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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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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記得那時是規定上網時數管制 就是一個月上網總時數不能超過他規定的時數 (不足一小時就當一小時計費) 超過的話就要另外收費 還且還深怕ADSL打壞掉56K撥接市場 還提出一堆規定 後來那時有一家白象(已經倒了)打出上網無時數限制 收了不少人 當然也倒了不少債 對於打破當時Hinet跟Seednet那幾家聯合壟斷台灣網路市場 也是有點幫助 中華電信還沒改制前 撈錢遠比其他地方還要狠 那時我還記得電信特考報名人數是年年激增 可以說戰況空前 考進後的福利跟公務人員沒兩樣 各種津貼樣樣來 更別提混水摸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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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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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白象當時打的不是上網無時數限制,而是只要交NT$3000就可以終生免費上網(當然user自己dial-up時的電話費還是得交給CHT的 ![]() ![]() user:請問一下貴公司續約一年要多少$$啊.... 鵝:目前是一年NT$3600.... user:可是白象不是號稱只要交NT$3000就可以終生免費上網.... 鵝:那請問一下您覺得該公司可以撐多久啊.... user: ....xxxx.... 鵝沒說的是以當時的成本計算,一條T1算NT$150K/month(以當時的標準會接2xx個dial-up port),一條dial-up用的營業用門號基本費要NT$400/month(以當時的標準1port平均可以服務10個user),辦公室的租金/水電(含空調用電,空調主要是給機器吹的,吹人只是順便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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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此文章於 2011-06-29 12:01 AM 被 cmw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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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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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奇蹟之一:馬路鋪不好
台灣奇蹟之二:網路貴又爛 台灣奇蹟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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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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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 政府仍裝做沒看到~ 真不可思議阿
要不要打賭 = = 凸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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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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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行動電話基本月租費 $2400... 想辦還得等一年後也許會排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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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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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種花MOD在送1080i的節目時,就需要15Mbps的流量了? 所以最適合的傳撥媒介,其實是第四台的cable。 但應該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到,擁有"自有線路"的這些第四台業者, 是怎樣在數位化跟高清化的時代白爛拖戲的? 過去用cable modem戶數衝人頭的那些三大固網, 之後又是如何的對待cable modem,如何在速率上跟著種花進進退退的, 上演另類的中油台塑戲碼是吧? 種花是隻大而無當的恐龍,但諷刺的是我家巷口只有種花的光化箱, 是該怎麼辦好?給我選擇的機會好嗎∼∼ 我也想用嫌貴不要用的 10M/10M 方案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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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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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走局端終端設備的傳輸都有這個技術問題,不管是xDSL CABLE 手機的 3.5G WIMAX 等。 正因為終端局端兩側機器價錢跟性能上不對等,所以導致上下傳速率不對等。 也許今日我們可以開發出改良形的xDSL,搭配造價一萬五的數據機可以實現對等的傳輸。 但這東西多少人願意買單?普及的了嗎? 也或許我們可以開發出上下傳一樣快的4G手機,一隻要價15萬, 功率天線尺寸跟發出的電磁波與基地台有拼,傳輸個十來分鐘就跳低電量警告。 這手機多少人願意買單?普及的了嗎? 故希望實現對等傳輸,只能寄望FTTH了,乙太網路的100公尺供裝距離實在太短了。 但拉光纖入府需要實體的建設(三大固網飄走∼∼) 一是要時間,二是要足夠的數量才能成為產品。 而且過去的老問題一樣解決不了。 如果線是種花拉的,使用一段時間後想換ISP,那種花要把線剪掉嗎? 結果一樣有電路費的老問題。 如果線是用戶拉的,全台有多少新成屋符合拉好線這個條件? 老房子的公寓大樓該如何協調出錢佈線? 這樣的產品推的起來嗎? 總而言之, 真正該要求的應該是增加上傳,而不是上下傳對等。 因為有太多技術面跟現實面的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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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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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種花電信][轉門拉線員]的說法 叫我叫他工程師~我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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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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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那麼麻煩,就跟這邊的comcast一樣,不管你申請啥速度,每月下載限制250G,超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ban,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要是全天抓的換算回來相當於每秒一百K出頭 ![]() 到時候就一堆人又出來哭了 ![]() 是阿,別國100M速度看起來很快很便宜,但你有沒有想過,要是一堆人都整天P2P全速抓,ISP哪來那麼大的頻寬讓你們搞?你以為他們做慈善事業啊? ![]() ![]() 此文章於 2011-06-29 07:35 AM 被 k2島民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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