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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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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下只是舉例... 如果某人以極低廉的價格掃入這批舊PC進拆解整理, 把還有保固的零件直接退回給廠商維修,廠商付出人力、物力等成本去處理這批料件。 而某人再以相對於廠商較低的價格,販售這批返修品。 廠商沒有賺到他錢,又會被自己的返修品影響到業績。 某人就等於是兩頭賺...好正當啊!!! ![]() 這樣看來廠商的保固限縮也只是剛好而以。鬥爭!? 別傻了~ ![]() 大不了以後都憑發票、購買證明,一樣有保固啊! ![]() 廠商也不是沒能力杜絕,要搞就是這樣。 ![]() 真的不喜歡就不要買,反正每家的保固條款都差不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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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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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目前對DRAM需求走緩、以及模組利潤持續下降來看… 所謂的「終身保固」有可能成為歷史名詞… (終身保固 這個名詞 也是有點問題的,照原文來看,應該是「產品生命週期內保固」) 取而代之的可能是 三年保固、五年保固之類的「有限期間」保固,而且出示「購買證明」可能會變成常態,如果沒辦法出示,就照「出廠日期」+「36個月」(依保固期限不一)+「3個月緩衝期」… 很耳熟嗎?就是一般「版卡廠」的作法…我想這一天早晚會來臨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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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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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不是想幫樓主講話 但說實話,若您所謂的"某人"有本事搞到這些東西 該物品又在保固範圍內,個人是認為廠商沒有拒絕的理由 重點在於:只要不是不正當管道取得,廠商該給保固的就該給 今天條款開出來,還怕人玩,還搞差別待遇 就真的有損商譽了 若套用您的邏輯 也許,今天創見對於少量送修的不刁難(不需證明、發票) 難保,以後不會.... 但這種終身保,還是以往大家心中的終身保嗎? 到底創見是贏了裡子,還是面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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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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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偷不搶不騙,確實很正當 "極低廉的價格掃入這批舊PC" 是他的本事跟管道 "拆解整理" 是他付出的勞力 這些記憶體賣出時創見有沒有收到錢? 假如有的話,創見如何去把送修的客人來分類? 哪些是可以接受給予這個人終身保固的? 哪些人是要拒絕給予保固的? 這個評判標準在哪裡? 我質疑的不是規定,而是這間廠商對顧客的心態? 我可以接受從此案例之後,創見從此開始一律要看購買憑證來接受保固 但我無法接受創見依照他的分類,去決定客人的種類,跟可以有的不同保固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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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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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全台灣有多少現在正在用創見記憶體的用戶拿得出這個證明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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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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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般正常人,或網咖....你要壞....130支RAM...你知道要累積多久嗎..... ![]() ![]() ![]() 小弟不才,入行十餘年來一直是做MIS....管理的PC/SERVER/NB大抵在50~100台之間, 累積下來的壞掉的RAM....大約也才30支不到...這不包含我上次耍白爛送修2X支SD RAM.... ![]() ![]() ![]() 中間也有去幫網咖外包維修1年半....累積的量也沒這麼誇張.... 如果苦主,只是想舊換新,搞不好創見也會表他......原件返修......(東西沒壞,修什...) ![]() ![]() ![]() 就盒子排一排,連塑膠袋都省了,直接給樓主,這樣應該才是皆大歡喜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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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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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買完東西發票早就不知道扔哪去了… 十幾年來 創見、KINGSTON 送修從來沒被刁難過阿… ![]() 當然,將來我就不知道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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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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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保固不是這樣子,如果有點概念就知道 同一款產品,零售與OEM談判價格不同,享有的保固也不同 OEM例如系統商大批進貨裝機,整系統如果保固三年,裡面每一部分的也只能保固三年 而送修也只接受系統商回修,不接收終端客戶 所以,創見要求整批購買憑證是合理並合法的....這裡談的不是一般終端消費者 WD硬碟最少保固三年,隨便買一台筆記型電腦,就算剛買,也沒辦法把硬碟單獨送修 這就是OEM的保固條款.... 你要送修,可以,拿出你的保固條款 終端一般消費者,理論上還是得要有收據或發票證明, 但,一般廠商通常相信,單一送修都是一般消費者而不是廠商,所以不會特別要求 這是給消費者方便,也給自己廠商減少爭議,並不表示要求購買憑證是不合理的 在美國這邊,每一樣購買產品小弟都一定會保留購買收據 甚至二手買賣,產品如果還在保固期內,如果沒有私人資訊,我還是會把購買收據和使用手冊附上, 否則,回修吃閉門羹只能怪自己.....誰知道你的產品不是偷來,撿來的或者任何亂七八糟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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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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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廠商早就把保固條款內列入限定對象了... 這不止是創見而已, 另外在條款裡, 也保留廠商有權憑買賣憑證進行保固.. 在這些前提下, 你可以說廠商的終身保固條款並不夠乾脆.. 但是不能說他們就是詐欺或怎樣, 畢竟, 這些二手商做法已經確實傷害到廠商利益... 就跟卡神到處鑽漏洞套利一樣, 沒錯, 所有手段都完全合法, 可是, 這不是傷害到 廠商及消費者間互信關係? 2. 有什麼樣的消費環境, 就有什麼樣的廠商, 人家老美為什麼可以讓你把產品用到爽.. 再去退貨, 店家願意接受? 這種制度到台灣來, 會有啥後果? 終身保固條款會搞到這樣不乾不脆, 借問不是有人濫用這些廠商的美意, 又是如何? 3. 即使有這些限制條款, 事實上有人正常送修被創見打槍過嗎? 創見雖然寫著要根據單據進行保固, 但有誰乖乖送修被為難過嗎? 創見也是最早願意讓你把公司產品換到雙通道的廠商... 我就換過... 我敢說, 創見絕對十拿九穩肯定樓主那些記憶體的來源... 才很客氣地要他提出相關證明, 不要給臉不要臉... 廠商的保固條款寫得很清楚, 二手收購商不在終保條款之內... 不是只有創見這樣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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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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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這是台灣消費者自己的不對了... 給你方便, 不要當隨便, 保留購買單據是消費者的責任... 不是廠商的! 廠商不跟你要, 不代表他無權要.. 再者萬一像樓主一樣, 你被質疑而跟你要, 你不該指責廠商跟你要單據是錯的! 當然現實來說, 大部份3C電子產品, 都有相關條碼可以刷... 絕大部份真的不必跟你要單據, 可是, 很難免出現爭議時, 沒證據難道你要廠商幫 你舉證嗎? 你不留發票及購買證明, 就要有承擔有爭議時, 無可舉證的風險! 這是鐵般的事實! 我個人也沒有留發票習慣, 可是一般都會留至少一年再丟... 而我也很清楚, 未來發生爭議時會有相當風險... 廠商有權翻臉不認! 雖然到十幾年, 我數十樣送修產品, 沒有被廠商惡意打槍過... (就是因為你沒發票翻臉不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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