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nzcym-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
引用:
作者Gix12709
nzcym說的部分正確,在自我防衛的情況下,的確非常難做出在不傷人命的前提下,有效制止對方。
今天不是被逼到沒有選擇,我反對使用暴力,但是當對方已經使用可能致死的暴力,來試圖攻擊你的同時,你綁手綁腳的只想著要制止,而不是做出最大殺傷力的反擊或是抵抗,大部分都是徒勞無功,甚至只會達到激怒對方的反效果。
這些也在我簽名檔的課程中有上到過。(不過台灣應該沒幾個人知道RealityBased這套系統 )

但是絕不能忘了因地制宜,歐美的系統適合的是歐美的法律,而不是台灣。
在美國部分洲,你被搶劫了,你可以一拳往歹徒的肚子上毆下去,拉倒他以後往他脖子踩一腳,最後正當防衛成立。
在台灣,你要是敢踩上這一腳,等著看吧....防衛過當外加重傷害,搞不好蓄意殺人都成立了。

如果有人因為聽信nzcym你的發言而入獄了,難道你要幫他坐牢嗎?

所以鄙人把副教授試圖逃跑還是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 五分鐘內 KO 報銷的案例提出來供大家思考. 在楊振堂案中, 副教授完全採取法院所規定的合法行為模式, 所以他被楊振堂打死是可以預期的, 更是合法的.

反過來看, 假設照鄙人所提策略執行, 立刻全力反擊, 五分鐘內把楊振堂 KO 報銷. 雖然是採取法院所規定的違法行為模式, 但是他有可能把楊振堂打成頭部重傷進而免除立即的死亡, 雖是違法的但是可能保住小命. P.S. 斬草不除根, 春風吹又生. 重傷的罪犯可能造成更大的後患! 而且警方可沒責任因為您一時展現婦人之仁的守法精神而為您的家屬提供終生二十四小時安全保護.

所以鄙人開頭就講了: 如果情勢危急到需要動手, 其實就只剩兩個選擇 to kill or to be killed, 殺人或是被人所殺. 台灣的目前法律是規定 [您應該合法的被惡人所殺], 手無縛雞之力的謝副教授是被迫守法, 皮厚肉硬的摔角王是有本錢可以守法. 剩下的人是應該這樣合法的被惡人所屠宰或是違法的殺出一條生路. 嗯, 反正整個事件過程不會太長, 警察也不會出現採證, 制止.

不過現實生活裡倒是有砂石車司機的戰術思想值得參考: [與其負擔對方一輩子的醫療費用, 不如倒車給個痛快 - 四十萬認賠殺出! ]
     
      
舊 2008-06-09, 03:39 AM #10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zcym-0離線中  
alexchao
Advance Member
 
alexcha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47
引用:
作者nirvana
新聞看了好幾遍,摔角王若不是有嗆話或...怎樣的話,
很懷疑那兩個小混混這麼狠,A到車而已 就拿棒棍像要K死對方一樣猛打。
還是現在小混混都這麼狠?

不過練了一身好武藝,該用的時候卻不用,真是看了很
應該學上次youtube影片一樣,拳王撂倒兩個同樣撞到他的人。


別懷疑,一堆小混混就是這樣,仗著有2~3個人,特別喜歡找像摔角王這樣身材高大的人挑釁
(為什麼我會知道,因為我的身材跟摔角王差不多,我190CM,105Kg,基本上是人稱的虎背熊腰)
住在高雄,遇到這種小混混的機率超高,要不是本身在家裡附近算薄有名聲
(也不算什麼,家裡附近混的"老大"大部份都是我小學同學,所以遇到小混混大多沒事)
之前也遇過兩個騎車的小混混,兩個人把整條路擋著在那邊騎邊聊天
只不是是加速騎過去這樣而已,就抓狂了,一路追我擋我車還嗆聲,一路問候我全家
後來騎到沒人的荒涼路口,剛好遇到紅燈,兩個人就下來了,手上還拿著大鎖過來
我馬上下車一個側閃,直接就給前面來的那傢伙一發掌擊(用手掌的掌心部位打他鼻子)
他鼻子就噴血了,然後兩個人就嚇的上車逃命了
(我不敢用拳,以前練拳知道自己拳力多少,怕打實了會出事)

