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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臺灣 - 高雄
文章: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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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一級謀殺罪
連外國的殺人電影都沒這麼恐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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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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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論點很奇怪 不想做報告就報告裡把它除名. 然後他的份剩下的人平均分配 反正沒有他做的部份除名理所當然 被當也只是他被當 暴力打人可是傷害罪..... ------------------------ 再說泳訓不會游.游不過那就退訓就好了阿 把人強押進水中缺氧和電影裡常演的謀殺有什麼2樣.... 能力不夠就退訓阿..... 我覺得那3個人根本是謀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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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罪惡的諸神國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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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海軍新訓時也沒這麼殘忍...頂多把怕水的人踢下去而已
但真的不行的人馬上就會被拉上岸...不會像這個一樣一直被強壓在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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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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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果然有人反應跟我預料中一樣.
那個人皮得很過分, 解決方法是可以用除名的方式, 只是一切都太遲, 只能說那個人表態的時間點讓人忍無可忍, 卻除了所有人幫他趕工以外別無出路. 別人怎麼想我不知道, 我個人是, 啊, 一切都是你造成的, 所有的問題, 現在的處境, XXXXXXXXXXXXX...(以下省略). 之所以, 我不能睡要趕工, 那怎麼說呢, 就那樣發洩了... 沒有法律規範可以對付那樣的人, 所以我們的行為可以稱之為私刑... =============================================== 回覆主題, 我也是覺得不能訓練, 就退掉受訓人. 但話說回來, 他們關係從哪一點搞到後面這麼暴力的? 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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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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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方怎麼皮........
只要報告還沒交出去 或是還沒上台報告(一般都是用ppt) 都可以直接除名...... 對幾個不做事只想搭順風車的做過 對方的下場都是自己再來修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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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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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都沒錯, 私刑也是不對的行為.
只能說對方真的讓所有人忍無可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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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chaiyi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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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負責任猜測,因為以前消防人員只能從警專畢業去考的,所以跟老師
長官關係至少都不錯,現在開放社會大眾去考,就那幾個名額還要搶本 來消警的缺(就跟以前師範老師一樣囉),搞的讀警專或消警系統的人不 爽,連學長學弟的關係都沒有,來個特別關照外邊考進去佔缺額的人, 或許是這樣也有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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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是最好的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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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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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放出來的影片裡看那兩個壓人的嘴臉跟行為,告他們蓄意殺人都不為過,那裡像過失了
家屬不應該要放過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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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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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像是在拍攝諜殺過程!!
幸好有拍攝過程!! 否則不敢想像他們會有怎麼樣的說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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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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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是每個人都說忍無可忍,那不就不用法律了?? 還是私法高於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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