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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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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tibia
衛生署何不一開始就開發官方版的電子病歷系統
除非真的太難用
不然有官方免費版
我不信各醫院會願意花錢開發自己的病歷系統

其實醫院很少講電子病歷系統,她們很單純,醫院的系統就是醫院資訊系統,簡稱HIS,電子病歷這個概念遠比HIS還晚出現

一開始醫院用電腦,他們不是用在醫療上面,是用在健保、批價或者會計系統,也就是財務的資訊化,而且這件事情很早就在做,衛生署後來還用健保來逼醫院資訊化

那個時代沒有人想到以後會用電腦來交換病歷這種事情,每家醫院就是很簡單的思維,我弄一套系統,然後算錢,就這樣

於是每家醫院就看自己的能力,去找廠商做,或者自己跳下來做,這就造成各家醫院會有舊系統、舊資料庫的問題

而且那個時代沒有全國性的醫療資訊網路可用,就算電子申報,一開始還是用磁片,後來式光碟

衛生署根本就不會想到現在醫療資訊化的進程很快,現在HIS的用途早就不是局限於財務,他們沒有那個能力去建置一套,可以適用於每家醫院門急住、檢驗檢查、醫療影像...etc.的整合性HIS

衛生署只能做的就是,制定一個標準化的醫療資訊交換標準,這東西其實國外早有標準,只是問題就來了,國外的,台灣不一定能用,而且台灣的醫院不一定願意用(它們也有自己選擇的標準)

所以你問為什麼衛生署不做,過去她們不知道可以這麼做,現在它們來不及這麼做,大概就是這樣子

你怪她們其實也說不過去,因為,全世界也沒有一個國家能這樣做
     
      
舊 2011-08-31, 03:09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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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i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引用:
作者dmwc
我覺得你已經開始扯東扯西了

家長知道他是同志,所以應該不准捐器官,捐器官和同志有啥關係,捐血也和同志有啥關係,同志只是兩個男生再一起,會不會得性病等等,或是有沒有打賀爾蒙,這些都是不一定的

是同志要捐血也是可以捐,臉上又沒有寫我是同志,身分證健保卡也不會寫,反正台灣不承認,不承認的東西就是不存在,所以台灣根本沒有同志不是嗎

你要不要去看看HIV報告針對異性戀、跟同性戀的分析
現實就是同性戀高於異性戀 而且還是占最高比例
至於你說的同性戀不等於HIV是沒有錯

喜歡捅屁眼跟喜歡被捅屁眼 我都沒有意見(在不要叫我捅跟不要捅我的前提之下)
可是明明是高危險群卻要捐血? 更甚要捐器官?
後續的檢驗難道都不會出錯(這次台大不就是一例)
要別人尊重 也要自重才行
 
舊 2011-08-31, 03:11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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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ia離線中  
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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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MyWish_2
闖大禍了,將所有責任全推給小護士(協調師),大醫師都沒錯,大家覺得這符合公平正義嗎~~~  



制度才是問題...

引用:
作者dmwc
我覺得你已經開始扯東扯西了

家長知道他是同志,所以應該不准捐器官,捐器官和同志有啥關係,捐血也和同志有啥關係,同志只是兩個男生再一起,會不會得性病等等,或是有沒有打賀爾蒙,這些都是不一定的

是同志要捐血也是可以捐,臉上又沒有寫我是同志,身分證健保卡也不會寫,反正台灣不承認,不承認的東西就是不存在,所以台灣根本沒有同志不是嗎


同志不代表 HIV~

但同志代表...高危險群...
舊 2011-08-31, 04:24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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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MyWish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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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2
引用:
作者tibia
你的說法才更讓人不能信服吧!
美式的團體工作 本來就是分工合作 一環扣著一環 難道一個10人的團隊 因為一個人出錯
要其他沒出錯的9人受罰嗎?


不過我是不相信台大醫院是美式作風 應該還是偏日式權威作風
所以台大醫生逃不掉


開刀醫師真的在動刀前不需要確認醫檢師的報告???

 
舊 2011-08-31, 04:29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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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Wish_2離線中  
MyWish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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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2
引用:
作者weirock
制度才是問題...



同志不代表 HIV~

但同志代表...高危險群...


一切推給制度,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最後倒楣鬼1.那位護士2.五個病人

 
舊 2011-08-31, 04:34 P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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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Wish_2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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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MyWish_2
開刀醫師真的在動刀前不需要確認醫檢師的報告???

 

問題就在目前的制度主刀醫生看不到檢驗所的原始報告
能看到的只有協調師向TORSC登錄的檢驗報告...

你就算再重新確認拿到的一樣還是原來那份錯誤的報告
舊 2011-08-31, 04:35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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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引用:
作者MyWish_2
一切推給制度,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最後倒楣鬼1.那位護士2.五個病人

 


請以家庭為單位
舊 2011-08-31, 04:55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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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dmwc
我覺得你已經開始扯東扯西了

家長知道他是同志,所以應該不准捐器官,捐器官和同志有啥關係,捐血也和同志有啥關係,同志只是兩個男生再一起,會不會得性病等等,或是有沒有打賀爾蒙,這些都是不一定的

是同志要捐血也是可以捐,臉上又沒有寫我是同志,身分證健保卡也不會寫,反正台灣不承認,不承認的東西就是不存在,所以台灣根本沒有同志不是嗎

你就當我是扯東扯西吧,
不信的話..
你不妨試一下,
走一趟捐血中心,
問一下"男同志想捐血 可不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08-31, 04:58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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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舊 2011-08-31, 05:10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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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Waa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
引用:
作者MyWish_2
闖大禍了,將所有責任全推給小護士(協調師),大醫師都沒錯,大家覺得這符合公平正義嗎~~~  



 



但是如果是小護士犯的錯,可是只處罰小護士不夠有看頭,無法滿足民眾的期待,硬要拉幾個大醫師下水,不是也很奇怪嗎?
舊 2011-08-31, 05:13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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