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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BUXTON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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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醜不可外揚,可能張韶涵不想作的這麼絕呀? 當她有一天,忍不住就把證據大剌剌的亮給眾家媒體去報導時,一般大眾會怎麼想? 有必要對母親作這麼絕嗎?還讓全國的人都透過媒體知道這件事,這樣的女兒是否太不孝了!? 別忘了,她可是背著偶像歌手的包袱,她形象壞了,怎麼賺錢?也正因為如此,她得低調處理父母親的事,然而他父母親是否有為了她的事業著想呢? 說真的,故意把事情越鬧越大,若搞到最後玉石俱焚,把搖錢樹燒掉,這對誰也沒有好處 。 張韶涵葬送了演藝事業,不過也許她能開始過自己的生活了。 父母親與女兒完全決裂,再也挽不回女兒的感情,連帶的.....大筆的錢也通通都沒了。 這就是所謂的人財兩失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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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eam,one goal,one dream. One thing, one quest, one ring. 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加班費跟鬼一樣】 『瘋狂』就像是「地心引力」,有時候只需要輕輕的推一下就夠了。 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悲慘世界】 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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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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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西方好像很多國家都這樣,不過那也是他們社會福利做的好,之前繳給政府的養老金夠多才能做到這樣。 台灣秉持中國農業社會養兒防老的傳統,不養父母就會被說是不肖。 不過我倒是很好奇,大家覺得像張那樣一個月給父母各六萬不算多嗎?就算王永慶郭台銘給他們父母不知一個月有沒有一百萬?她父母的胃口還真不是普通大,覺得小孩賺的就應該全是他們的吧,沒有父母哪有她?這就是中國的孝道要灌輸給所有人的想法吧,省的老人被子女棄養,造成社會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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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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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林志玲跟徐若瑄好像也都是一人養全家,
可憐的兩大女神,快改法律來解決才是根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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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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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阿, 她爸爸都申請補助了ㄟ, 還沒過關 ![]() 她父母沒錢要怎麼撫養她弟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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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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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不是知道誰加的
說她走下坡 ![]() 到這地步已經不是養不養問題 是價碼還沒橋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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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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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也不賴~反正他都賺飽了 這種父母不要也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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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興卡號:13214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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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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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沒有看過這種父母,多的是,只是深淺問題,畢竟也不是剛好每個人都有足夠能力讓人覬覦
在影片中聽到的言語就是典型的觀念,即使現在父母也都是高等教育了,雖然沒有統計資料 但是我自入社會以來,過去&現在週遭的同事朋友都是類似這種觀念,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只有我對於子女關係、教養態度特別不一樣,所以我也從不跟別人講這些事情,只是默默的旁聽而已 (反而網路上會遇到一些見解相同的人)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俗語是錯誤的 它的目的在當時的社會中勸人盡孝道,但實際上扭曲了孝道本質上的聯繫 列出一些個人見解 一、生小孩是完全自私的行為,想要長的自己的小孩、有生過小孩才算當過女人、想用小孩抓住老公的心、為了傳宗接代、結婚有生小孩才是完整的人生過程...每一個理由無非都是為了自己,所以別把教養當成投資,那是本應該無條件付出的 二、血緣根本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在於感情 三、父母的人生與小孩成人後的人生,交錯點應該是兩者意願相同之下,而非單方面的強制介入,這點也適用於現在流行的啃老族(有不是的父母、當然也會有不是的小P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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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嘉義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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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蚊說了一句話超讚的!!那要張紹涵拿多少出來你們才滿意.
父母養育子女是天經地義,子女的反哺更是應當, 但是,一群親戚在扯後腿就讓人不屑, 把家務事公開給媒體, 對偶像公眾人物來說,不是勒索中傷嗎? 況且張紹涵艱苦的時候是幾歲阿? 沒給子女好的成長環境, 還離婚, 好不容易熬出頭, 怎麼好意思向子女伸手要錢, 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但是重點是張紹涵的那群親戚是覺得要給他父母多少才夠? 我也很想知道! 希望媒體多追蹤一下吧! 引用:
此文章於 2011-01-24 01:00 AM 被 myth6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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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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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是她叔叔在撫養她父母耶... ![]() 做子女的不養,丟給叔叔養,像話嗎? ![]() 叔叔不能出來說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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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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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正常人怎麼會想到要保存這些紀錄? 就我自己而言,我也曾今想過要用這招,不然以後誰知道會有什麼事情發生 但是老人家連ATM都不會用,轉帳到他戶頭,他還得去農會請小姐幫寫取款單...最後還是拿完全沒有證據的現金給他 清官難斷家務事就是難在證據這種東西在家裡還沒出事的時候,鮮少被保留紀錄 而且你推論的角度也有問題 就算張韶涵不曾拿過一毛錢回家,請問他父母是70歲還是80歲? 行動無礙、四肢健全,要什麼撫養費?媽媽打架還是很厲害阿 小孩子是一個獨立的生命個體,不是一棵搖錢樹好嗎? 你要搖錢,也要有心機一點,詐騙集團都要練騙術 難不成還真以為射個兩億、懷胎十月,就等著領老人年金啦? 此文章於 2011-01-24 02:39 AM 被 solosby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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