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搗藥棒捅玉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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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潛水
文章: 502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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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12-01, 09:44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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搗藥棒捅玉兔離線中  
copland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對身罹重病的人,或是殘疾之人,該如何對待,本就是一件各自表述的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見解。
個人是見到這世上有一位人士,叫做史蒂芬霍金,所以才體認到生命原來可以這樣。他就是一位癱瘓、連說話都不行、只能呼吸跟看東西(連呼吸都有一點問題)、然後綁在床上想上廁所就用紙尿布(恐怕應該是會如此過一生吧!)。
但是這世上如果沒有他,應該會失色不少。
當然,家屬絕大部分都可以對他們的親屬做出最好的決定,但是「一定要在場」。這點很重要。
家屬不在場,誰都沒有權力可以決定,那個人不該去挽救他的生命。家屬也不該逃避這個「在場做決定」的責任。
 
舊 2008-12-01, 09:53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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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land離線中  
搗藥棒捅玉兔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潛水
文章: 502
引用:
作者copland
上次簽拒絕治療後,這次就不該施救?那自殺的人,到底該送醫院,還是殯儀館?
所以關鍵,可能還是家屬該在場時不在場吧。


小吐槽一下
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關鍵應該是..
簽約後就該按照約定

作法應該是
不需任何救援動作,讓患者自然斷氣
若還是急救就是違反協議
明顯就院方是疏失
舊 2008-12-01, 10:00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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搗藥棒捅玉兔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copland
你覺得這句話當面告訴那位被救活的老先生,好不好,恰不恰當?
若有一天,不幸,你也遇到類似情況,你的後代,也在類似情況下(你的意識清楚,情況等同那位老先生),指責救活你的人.......
「設身處地」吧。
依照您的說法,世界上應該是不需要植物人的安養機構了,所以在創世基金會服務的人,都該譴責才是,是嗎?
當面臨生死問題時,打嘴砲總是較容易。
當自己面臨這個問題時,不妨摸著良心想一想,又該如何做?自己又會如何做?


講白點
如果活的那麼痛苦
我也不希望我後人救我
我面就說過了
我希望自然的活到七十到八十歲
然後平平安安的就掛了就好了

我會這樣講
自然是有體會了

閣下呢?

等你受過苦 才知道甚麼是折磨
舊 2008-12-01, 11:42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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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另外補充一下
你認為Stephen William Hawking這樣就算嚴重了嗎
就我自己的長輩遠比這還慘
此外這些高科技產品也不是這些庶民用得起享受得到的

如果哪天用想的就可以
就像瓦立E裡面那樣
那或許就不是一種折磨了
但是在今日
這絕對是一種慘絕人寰的痛苦與折磨
舊 2008-12-02, 12:19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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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海豹
Golden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17
看下來這裡明顯分成2派
把救活人當做最高指導原則的
好像都沒看過親人在加護病房輾轉受苦
所以還能很理性的覺得活著就有希望

雖然我對霍金大師的景仰淘淘不絕
但如果有人覺得霍金的遭遇就是人間最慘的話
那我得說...

你很幸運能在天堂窩得好好的..從沒看過地獄
舊 2008-12-02, 01:00 A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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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Axel_K
Elite Member
 
Axel_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引用:
作者搗藥棒捅玉兔
小吐槽一下
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關鍵應該是..
簽約後就該按照約定

作法應該是
不需任何救援動作,讓患者自然斷氣
若還是急救就是違反協議
明顯就院方是疏失

我也小小吐槽一下
簽約是要有兩造的
台灣大概沒有醫院敢和家屬立約"不予急救"合約...因為違反醫療法規
任何合約,通常要以不牴觸法律為底限才能生效

在此新聞的情況
那不叫簽約,只能叫自願放棄
通常醫院若知情,會"儘量尊重"病人的意願

做法:理論上是"不需任何救援動作,讓患者自然斷氣"
但實際上是,因為不是兩造合約,不具任何法律約束力,也非真正協議
醫院得依當時情況而決定
所以在此情況,不用提急救醫生並不知道或看到"放棄"文件的簽署
就算知道或看到,
不小心又把病人救活,也是完全依照醫療法規的合法行為

