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
![]() 大都市居民希望市政府多設停車場 ,
可卡美搞不清楚為啥住的鄉長 , 在市區要建多層的公營收費停車場 ![]() 沒錯 , 白天上班時間 , 那一帶路邊都停滿車 , 可是建好後開始營業收錢 , 那一帶路邊照樣停滿車 , 就那新車的幾隻小貓進去 ... ![]()
__________________
字卡美, 號鳥, 請多指教 ![]()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
樓主自己看看自己發表的幾篇,若一開始就改設定成機車,是不是有很多矛盾之處?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452
|
引用:
南部大多是皇民.. 所以警察也不太敢..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24
|
引用:
大俠一定是高雄來的.... ![]() ![]() ![]() ![]() ![]()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88
|
引用:
嘻…沒人發現我在抄襲前位的文。 我想講的是,在號稱大眾交通工具密度最高的首都台北市,都還需要開車或騎車才能到某個地方,這樣的交通網絡真的已經"最佳化"了嗎? 既然交通網絡無法擴及整個台北市,是不是應該盡量作到停車位的平衡,而不是一昧的取消停車位,就拿台北車站週邊好了,為了安全而劃掉南陽街的機車停車位,建議機車移到建國停車場停放(那時還有議員質詢,市府還提出配套措拖,還估了會再其它地方提供多少停車格,不會造成太大影響),想不到過沒幾個月,建國停車場就圍起來,準備蓋大樓,當初的配套方案也只是"x",民眾只能讓捷運跟公車多賺一點,不然就是多走點路當運動。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
引用:
小鎮生活當然與都市生活有別, 但交通法規的存在, 積極面是維持秩序,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 消極面是意外事故發生後的權利義務歸屬 小鎮就不會發生車禍嗎? 當因為別人闖紅燈而被撞,與因為自己闖紅燈而被撞, 那個理直哪個氣弱?誰賠償誰呢? 小鎮當然也有交通尖峰時間, 若那時趕著回家探望發燒的親人, 卻發現塞車的原因來自並排停車 (如您所說到處有得停,這並排的發生一定就是車主懶得多走幾步) 就算不生氣,也會希望有誰來恢復交通順暢吧! 警察出現把這台車拖走,或開張罰單,你不會叫好嗎? 烏托邦的存在必須來自成員們的高度自律自覺, 不是人少就會發生!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此文章於 2005-11-18 05:09 PM 被 lievil 編輯.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4
|
引用:
大大講的沒錯。很謝謝您提出的看法,真的。對於您說的,我想澄清的是, 一、我沒有藐視法律,所以應該遵守的我會注意遵守,不帶僥倖的態度; 二、個人沒有嚮往烏托邦,個人只是表達在自主自律狀況下,不想受到太多的無謂限制的意志; 三、您對許多交通現象的假設當然都是可能的,但這些可能性在發生當時,不管我的心理狀態如何,它都會有相對的處理機制,跟我會不會叫好是兩件事; 四、「交通法規的存在,積極面是維持秩序,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 消極面是意外事故發生後的權利義務歸屬」,我完全同意,我想我的發文中並沒有說,「嘿!大家爽就遵守啊!不爽就不要遵守!」,以我在台北生活的經驗到,我只是想表達,我認為台北市的規定有很多不見得合理,這些不合理的規定是因為本身的管理可能不當,但台北市政府並沒有去改善這種管理問題,只是想用一眛的禁止,如取消停車位來解決問題,就管理當局本身,當然是省事不少,但對於廣大通勤族而言,他們的需求基本上都是被漠視的,如果這種漠視被當做是良好公民守法的範本,被當做城市進步的象徵,我個人感到不認同,所以我才會強調,如果,公民的意識只靠政府規定什麼、法律規定什麼,就照著做來養成,而不是自身對於規範、法律有所批判的思考,我並不覺得這能夠讓人們變成自律自覺的公民。 這是我的看法。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8
|
昨天才看到兩位"警察"在我們店外抓逆向行駛..
有好幾位違規的鄉民乖乖地交出證件被開單.. 這時看到一位年約5X歲但穿的像3X歲,看起來真是像茶室的媽媽桑被攔了下來.... 然後很悠哉的拿出手機撥了通電話,然後拿給其中一位"認真"抓違規的警犬... 哦不...是警員聽.... 之後就放那位媽媽桑走了.... 小弟從頭目睹到尾..就可惜沒錄下音... 原來這就是台灣大部份認真執勤的警犬...哦不...是警員該盡的職責丫... PS:小弟住高雄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ASUS AOOP爆肝團
文章: 282
|
引用:
你不是說去公館的書店? 那邊不是有捷運 ![]()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Delta quadrant
文章: 1,796
|
引用:
我說的不是內湖而是南港(剛剛看官方網站應該是汐止)的costco.當初是朋友在前面騎車帶路,我跟著他騎進去costco的地下停車場,記得costco有車道連接到馬路上,直接轉進車道順著騎進去就對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