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Axel_K
Elite Member
 
Axel_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引用:
作者R2-D2
banned, not baned.

thank you for correcting my typo
     
      
舊 2010-11-17, 06:16 AM #10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xel_K離線中  
pm07g1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89
都是妮可不好,很沒有職業道德....

**妓犯法嗎?請問一下....

還有一點,雖然很無恥,但,抓**要在床,一般判妨害家庭或婚外情要成立,不都是

抓**在床?
 

此文章於 2010-11-17 06:47 AM 被 pm07g101 編輯.
舊 2010-11-17, 06:39 AM #1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m07g101離線中  
masaii
*停權中*
 
masai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0
這隻瓢蟲人緣真好 還有爪牙扯甚麼政黨介入變造手機碼 來幫公子緩頰

佩服!佩服! 跟甚麼賓的跳出來說是台北友人一樣嘛

乾脆說被周刊拍到的是邱某人易容成痣台的模樣故意給人拍的 不就更戲劇化
舊 2010-11-17, 07:06 AM #1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saii離線中  
eloha99
Junior Member
 
eloha9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8
您的住址: 正在戒電動
文章: 795
誇張

居然還有人信台灣之孫那套說詞
舊 2010-11-17, 07:26 AM #1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loha99離線中  
cheney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引用:
作者pm07g101
都是妮可不好,很沒有職業道德....

**妓犯法嗎?請問一下....

還有一點,雖然很無恥,但,抓**要在床,一般判妨害家庭或婚外情要成立,不都是

抓**在床?

我知道賣***是犯法的

重點是,關係人妮可都沒出現過,所以判的是,"提告人曾經打電話給妮可,這段是經過法院認證的"

但是妮可是不是妓女?我不知道(可能要問有話吧@@"),妮可有沒有跟提告人打砲?也是個迷

明明可以追到賣***的人,可以一案雙破,卻故意不去作,觀感怪怪的

不過台灣的司法制度本來就是這樣爛,又不是一天兩天

就像是某人持槍犯案,明明知道後面提供槍枝的集團在哪邊,又故意不去抓,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舊 2010-11-17, 07:44 AM #10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eneyen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9
認證是鄉民說的,案子是駁回

全案還可上訴


或許學鄭進一爽快承認就不會到今天這個囧況

此文章於 2010-11-17 07:57 A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0-11-17, 07:50 AM #1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ys070離線中  
cheney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說實話,如果我是被誣賴的,我想整那個賴我的人,我也會學那個提告人(如果真的如同原告所說的,他不用負舉證責任)

反正持續上訴,老子就是不出庭,慢慢折磨被告

等到三審要定讞時,再提出關鍵證據一次擊倒對方,這樣會更爽

對付敵人,最殘忍的不是讓他一槍斃命

而是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甚至連下一步我要走哪一步都不清楚,這樣才有快感
舊 2010-11-17, 08:01 AM #1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eneyen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9
很多人大概都只看自己想看的

公子哥是告民事
指數字週刊造假被駁回

這種要求償的~雙方一定要辯論 ∼提證據

告人的後來根本就放棄 (或說心裡認定贏不了)

∼不駁回才有鬼咧

至於迫害說∼聽聽就好,都駁回還能迫害個屁咧

此文章於 2010-11-17 08:10 A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0-11-17, 08:06 AM #10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ys070離線中  
carag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引用:
作者cheneyen
我知道賣***是犯法的

重點是,關係人妮可都沒出現過,所以判的是,"提告人曾經打電話給妮可,這段是經過法院認證的"

但是妮可是不是妓女?我不知道(可能要問有話吧@@"),妮可有沒有跟提告人打砲?也是個迷

明明可以追到賣***的人,可以一案雙破,卻故意不去作,觀感怪怪的

不過台灣的司法制度本來就是這樣爛,又不是一天兩天

就像是某人持槍犯案,明明知道後面提供槍枝的集團在哪邊,又故意不去抓,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這點也是讓我覺得本案莫名其妙的地方.
我記得開應召站跟賣***都是公訴罪呀!?
法官可以認證XX與應召站還有小姐通話紀錄屬實, 請問檢察官還在幹啥?
舊 2010-11-17, 08:21 AM #10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arage離線中  
Dragon cat
*停權中*
 
Dragon 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引用:
作者cheneyen
說實話,如果我是被誣賴的,我想整那個賴我的人,我也會學那個提告人(如果真的如同原告所說的,他不用負舉證責任)

反正持續上訴,老子就是不出庭,慢慢折磨被告

等到三審要定讞時,再提出關鍵證據一次擊倒對方,這樣會更爽

對付敵人,最殘忍的不是讓他一槍斃命

而是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甚至連下一步我要走哪一步都不清楚,這樣才有快感

三審是法律審,提出證據也沒用
民事訴訟求償也要出庭辨解
對方都提出證據了,不出庭是告不贏的

此文章於 2010-11-17 08:41 AM 被 Dragon cat 編輯.
舊 2010-11-17, 08:36 AM #1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gon cat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00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