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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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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這裡很多人都看過事發現場似的,都覺得自己可以代表其他住戶的看法
![]() 只就事實論....佔用馬路不便?樓主家申請了許可也下來了,要怎麼用馬路, 多的是有人老實不客氣的大圍特圍,跟左鄰右舍溝通過已經算是做足基本功了, 一副完全不能忍受生活上有絲毫不變的樣子 ![]() 哪天有人在自己家門口拿破壞工具開鎖進去大搬特搬,鄰居看到了當空氣 才知道要哭已經來不及了!! 這麼不便,可以找警察來拍照報警阿,自己權益受影響,照遊戲規則走阿,為什麼不報警? 噪音惱人?一樣ㄧ通電話看你是要找環保局還是警察舉都可以,你覺得吵,私底下協調 協調不成,那就只好讓證據說話,噪音超過標準,罰喪家,沒超過標準,自己摸摸鼻子就認了吧 有意見又不照規則來,找喪家麻煩污辱死者,不厚道沒格調更是白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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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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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何以見得? 這樣就知道我自我觀念重的話你乾脆去算字圤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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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NJ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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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好了..是的.你家可以繼續做生意.但你們辦喪事是在老家.所以不會影響便利商店繼續
營業..但是卻影響了老家附近這位仁兄做生意...現在你說最後一天才佔用4格停車位..請回 頭看你一開始寫的:15米道路有留3.5頓卡車的空間!!且無妨礙交通!!.看看你自己前後的陳訴. 不都在自打嘴巴嗎? 再來看看..透天厝的走廊產權是你家的.這點無庸置疑.但別忘了.大家有使用這個走廊的路權 自由..更何況那位仁兄的店面就離你家只有3間的距離... 今天你覺得別人不通情理.來恐嚇威脅.所以你忍無可忍先下手為強.先為你不畏懼惡勢力喝采 ..但我真的想問:這麼多鄰居.為何只有這位仁兄不同意?而且他的生意性質與你家完全不同. 所以沒有同行相嫉的問題..那為何此人會如此激烈反對?你們平常的相處關係到底為何.大慨 也可以由此得知!請示警察和里長且同意!請問你到底有沒有去正式申請?口頭同意是沒用的. 前面也有仁兄PO出法條.好好去看一下吧.. 最後你自己換個角度想一想...今天有人在你的便利商店旁邊第三間辦喪事.走廊封住.然後馬 路也封掉4/5...你這幾天等於不用做生意了.先告訴大家.你會不會抓狂!從頭看到現在..依照 你可以硬掰自己所言.對事情又忍無可忍.也不畏懼惡勢力...的這些個性..9成9你會先去拆人 家的靈堂.以避免影響你家的權益.不是嗎? 什麼叫做人情事故..只不過是一般人要維護自己權益避免受損的說辭罷了..感覺你一直把自 家說的很委屈..但你為何不去告對方恐嚇?卻選擇動手打人!你說人家不懂人情事故.但你家 又做了多少人情事故?還是幾句話.為何人家偏要來鬧?為何你們要先動手?再加上噪音.妨礙 交通順暢.......你家真的很委屈嗎?對不起..至少我不認為如此..... 此文章於 2007-07-09 07:07 PM 被 FLY-S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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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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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些便利商店加盟店不是說想不營業就可以不營業的....
要不....你們有看過哪個7-11還是全家外面貼了張白紙上面寫慈制之類的 然後拉下外面鐵門不做生意的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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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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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我,就算當面忍下來,私底下也會摸掉他..... ![]() 該員如果提出傷害告訴,十之八九告不贏.... 那種情況就好像吵架之中,有一方刻意挑釁喊:"你打我阿,有本事來打阿" 順便一題,這種情形下若是反擊並提出正當防衛是不能成立的...原因:自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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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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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沒有看清楚?你沒看清楚可以代表樓主發言???真是...同樣的邏輯套用自己看看 ![]() 還有說實在的,不覺得這位羅先生有出言侮辱,最多可以說他白目出言不遜,可是他說的是一種事實,有什麼侮辱?不要濫用名詞來這邊想藉助公眾力量去行使惡勢力。真有這麼不滿對方出言不遜就去告人家,還動手打人。重點是前後根本差太多,而且還都你自己說的,什麼沒有影響他人,什麼沒有佔用道路,什麼有溝通打招呼,溝通打招呼是去講一下然後不管對方要不要就硬上的就對了 ![]() 最後不要沒是雞毛蒜皮就拿上來po想要找人助拳,這種行為很惡劣,依照這些來判斷感覺起來似乎這位羅先生並無不妥?陽光你要是覺得不喜歡對方大可不用對對方老拳相向,去民事訴訟一下就OK了,講這麼多幹麻?我們這裡又不是調解委員會也不是法院,就在這邊講贏了你也不能怎樣,何況有沒有贏還是未知數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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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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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連續發文又是在做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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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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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為什麼要回到家裡往生,這樣會影響到房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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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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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人的習俗,老一輩的不管怎麼樣都要在家裡燕下最後一口氣 不會影響房價,有影響房價的是兇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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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番仔火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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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為網友對這件事的見解,對或不對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可以衡量,今天事情已經告一段落,至於告或不告跟後續消息,小弟跟家人靜觀其變,另外媒體說的兩方互毆的行為,倒是說的有點誇張,因為小弟追到外面時,是抓住他不讓他離開,並報警請警察來處理,不過對方卻堅持離開,雙方當街拉扯,且都有警方與證人作筆錄的紀錄,這些新聞媒體還真的有點唯恐天下不亂的樣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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