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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Cudacke-Dees
你已經夠具體的形容了你如何為了不讓對方切近來,
跟對方在路上的鬥爭經過,
而你跟對方也發生車禍了.

除此車禍以外你最近又把路上的凸面鏡給砸了,
怎麼看你都是危險駕駛.

駕車安不安全也不是單純看車速,
超速當然不好,
甚至低速也一樣不好,
但是行車安全中最差勁其中一項就是不懂得禮讓.


對於不對的駕駛行為,沒有禮讓的必要。
     
      
舊 2008-07-26, 07:54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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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Cudacke-Dees
怎麼沒經驗,
旁車道的人要超車,
加速超過然後切進來這種機會事實上是很多的,
你真要當個絕對不讓對方這樣超車的人也是可以,
你就也加速不給他超就好,
只不過這種人其實跟那種就是一定要超車的人,
其實是一樣渾蛋的類型而已.

如果你是要說有沒有違規被警察攔下來,
有沒有被開過罰單,
那的確, 這偶一點經驗都沒有.



事實上貨車還故意開得更近一點,
如果願意這樣搞,
那的確沒有任何人可以超這種開車方式的人的車,
其實只不過就是絕不禮讓而已.



是不應該硬插,
只不過那種寧可被撞, 也硬是不給別人插的人,
其實跟那種會硬插別人的人是同一類型的人,
如果你開車經驗夠的話不會不知道.



這是對的沒錯,
喜歡亂切其實警察應該抓的,
但是遇到這種喜歡亂切還 "故意" 讓對方有機會撞到的人,
而且還剛好是新手貨車駕駛等級的人,
其實也是危險駕駛.


禮讓禮讓,就是有禮(理)才讓,沒禮(理)就不讓。
 
舊 2008-07-26, 08:42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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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Cudacke-Dees
偶認識開車 20 年的還可以連續考不上駕照六次,
開車不是開的久就不是危險駕駛好吧!
有些人反而開的很久習慣還是很差,
不然你以為那些小黃都是開車新手?
有些說不定比你還久的多呢!



打燈超過五秒??
正常開市區都不知道已經開過多少路口了...
你也幫幫忙,
你就直接說你根本不會讓別人就好了,
其實很多時候光看對方的行駛方式就知道對方是否有超車意圖,
甚至很多時候對方打燈前就可以知道對方是否想要超車,
還是說你開車都不注意路況?



所以說你根本就是打死不讓的類型阿,
正常開閃兩下對方都還沒反應,
基本上就是表明不肯讓了,
還五秒呢....
你就直說你就是那種打死不讓的人好了....



偶從沒車禍過,
罰單一張都沒有,
開車從沒被 A 過,
也沒 A 過人.


五秒鐘在市區可以過多少路口?市區的速限是多少?你要不要先算算看:
速限 50KM/HR = 50,000 M / HR = 833.33 M / Min = 13.88 M / Sec
五秒鐘約行進 69.4 公尺,所有市區的路口都這麼密哦,10幾 20幾公尺就一個路口哦。

要超車要變換車道就是要打燈,這是不爭的事實,不要管別人是否能觀察到你的意圖,要變換車道要轉彎要超車,打方向燈就對了。
舊 2008-07-26, 08:58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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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horace0110
ㄟ∼∼樓主的狀況是第99條第三點不是第四點喔
第四點是道路縮減由兩道變為一道時的狀況....


你答對了 ...
舊 2008-07-26, 09:00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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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不要迷戀我
所以說啦 一般都是誰的責任多 誰的責任少
樓主敢這樣 自以為賺到 其實是因為它不是開自己的車 反正公司的車儘量撞

若是開自己的車 撞了 只是對方花較多 樓主自己還是要花點錢

樓主是個逞兇鬥狠的駕駛 更是會挖公司牆腳的爛員工 難怪只有開貨車的份 天生就是這種咖


樓主是"被撞",而且是被"後方車"從後面撞,這樣算是"逞凶鬥狠"的駕駛?你的標準也真的太好笑了 ...
舊 2008-07-26, 09:25 P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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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55Stars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市.嘉義市
文章: 986
引用:
作者Cudacke-Dees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public/Data/safety/safety-2/007.jpg
事實上就算是每小時 20 公里的慢速,
安全距離都有 9 公尺,
最好的安全距離是有這種標準,
然後計程車還會沒辦法硬切進去.


