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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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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
我對DELL 事件的細節並不算太清楚 大意是 DELL 網頁上的價錢標錯 ~ 顧客下訂單後才發現錯誤 ~ DELL 取消原有訂單 並以折扣卷 回應原來下訂單的顧客 (但是價值低的可憐 !?) 原來下訂單的顧客覺得自身權益受損 (原本要訂的東西沒辦法送達) 現在要打官司爭取本身原有的權益 我看到目前為止的了解是這樣的 (有錯請鞭) 單就我個人之前有遇到過類似的狀況 我自己之前也在 電子海灣上賣過 ipod touch 一陣子 那個聖誕節假期前夕 (ipod touch 剛出那一年)~ 一天賣掉 20~30 台 是很輕鬆的 但是就在最後一個禮拜 ~ 原本我定的一批貨一直沒有消息 我做了一件 我覺得應該做 但是做了以後會很麻煩的一件事 我給有下訂的買家 都發了一封e mail 大意是說: 因為貨船船期延遲 ~ 你訂的ipod touch 有可能會晚於原有既定日期送達 那當然 ~ 這封信寄出去後 有不少買家表示沒辦法理解 也有不少買家表示打死都不要退錢 ~ 只要我想辦法給她原本訂的貨品 到最後一天 (假期開始前兩天) 我實在等不下去了 我挪用了我手上可以用的所有資金去市區幾家有賣ipod touch 的店家掃貨 最後雖然 我把之前賺的虧了一小部分進去 但是所有原本下訂的買家都準時收到原本下訂的東西 每個買家也都很滿意 這件事的結果對我來說 其實我沒賺到錢 還小虧一點 但是這件事讓我的評價上升了許多 後來我在電子海灣上面賣東西也比以前容易許多 我覺得其實 DELL 在第一次出包的時候 乖乖認賠殺出 接著強化管理 是很有必要的 這樣至少不會讓自己的商譽受損 甚至有提升的機會 而不是用敷衍了事的態度來面對這次的事件 後面還會出第二次包 這顯示DELL 自己內部出了問題 短時間出兩次包 不是那麼簡單辦到的 生意易求 商譽難得 正面案例其實 在台灣不是沒有 當初毒奶粉事件的時候 台灣的金車在最短時間內送件檢驗自清 檢驗結果並沒通過 ~ 在七天內把上架的產品下架換新 全部的天數記得只花了十天 就讓金車渡過那次的危機 雖然下架的產品讓金車損失了數億元 但是那次的危機處理讓金車的商譽更上一層樓 全部的報導在商周有記載 (詳細的內容我記得不是太清楚了 ~ 要是有錯請鞭) 題外話: DELL 大概也很受全球景氣影響 ~ 一直以來它們都是做網路行銷的 在我之前去逛一個墨爾本最大的大賣場的時候 竟然意外看到DELL 也在擺攤做宣傳 展出的機型在外觀質感上都有不俗的表現 本來以為是為了新機做宣傳 ~ 但是現在想起來其實它們也需要提振業績 沒辦法像之前一樣完全都只靠網路下訂的模式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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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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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蠻懷疑鄭律師真的會接下這案子,新聞上看來他是不是在刑事訴訟方面比較擅長?而且看起來表現還實在不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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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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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事情 不能說常見 但是發生的機會也不少 印象鍾家樂福、大潤發、全聯都發生過.. DM價格錯誤...到現場也只是貼各告示說DM印刷錯誤而已 不過這一類例子跟DELL這一次的事件有點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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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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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是童叟無欺的好賣家。 我若是買家,有事先溝通過的話,我大概會選擇多等你幾天也沒關係吧!! 還好你當時不是誤植價錢賤賣 iPod touch 然後網路賣家下訂因而激增擺明要吃定你 不然您倒了,商譽維持住也沒意義了 我是真的認為即使是台灣 Dell 也出不了貨的(賠不起) 好多人都百台起跳的,太誇張了(我當時真的以為是開玩笑的) 就跟明翰一個人也吃不下那張單是一樣的 很多事是強求不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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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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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你真的被雙颱掃到 出貨,你得到的利益比別人少之又少,說不定還被990元酸 被罵,你也有份 至於樓主,我覺得不像是貪婪...... 而是樓主公平.正義架構的思維>"自成一格" 如果將dell事件總總,比喻成一個球體 樓主自成一格的球體,跟dell球體之間,幾乎沒有交集. 沒有交集>沒有火花>沒有目標 尤其樓主發了一篇不實****的案例後 我更覺如此 說坦白的,在訴訟上,這樣比懂得如何貪婪還危險 此文章於 2009-07-17 09:40 AM 被 sunnywalk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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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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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現在比較不爽的是,在別的討論串就算了講暴民還是貪什麼的也就算了
