檢查處業於本(101)年2月3日對該公司實施勞動檢查.....
該處已發函限期該公司立即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

我收到資料 是二月二十四日 還不含週休二日


至於限期改善
該公司前次檢查結果係違反行政管理事項,本局依法予以改善期限30日,於期限屆滿後,本局所屬勞動檢查處將再前往複查,屆時如有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


四個月之後 向中央反應
主旨:復台端所陳事項本所已於101年6月20日實施勞動檢查。
您好!台端所陳事項本所已於101年6月20日實施勞動檢查,發現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部分,本所已另函通知該事業單位限期改善

人肉鹹鹹,又不一定會死人再說吧
重罰 15萬了沒
有改善的話 怎麼換單位檢查 又不合格

職場安全 喊喊而已 呆勞很好呼龍的..

15萬 對於資本額 百億的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2-07-22, 10:27 PM #1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mpom離線中  
GIRORO伍長
*停權中*
 
GI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pompom
鬼扯的法規(33條) 看看就好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的來信我們收到了,有關您的問題我們回答如下:....
....本局所屬勞動檢查處業於本(101)年2月3日對該公司實施勞動檢查.....
該處已發函限期該公司立即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

我收到資料 是二月二十四日 還不含週休二日


至於限期改善
該公司前次檢查結果係違反行政管理事項,本局依法予以改善期限30日,於期限屆滿後,本局所屬勞動檢查處將再前往複查,屆時如有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


四個月之後 向中央反應
主旨:復台端所陳事項本所已於101年6月20日實施勞動檢查。
您好!台端所陳事項本所已於101年6月20日實施勞動檢查,發現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部分,本所已另函通知該事業單位限期改善

人肉鹹鹹,又不一定會死人再說吧
重罰 15萬...



台灣的登記有案工作場所/全台檢查員人員
平均大概是1000家/人
人力吃緊、又不是不給你處理擺爛


至於處罰,法律規定就是3~15萬、難道檢查員能違法罰到15億嗎?
這方面要怪、為什麼不怪你選出的立委
屢檢不改的話,就看檢查員會不會視危險性辦停工令了

至於要是死人的話、那雇主(or 代理人)就會知道啥叫慘了
有這個記錄+死人、光勞安法最少是1~3年
其它民刑法再另計
舊 2012-07-22, 10:43 PM #1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IRORO伍長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22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