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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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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tsushi
電子產品的確已經狠難當 暴利產品了 就算外型設計也很出色 但也不能跟衣服之類的所謂藝術附加價值來比
尤其是 2000年後 高檔資訊商品廠商 要麻就倒了(如micronics等) 要嘛就跟進低價風 (現在還沒倒的) apple就也是改走平民路線了 不過 就IPOD來說 除非競爭對手是像sony或iriver不然 它還是算貴的定價 尤其如果用功能面來比

說到sony,sony真的是太貴了...orz
試用過之後還是會讓我覺得太貴的,就是sony了
不是價錢上的貴,而是物不值其值...
賣10萬要有10萬的價值
賣一萬要有一萬的價值
apple至少是物值其值
sony...orz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07-06-29, 11:22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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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離線中  
capitalm
Major Member
 
capital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where the light is
文章: 271
引用:
作者tsushi
NOKIA的手機UI的確沒話講 舉個簡單例 在任何介面下 想回桌面 只要按 紅色掛話鍵 而像SE等 就要一個一個往上頁 回

這個SE早就可以了啦
只要長按返回鍵,就算再java遊戲裡面一樣返回桌面

E才是真正人性化王者好不好

不過Bug也是一堆 
 
舊 2007-06-29, 11:25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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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m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不要開口閉口創新工業,
胎死腹中的設計千千百,
抗議別人不懂其設計的大約是千千百-1.

前兩天在看HGTV,
剛好播Home Dec比賽(家裡佈置)

輸掉的那個傢伙,
說人們很難懂不靠牆,
東西有裝輪子移動方便性,
以及種種設計的好處.

你不覺得你的口吻跟那個人很像嗎?

PS. 設計師也是一種職業, 僅此而已.
舊 2007-06-29, 11:50 A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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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我實在很不喜歡把問題怪罪於別人的方式, 但又特別是設計類的人特別常這樣做.
舊 2007-06-29, 11:58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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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Computer Cowboy
說來說去還是講功能, 講實用。
同一件綿T-shirt, 街上的小販賣40元, 名牌專賣店可以賣2000元, 你以為靠甚麼, 不錯就是品牌, 營造一個品牌也是創意工業的一部份, 你覺得不值2000元? 不要緊一堆有錢沒錢的人會搶著買, 沒人用鎗指著要他們買的, 不要對我說名牌賣這麼貴是一種罪惡。

apple在iphone和ipod是賣設計感

branding算是在marketing的領域

從來沒有算是創意的領域........

請搞清楚.....
舊 2007-06-29, 12:17 P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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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離線中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喜歡 Apple iphone 的 "寬大螢幕" 設計,

畢竟, 3G手機 時代 強調的是 影音傳輸,

雖然, Apple iphone 目前還未支援 3G 系統,

未來會鼓舞我轉移到 3G 系統平台 的動機,

目前只有 Apple iphone 唯一讓我心動,

當然, 市場競爭者越多,

類似的概念蓬勃發展,

越可能以較為經濟的價格,

獲得想要的夢幻機種!!

至於 MP3 功能,

我比較喜愛 "口袋式" 的專用機,

機動性較高 ...
舊 2007-06-29, 12:27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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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Computer Cowboy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Ming
apple在iphone和ipod是賣設計感

branding算是在marketing的領域

從來沒有算是創意的領域........

請搞清楚.....


設計感難道不是創意嗎? marketing也正正需要創意。
我感覺你常常將創意理解為祇是創新發明、多功能和方便好用, 這固然需要創意, 但也祇是創意的一部份不是全部。
舉個例子, 如果你可以將臺灣的山溪水想辦法包裝成和法國礦泉水一樣(當然水質要合乎世界標準)的品牌, 同時可以令到全世界的消費者都爭相向你訂購, 成為一種飲料潮流, 那也是一個成功的創意。
舊 2007-06-29, 05:51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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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ter Cowboy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我也勸MING兄不要去計較太多他們的說法,
就算是創意吧, 重新包裝組合也能算得上是創意的.

理論上, 只要是他們設計出來的就是創意.
有些人會更堅持他們做的不只是創意, 而且創新.

有太多東西可以歸類為創意, 創新了.
----------------------------------------
強者我朋友說:
產品失敗, 設計產品的人常會推卸責任給市場調查.
產品成功, 他們會說是設計上的成功影響到結果.

強者我朋友的討厭對象會說:
唉, XXX, OOO, 點點點都是優點, 只是沒人欣賞(沒人懂).
--------------------------------------
把台灣礦泉水包裝的跟法國一樣 >.<
噗哧, 走這個路子啊, 嗯嗯, 真是常見.
怎麼不想辦法提高產品價值呢?
同時提高價值又做好包裝才厲害.

老酒新瓶這手法, 學marketing的人來做就足夠了.
請你們作設計, 也要有足夠的marketing資料與分析.

老是看到這種發言跟對白,
不難理解我學長從前跟我淳淳告誡設計人的囂張.
舊 2007-06-29, 06:44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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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噗哧, 想想還是不要以偏概全好了.

應該也是有很不錯的設計師,
會深入研究產品而不是表面功夫.
舊 2007-06-29, 07:23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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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風=
Golden Member
 
=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太陽系-地球-亞洲-中華民國
文章: 2,579
這支手機的銷售量
可能會是有史以來
賣最多的一支
__________________
☆★☆★☆★☆★☆★☆★☆★☆★☆★
舊 2007-06-29, 07:56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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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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