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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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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 12 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第 13 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 男滿18可以結緍,結婚後為有行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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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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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大部分父母都不會同意這種情況,不論是國內外。 如果是我兒子會開導他但不強制,時間久了兩人之間出問題,或許就會自動分手, 如果小孩到了25歲以上,兩人還是不離不棄相處融洽,那我也沒甚麼理由反對了。 不過25歲之前堅決反對兩人結婚生子,避免未來後悔莫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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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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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男方還說的過去~ 女方年齡快到生產期的末端了~ 說不定會為了生不生而吵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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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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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劉老師會不會又跳出來跟女老師說我最愛的是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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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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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特權讓孩子更爽,跟用特權救孩子於水火,兩者不一樣好吧...我不會做前者,但我一定會做 後者,最多救了孩子在辭職... 好,換個話題,我上次跟你提到路上白字白線白箭頭,機車在下雨天會滑倒之事,有列入你們的議 題嗎?請他們改善標線的材質,避免一遇下雨天就滑,這才是務實的為機車族爭取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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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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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只能跟女方多溝通了,畢竟25歲前就走入婚姻,女方年紀又這麼大,背負的壓力肯定 不小。 而且18歲說實在的心智還不算成熟,這時候決定終生後悔的機率很高,許多3~40歲的人 思想成熟,有經濟能力及社會地位,婚姻都不見得能圓滿,更何況是18歲上下的小屁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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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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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說我可以....
可是會不會被放在簽名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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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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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看刑法怎麼說,跟民法幾歲算成年其實沒有什麼關係...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未成年人)【告訴乃論】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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