為 Blue MarlBoro鼓掌

九公尺的車距不是給這輛計程車用的
依法及相關解釋 ,該速度下若無 9+9公尺 ,該計程車不可變換車道
如果該計程車駕駛拿這九公尺跟警察盧 ,那就是 他-該-死 ,如果警察聽不懂 ,請找法官 ,法官會讓他們 死 一 雙

http://www.maillist.com.tw/maillist...0111225758.html
行駛高速公路 插隊時未保持車距 罰3000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國道公路警察局昨天表示,死亡車禍大多數和未保持安全車距及任意變換車道有關,因此一月起將加強宣導變換車道時要讓直行車先行,三月起強力執法,只要駕駛人插隊時未保持安全車距,導致後面的車輛踩煞車,一經舉發就會被處三千元罰鍰。
配合警政署今年起全面推動絕對路權制度,國道公路警察局也將落實執法,凡是用路人變換車道時未讓直行車先行,都將處三千元罰鍰;在舉發方式上,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將以後方車輛煞車燈是否亮起為認定標準,因為如果後車緊急煞車,代表插隊的駕駛人未保持安全車距,即可視為違法。
【2004/01/01 聯合報】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5條 :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__________________
麥田管理學院最新課程公告:
本校開設[高等講理藝術]科目,授課由
客座教授 美國長堤大學 維多.柯里昂教授 擔綱

柯里昂教授小傳
美籍義大利裔移民,經營保全業.飯店業有成,而後投入教育事業;大家尊稱他'先生',或稱呼他'教父';
他相信友誼,並且願意先表示他的誠意

此文章於 2008-07-26 11:21 PM 被 over55Stars 編輯.
舊 2008-07-26, 11:13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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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Cudacke-Dees
你已經夠具體的形容了你如何為了不讓對方切近來,
跟對方在路上的鬥爭經過,
而你跟對方也發生車禍了.

除此車禍以外你最近又把路上的凸面鏡給砸了,
怎麼看你都是危險駕駛.

駕車安不安全也不是單純看車速,
超速當然不好,
甚至低速也一樣不好,
但是行車安全中最差勁其中一項就是不懂得禮讓.

一付道貌岸然的口吻 在談"禮讓"..
真是有夠噁心的了..
容我去吐一下..








吐完了..舒服多了..
直行車.. 就有如購票在排隊..
旁邊有人要插 你就任他插?
那我實在看不出來這種"讓"法..有哪裡值得贊許,
有些人 懂得悍衛自己的主權..
不容他人輕易的侵犯,
有些人 就比較...怕事?..別人想插他.他也不會做任何反抗,
他只會不斷的告訴自己..退一步海擴天空...
當然一樣米養百種人..
對我而言..我欣賞前者..
不見得凡事必爭..但知道什麼是自己的權益更顯的重要,

至於後者..我只會偷偷笑他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08-07-27, 02:09 A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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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orWhite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8
引用:
作者semmy
在台灣,有水準的會去開小黃?那還真的是見鬼了!!



不見鬼
因為開賓士的跟BMW的
比開小黃的還沒水準
舊 2008-07-27, 02:15 A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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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orWhite離線中  
MrHermes
*停權中*
 
MrHerme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什麼禮讓?
路權就像老婆, 不是別人想插就能插的,
舊 2008-07-27, 05:33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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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ermes離線中  
seti
Major Member
 
set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0
樓主作的太好了,在台灣開車常會碰到這種事,說實在的我也不會讓,你開車我也開車,難道會插隊的就比較偉大嗎?如果不是為什麼要讓,有時在路上自己走的這線一直沒動,旁邊的走道一直走的,看原因原來是自己走的這車道的前面有一台一直讓路給人過,看到就很火大,你不急你一直讓路,那我們跟在後面的油錢,你要幫我們在後面陪你讓車的人出,還有陪你等的時間你賠的來嗎? 台灣一堆人開車亂衝就是一堆人一直讓,我開車的的習慣是我走我的線我也不亂插隊,如有需要我會打方向燈,如果有碰到硬插隊的我也不是沒跟這些人撞過,我也因為這樣我叫了n次的警察,我寧可請假跟他耗也不想放過,小黃又如何,他們有比較大嗎?要叫人大家也不是不會叫,警察來了也還是會看狀況,量距離,作筆錄,錯了他們還是要賠錢。
舊 2008-07-27, 10:34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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