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
引用:
樓主不就是嗎? 結果,依規定示意超車,還被狀況外(或被誤導)的網友指摘兼指責.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3
|
引用:
樓主只對了一半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所以前車沒表示的話,基本上後車可以超車嗎? 又就第四條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前車前方有無狀況應由前車判斷,而非後車不是嗎?所以只要前車覺得前方狀況不妥,他可以不要讓不是嗎? 還是您另有見解呢?不知道可不可以請解惑一下。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
引用:
如果有讓車的空間卻不讓 遇到湯姆這種的.....沒事 要是遇到 8機車不讓道 轎車怒撞2少 這種的.....就有事 ![]() 此文章於 2011-09-06 07:00 PM 被 << andy1106 >>. 編輯.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3
|
引用:
現況真的就是如此,某些駕駛人的素質真的夠差勁的。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
引用:
你沒有看清楚. 因為前車未讓道,樓主後來是變換車道超車的. 並沒有因為前車不讓,而同車道超車. #44 引用: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引用:
我國惡霸汽車駕駛真該好好管管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
引用:
你真的很誇張. 機車駕駛攔下汽車來嗆人打人的,本區就不知有過幾次討論了,你卻只挑汽車駕駛來講? 真有人能偏頗到這種地步?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
引用:
如果我沒有禮貌的話, 那個機車騎士應該早就被我撞死了吧! ![]() --------------------------------------------------------------------------------------------------- 在這個討論串中, 小弟一直盡量保持平和及低調, 畢竟我沒有全對, 該機車騎士亦沒有全錯! 但是, 小弟以為, 討論問題應著眼於兩造雙方該有的尊重以及平等對待, 老是偏頗的說汽車駕駛有多麼惡劣, 或是一昧的說機車騎士有多麼差勁, 都不是什麼該有的心態! ![]()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
引用:
主席先生, Youtube 上面隨便找一找, 也有一堆機車騎士惡行惡狀的影片, 小弟相信以您的水準, 應該不會那麼的偏頗及不客觀的說出這種話才是吧??? ![]() 小弟雖然現在上下班是以汽車代步, 但是晚上買宵夜或是帶老婆孩子兜風時也還是會騎機車, 所以小弟才會發文警惕自己, 順便提醒其他用路人, 希望您在積極捍衛騎士路權的同時, 能一體同心, 莫忘初衷! ![]()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引用:
你看不懂我的重點嗎... 今天行車糾紛或佔用超車道, 大家互相罵一罵, 頂多公然侮辱罪就算了, 民事好和解. 但今天當有人不爽, 要用交通工具去衝撞時... 雖然兩者都是錯, 但... 汽車去衝撞人跟機車去衝撞人, 那個更容易或是更疑似想致人於死地?? 有人多說:能力越大, 責任就越大~ 有人說過:同樣心情不爽或受屈辱... 一個練武過之人更該克制自己, 不該任意出拳... 因為他一出手就可能要了對方的命. 交通糾紛上... 汽車駕駛, 由於造成的傷害影響, 更需要約束與克制... 便是基於此道理. (沒有說該機車一定是對的) 倘若你單憑字面意義繼續爭執, 那小弟也真的不知道該怎說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