不過那時候是還很年輕氣盛,現在真的負擔大了,責任重了,火氣幾乎都沒了

很多小混混都特別喜歡找高大的人麻煩,好像這樣會比較屌的樣子,
這種事真的一點都不誇張
 

此文章於 2008-06-09 04:28 AM 被 alexchao 編輯.
舊 2008-06-09, 04:25 AM #1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exchao離線中  
WonderTig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53
別太認真!

新聞報導看看就好,記者寫稿都會戲劇化或者加油添醋,否則報紙誰看。

鋁棒打50下,康固力也會濫,除非是泡棉做的或是練過鐵布衫(這更好笑)。

摔角王都完全沒還手嗎?(正常人至少會閃躲,太遲鈍了?!)

摔角又算是那門武術?(別跟我說電視那些美日摔角節目)

台灣社會新聞看看就好,加油添醋至少50%,

別鬧了!

此文章於 2008-06-09 05:58 AM 被 WonderTiger 編輯.
舊 2008-06-09, 05:56 AM #1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onderTiger離線中  
yukiaoi
Power Member
 
yukiao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Mandriva 2006,Linux
文章: 530
引用:
作者WonderTiger
別太認真!

新聞報導看看就好,記者寫稿都會戲劇化或者加油添醋,否則報紙誰看。

鋁棒打50下,康固力也會濫,除非是泡棉做的或是練過鐵布衫(這更好笑)。

摔角王都完全沒還手嗎?(正常人至少會閃躲,太遲鈍了?!)

摔角又算是那門武術?(別跟我說電視那些美日摔角節目)

台灣社會新聞看看就好,加油添醋至少50%,

別鬧了!


別太看不起人!

一般沒在訓練的普通人,鋁棒揮個20下手就酸了,50下鋁棒打到後面其實也沒什麼力了,而

且摔角手皮粗肉厚,挨普通人50下鋁棒才斷一根骨頭不是不可能,泰拳就有拿玻璃酒瓶敲小

腿骨的訓練,當事人身旁還有女友,如果他閃躲的話你想棒子會打到誰的身上?如果他還手的

話,今天那兩個打人的就不會活到上法院,今天被害人會換成那兩個拿鋁棒的,還有你這麼會

嘴砲怎麼不去跟小橋,三澤說摔角算什麼武術.
__________________
300D攝影集



請問下面哪個網站的神經病比較多?
1,DCVIEW 2,Mobile01 3,PhotoSharp 4,Pcdvd ,5,一樣多
舊 2008-06-09, 07:54 AM #1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ukiaoi離線中  
流金歲月
*停權中*
 
流金歲月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送八力的弟子, 恕我不屑回應你的發言
文章: 2,107
摔角王的理由成立,很有可能俗辣打輸了,便以其女友作威脅 當然我相信不敢怎麼樣

只是想讓摔角王停手,趁機落跑罷了
舊 2008-06-09, 09:49 AM #10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流金歲月離線中  
毛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阿爾卑斯山
文章: 260
李 仲信,陳丰昀和他的恩師我都認識,年紀也是因素。臉是最主要因素。換作李 仲信的話因該是不了了之。李 仲信江湖味比較重啦。對方不敢惹。

我有位斜地,天生神力有愛練武,高2時 曾經雙拳和拿開山刀對打,對方重傷。雖然後來當起兄弟,但是沒侮辱過武術。要他遇到小混混,狀況可能是 對方來不及拿棍就被殺死。


引用:
作者寃大頭
大家都好熱血..還是以為現實實戰可以打了就跑???
.
主角陳丰昀是我朋友..他的搏擊才是主要致命技能!瞬間的攻守對他絕不成問題.
說他以前1個捶幾個你們也不相信..
(成龍說過能一次對付4個.大家不信都不行)
現在身為保鑣公司主管當然知道武力使用與法律的關係!
.
有人還真以為輸贏後能全身而退..回家睡大覺..唉...幾歲人啦!




