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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Aotearoa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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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否認什麼東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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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縣
文章: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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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篇我有提到發現她躲起來偷偷講電話 我覺得這並沒有什麼 不過在她開始不讓我碰她 睡覺說出另一個男人的名字及常常藉故不在家的時候 我已經知道有問題了 當然我也不會請徵信社去查出真相,讓她難堪,讓我自己沒面子 所以我也就在這個時候提出離婚的要求 一般來說女性如果因為吵架而離家出走 頂多是整理幾套隨身衣物回到娘家 但是當她把全部物品搬走的時候我知道一切都結束了 在戶政事務辦完離婚登記後我故意提醒她 「完成離婚登記後必須等6個月才能再婚」(此民法987條已於87年6月17日刪除) 只見她出現一臉訝異錯愕的表情,更證實了她確實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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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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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2台電腦 我相信你真的不快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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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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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生個小孩子 養隻寵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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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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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買 12 台 WII 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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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離你最近的地方XD
文章: 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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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不想承認,真是糟糕啊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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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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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順其自然吧~ 想要時候你就會有囉~ 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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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瑞芳鎮
文章: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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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三十有三了
![]() 雖然有女友,不過她還不打算嫁 ![]() 正在考研究所中(她也不過小我一歲半) 我看....我們這一代人要結婚真的是困難多多!! 幸好目前沒負債,也有一小筆積蓄,兩部汽車 假日沒出門的話,就窩在家裡看動畫,玩GALG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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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臺灣台北
文章: 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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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或許當兩人在一起已經是一種習慣後 為結婚而結婚變成一種理所當然.. 我覺得女方是為了想當新娘而結婚..而不是想好好的經營愛情與家庭... 讓她走是很好的.. 因為找一個愛自己的女人比同床異夢的婚姻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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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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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八班,無車無房存款有一點無女友,連收好人卡的機會都沒有,每次回到家裡,二老總是會催,什麼時候要結婚,我都想辦法轉移話題,最近愈來愈怕回家了,愈來愈怕見到親朋好友,我不是不想結婚,可是總是要有對象給我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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