除非台灣已經立法到"簽署放棄急救者,不得急救,否則屬醫療過失"類似法條

另外,急救也通常來不及調閱病例,為了防止某些急救出現誤判
才會有特別醫療手環等等讓病患佩帶
急診醫生才有機會在第一時間知道病患的特殊狀況
如果急診室還來得及調閱病例的案例,通常也是無致命緊急的案例

此文章於 2008-12-02 04:41 AM 被 Axel_K 編輯.
舊 2008-12-02, 04:32 A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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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離線中  
copland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引用:
作者海豹
看下來這裡明顯分成2派
把救活人當做最高指導原則的
好像都沒看過親人在加護病房輾轉受苦
所以還能很理性的覺得活著就有希望

雖然我對霍金大師的景仰淘淘不絕
但如果有人覺得霍金的遭遇就是人間最慘的話
那我得說...

你很幸運能在天堂窩得好好的..從沒看過地獄


很抱歉,文筆不佳,讓您誤會。
個人只是指出另一面,並沒有堅持怎樣做才是對的。

但家屬「當時」不在場,卻「事後」指責救活親人的人。這點很難令人接受。
若說上次已表示意見,但這次情況一定一樣嗎?若情況不一樣,那是否有「遺棄致死」的嫌疑呢?「遺棄致死」可是犯法的。所以,家屬在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才可以瞭解全盤狀況,並作下正確決定。

病人有沒有活下去的價值,可以決定的,是病人自己,再來是其最親近的家人。別人沒有權力去決定這件事。
反過來說,很像醫生隨便動動手指,然後跟你說你的親人救不活了、沒希望了、末期了。一樣令人很難接受。

個人的重點是每個人都有活下去的權利,除了個人以及至親,沒有人可以剝奪這個權利。若希望至親平穩的走完最後一程,千萬要在場瞭解全盤狀況,再作決定。
舊 2008-12-02, 09:09 A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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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橋炎介
Advance Member
 
高橋炎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山道
文章: 317
引用:
作者copland
你覺得這句話當面告訴那位被救活的老先生,好不好,恰不恰當?
若有一天,不幸,你也遇到類似情況,你的後代,也在類似情況下(你的意識清楚,情況等同那位老先生),指責救活你的人.......
「設身處地」吧。
依照您的說法,世界上應該是不需要植物人的安養機構了,所以在創世基金會服務的人,都該譴責才是,是嗎?
當面臨生死問題時,打嘴砲總是較容易。
當自己面臨這個問題時,不妨摸著良心想一想,又該如何做?自己又會如何做?


我如果遇到類似情況
不用我的後代 我第一個跳出來指責!
救活我幹嗎?
不能做想做的事 不能吃想吃的東西
整天躺在病床上讓別人把屎把尿
然後等待下一次的"急救"

變成植物人還算幸運的勒
你聽過植物人會發出好像被屠宰的痛苦呻吟嗎?

就是因為有良心
才希望病患能在不增加痛苦的時候離去

天龍八部裡 蕭峰問了一個問題
老和尚告訴他 超渡的活人 不是死人

病患如此痛苦的卻要盡力讓他苟活著
究竟是為了他好 還是你自己心安?
__________________
=PCDVD認證分身=
是弄到你老豆還是你肛友還是你本人?那麼激動。
多練練吧,一個分身是不夠的,不要再否認囉!
對什麼樣的人說什麼樣的話嘛!
你該自問為什麼我對其他人不會呢?這個解釋滿意嗎?

對方先人身攻擊的怎麼沒看您主持正義呢?只會斷章取義對客觀的人是無效的。
繼續吧,記得每天每篇都幫我推喔,感恩。
舊 2008-12-02, 09:24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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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橋炎介離線中  
海豹
Golden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17
引用:
作者copland
很抱歉,文筆不佳,讓您誤會。
個人只是指出另一面,並沒有堅持怎樣做才是對的。


如果你不能體會,有時候死是唯一的解脫
我想我應該是沒誤會啦

樓上幾位支持放棄急救的仁兄,從言論間看得出來
應該有經歷過連續幾週,甚至幾個月往返急診室或加護病房的經驗

人體的恢原機制是有一個臨界點的
過了那個點,人生是不會有更好的狀況
(所以你覺得這次狀況可能不一樣,我猜你真的沒看過人體衰敗到無已復原的地步)

尤其許多重症病人都沒有意識跟理解力了
又如何讓病人自己決定?

你的立意是良善的...只是沒經歷過那個世界吧
舊 2008-12-02, 09:41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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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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