還有人對本人操三字經以及用不特定對象的方式恐嚇, 基本上沒有直接冒犯到我,倒也不會太介意 現在是怎麼樣?直接跑到本人開訴訟相關討論串裡面嗆聲提告的人是暴民? 暴民頭暴民尾,東一句暴民西一句暴民,電視霉體看太多了? 請問一下我是拿刀拿槍搶劫了還是放火燒殺擄掠? 滿口仁義道德一副要勸人改過向善樣子,結果連"禮貌"是什麼樣子都不懂? 一個人連最基本尊重他人的禮貌都沒有,講出來的道理有什麼價值? 本人的修養也是有容忍上限的,客客氣氣的討論分享資訊 順便聽看看大家的意見,就是會有人不分青紅皂白, 本人已經解釋過的內容連看都沒看,就只知道不停的酸 同樣的問題一再出現,為什麼不把文章看完再發表您的高見? 這種不講理的水準跟態度,配講"道德"兩個字嗎? 個人希望亂入者無論內容是否涉及法律條文相關, 都請注意一下發言的禮節,如果再有人用"暴民"'蕭貪""貪民" 甚至是髒話等具污衊貶損語意的用字針對訴訟團或本人, 就不要怪屆時本團追究. 此文章於 2009-07-17 10:11 A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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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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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篇的要旨主要在說明目前政府單位以及消保法並沒有發揮作用 無論是上次的華廣還是這次的dell,消保會對這些業者一點約束力都沒有 dell跟消保會及消基會也是一點交集火花都沒有 ![]() 甚至是出爾反爾,現在的業者連公權力介入都不甩了 ![]() 老是有人說現在是消費者反過頭來欺負廠商業者 我希望能讓有所誤會的人理解,只要現行法律不改善 在不公平的定型化契約及業者的免責聲明前,消費者永遠都是弱勢, 只是有人運氣好沒碰上問題,但往往就是有人運氣不好 這才是真相. 在訴訟上該聲明那些部分,該要求什麼,個人十分清楚 法律訴訟只是達成目的的一種手段, 要求廠商照價履約的結果也是手段而非最終目的. 此文章於 2009-07-17 10:34 A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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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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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unnywalker 大,大概是擔心你的正義感會讓你成為某些訂大量的人的馬前卒吧!! 畢竟現在就像攪在一起的八寶粥一樣,很難分誰是誰 單一個人的訴求也許很難在集體訴訟上表達清楚 您這麼堅持也是難得,在下只能祝福你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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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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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燦坤的DM常常也有印錯價格的 到了店門口或者是結帳時才發現價格更正 不知道你是摸摸鼻子算了?還是硬要燦坤用印錯的價格賣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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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喜歡的女孩 很會吃醋 又性急 愛哭 易怒 但是 她的微笑.... 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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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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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家話說盡了, 勸也勸過了, 也就由得他們吧, 既然他們要玩那種砸錢砸時間的民事訴訟, 證明他們的錢和時間是多到用不完, 使由他們告吧, 外國大集團對付這種事的經驗可是多得很, 如果是平民的話便和你耗下去玩消耗戰, 待你錢用完了, 工作丟了後, 還玩不玩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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