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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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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司機真的先動手摸胸部, 我想他們除了會先動手打司機之外, 一定還會報警控告司機性騷擾還有猥褻吧? 怎麼可能打完人之後就急著落跑? 警察還會覺得給色狼教訓真的只是剛好而已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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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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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限制出境...
那只能說 那位檢察官 真是佛心來著 還是說 演藝圈的勢力還真大...還可訂個條款服替代役 小燕姐 應該出來說句話吧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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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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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C...L-C-091-275.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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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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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次事情明顯跟上次不同 要說兇殺 台灣跟日本女生都有在他國遇害的紀錄 今天這事跟國籍沒關係 今天就算是台灣人打台灣司機 也照樣譴責 對的事情就該堅持 這次明顯是垃圾袋跟日本夜店老闆惹出來的 你要幫她或他消毒 你有沒有搞錯啊 該不會是她的朋友吧 甚麼叫丟臉 聲援她的就是丟臉 去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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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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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KO老姐 上次也是 要抓嗑藥"異人",就馬上逃往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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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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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到底誰丟臉了?是那些狗日的警察吧,連個犯人都看不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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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西湖國小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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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makiyo 你怎麼也來pcdvd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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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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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311 台灣人捐那麼多 卻把台灣的人頭當球踢,還自認沒錯,是因為襲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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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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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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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代理TOMOYORI先生聲明
針對蘋果日報於2012年2月2日「坐後座拒繫帶Makiyo友歐爆運將頭」乙則報導,其敘述與事實有所出入,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特代TOMOYORI先生澄清如下: TOMOYORI先生是MAKIYO來台觀光的日本友人,2012年2月2日晚間,TOMOYORI先生與MAKIYO一行人於用餐後搭計程車,在司機先生告知後座應繫安全帶後,即將安全帶繫上,而非如蘋果日報報導所言,雙方是因為拒絕繫安全帶而發生爭執。因為一行人在車上說話,司機對他們產生不悅進而對他們大聲吼叫,他們才決定換車。因為與司機先生已經在車上發生口角,所以他們決定換車時,司機先生更加不高興,進而出手揮打到MAKIYO的胸部,司機先生這樣的舉動讓TOMOYORI先生認為應該為女生主持公道,才要求司機先生下車說明。由於二人語言不通,溝通不良,TOMOYORI先生用日文爭執,司機先生用中文回應,雙方言語誤會,才引發肢體衝突。 對於此次事件,TOMOYORI先生也覺得很抱歉,當時確實並無傷害他人意思,報導中引述司機先生妻子所言,指TOMOYORI先生離去前還以前腳強壓司機先生頭部扭動幾下,並非事實。TOMOYORI先生在雙方爭執中,自己也被司機踢到左腿,這也有驗傷證明,但TOMOYORI先生認為本事純然誤會,如果此事能圓滿和解,並不會對司機提出刑事傷害罪告訴,並期昐能有圓滿的結果。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彭郁欣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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