-------------------------------
摔角套好招是眾所皆知..因為觀眾是買票看熱鬧的!
套好招..施大絕技時才不會禿槌..
可是他在美國4分多鐘拿下勝利不知道觀眾有沒有丟啤酒瓶.有機會再問他..
舊 2008-06-09, 02:34 PM #1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毛虫離線中  
夜凜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2
引用:
作者nzcym-0
反過來看, 假設照鄙人所提策略執行, 立刻全力反擊, 五分鐘內把楊振堂 KO 報銷.....

前文我說了...."你真的以為大家反抗之後都能留著條命上法庭嗎"
交互質詢是基本權利,對,沒錯
但是那是活人才有的基本權利

在鍵盤上打字永遠都比自己真正遇上了要來的簡單
舊 2008-06-09, 06:15 PM #1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夜凜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夜凜
前文我說了...."你真的以為大家反抗之後都能留著條命上法庭嗎"
交互質詢是基本權利,對,沒錯
但是那是活人才有的基本權利

在鍵盤上打字永遠都比自己真正遇上了要來的簡單


不過,

很多是被打兩下不還手, 接下被來得寸進尺搞到急診室的.

上了法院, 多的是可以喬的狀況.

進了地獄, 喊到死也只能面對牛頭馬面.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08-06-09, 07:59 PM #10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D3STYPER離線中  
夜凜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2
引用:
作者FD3STYPER
不過,
很多是被打兩下不還手, 接下被來得寸進尺搞到急診室的.
上了法院, 多的是可以喬的狀況.
進了地獄, 喊到死也只能面對牛頭馬面.

老實講,如果是一般人,遇到混混怎麼做都不對
要拼嘛,贏的機率還真不大,又怕激怒對方當場就準備重練
不拼嘛,怕對方殺紅了眼,一個拳腳無眼一樣準備重練

還是隨身帶個噴霧器之類的能簡單制止對方的工具,盡力全身而退比較實際點

引用:
作者nzcym-0
P.S. 斬草不除根, 春風吹又生. 重傷的罪犯可能造成更大的後患! 而且警方可沒責任因為您一時展現婦人之仁的守法精神而為您的家屬提供終生二十四小時安全保護...

就算你很能打,遇到這種人渣你可以簡單讓他重新投胎當個好人
但是別忘了法官也不會因為你為民除害而在你入監關到長蝨子的期間幫你養活一家老小,還外加幫你付個房貸.....
很多情況不是因為沒種才寧可忍一下當縮頭烏龜,是因為不忍一下當個縮頭烏龜的話
到時候連烏龜都做不成
舊 2008-06-09, 09:58 PM #10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夜凜離線中  
nzcym-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
引用:
作者夜凜
老實講,如果是一般人,遇到混混怎麼做都不對
要拼嘛,贏的機率還真不大,又怕激怒對方當場就準備重練
不拼嘛,怕對方殺紅了眼,一個拳腳無眼一樣準備重練

還是隨身帶個噴霧器之類的能簡單制止對方的工具,盡力全身而退比較實際點

就算你很能打,遇到這種人渣你可以簡單讓他重新投胎當個好人
但是別忘了法官也不會因為你為民除害而在你入監關到長蝨子的期間幫你養活一家老小,還外加幫你付個房貸.....
很多情況不是因為沒種才寧可忍一下當縮頭烏龜,是因為不忍一下當個縮頭烏龜的話
到時候連烏龜都做不成

反過來看, 當扭曲的法律無法伸張正義, 維護公平時, 黑道自然會盛行. 所以黑道的興衰其實就是司法公平合理與否的反指標. 如果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路上騎車都能遇上小流氓, 混混公然持械攻擊, 那麼司法系統的公平合理性就不必多提了. (連小流氓, 混混都敢在大街上明目張膽的不甩法律了, 剩下的還用講嗎?)
舊 2008-06-10, 04:45 AM #1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zcym-0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08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