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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潛水
文章: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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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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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身罹重病的人,或是殘疾之人,該如何對待,本就是一件各自表述的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見解。
個人是見到這世上有一位人士,叫做史蒂芬霍金,所以才體認到生命原來可以這樣。他就是一位癱瘓、連說話都不行、只能呼吸跟看東西(連呼吸都有一點問題)、然後綁在床上想上廁所就用紙尿布(恐怕應該是會如此過一生吧!)。 但是這世上如果沒有他,應該會失色不少。 當然,家屬絕大部分都可以對他們的親屬做出最好的決定,但是「一定要在場」。這點很重要。 家屬不在場,誰都沒有權力可以決定,那個人不該去挽救他的生命。家屬也不該逃避這個「在場做決定」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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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潛水
文章: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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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吐槽一下 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 關鍵應該是.. 簽約後就該按照約定 作法應該是 不需任何救援動作,讓患者自然斷氣 若還是急救就是違反協議 明顯就院方是疏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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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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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白點 如果活的那麼痛苦 我也不希望我後人救我 我面就說過了 我希望自然的活到七十到八十歲 然後平平安安的就掛了就好了 我會這樣講 自然是有體會了 閣下呢? 等你受過苦 才知道甚麼是折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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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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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補充一下
你認為Stephen William Hawking這樣就算嚴重了嗎 就我自己的長輩遠比這還慘 此外這些高科技產品也不是這些庶民用得起享受得到的 如果哪天用想的就可以 就像瓦立E裡面那樣 那或許就不是一種折磨了 但是在今日 這絕對是一種慘絕人寰的痛苦與折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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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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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下來這裡明顯分成2派
把救活人當做最高指導原則的 好像都沒看過親人在加護病房輾轉受苦 所以還能很理性的覺得活著就有希望 雖然我對霍金大師的景仰淘淘不絕 但如果有人覺得霍金的遭遇就是人間最慘的話 那我得說... 你很幸運能在天堂窩得好好的..從沒看過地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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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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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小小吐槽一下 簽約是要有兩造的 台灣大概沒有醫院敢和家屬立約"不予急救"合約...因為違反醫療法規 任何合約,通常要以不牴觸法律為底限才能生效 在此新聞的情況 那不叫簽約,只能叫自願放棄 通常醫院若知情,會"儘量尊重"病人的意願 做法:理論上是"不需任何救援動作,讓患者自然斷氣" 但實際上是,因為不是兩造合約,不具任何法律約束力,也非真正協議 醫院得依當時情況而決定 所以在此情況,不用提急救醫生並不知道或看到"放棄"文件的簽署 就算知道或看到, 不小心又把病人救活,也是完全依照醫療法規的合法行為 除非台灣已經立法到"簽署放棄急救者,不得急救,否則屬醫療過失"類似法條 另外,急救也通常來不及調閱病例,為了防止某些急救出現誤判 才會有特別醫療手環等等讓病患佩帶 急診醫生才有機會在第一時間知道病患的特殊狀況 如果急診室還來得及調閱病例的案例,通常也是無致命緊急的案例 此文章於 2008-12-02 04:41 AM 被 Axel_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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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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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抱歉,文筆不佳,讓您誤會。 個人只是指出另一面,並沒有堅持怎樣做才是對的。 但家屬「當時」不在場,卻「事後」指責救活親人的人。這點很難令人接受。 若說上次已表示意見,但這次情況一定一樣嗎?若情況不一樣,那是否有「遺棄致死」的嫌疑呢?「遺棄致死」可是犯法的。所以,家屬在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才可以瞭解全盤狀況,並作下正確決定。 病人有沒有活下去的價值,可以決定的,是病人自己,再來是其最親近的家人。別人沒有權力去決定這件事。 反過來說,很像醫生隨便動動手指,然後跟你說你的親人救不活了、沒希望了、末期了。一樣令人很難接受。 個人的重點是每個人都有活下去的權利,除了個人以及至親,沒有人可以剝奪這個權利。若希望至親平穩的走完最後一程,千萬要在場瞭解全盤狀況,再作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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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山道
文章: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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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如果遇到類似情況 不用我的後代 我第一個跳出來指責! 救活我幹嗎? 不能做想做的事 不能吃想吃的東西 整天躺在病床上讓別人把屎把尿 然後等待下一次的"急救" 變成植物人還算幸運的勒 你聽過植物人會發出好像被屠宰的痛苦呻吟嗎? 就是因為有良心 才希望病患能在不增加痛苦的時候離去 天龍八部裡 蕭峰問了一個問題 老和尚告訴他 超渡的活人 不是死人 病患如此痛苦的卻要盡力讓他苟活著 究竟是為了他好 還是你自己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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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認證分身= 是弄到你老豆還是你肛友還是你本人?那麼激動。 ![]() 多練練吧,一個分身是不夠的,不要再否認囉! ![]() 對什麼樣的人說什麼樣的話嘛! 你該自問為什麼我對其他人不會呢?這個解釋滿意嗎? ![]() 對方先人身攻擊的怎麼沒看您主持正義呢?只會斷章取義對客觀的人是無效的。 繼續吧,記得每天每篇都幫我推喔,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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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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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不能體會,有時候死是唯一的解脫 我想我應該是沒誤會啦 樓上幾位支持放棄急救的仁兄,從言論間看得出來 應該有經歷過連續幾週,甚至幾個月往返急診室或加護病房的經驗 人體的恢原機制是有一個臨界點的 過了那個點,人生是不會有更好的狀況 (所以你覺得這次狀況可能不一樣,我猜你真的沒看過人體衰敗到無已復原的地步) 尤其許多重症病人都沒有意識跟理解力了 又如何讓病人自己決定? 你的立意是良善的...只是沒經歷過那個世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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