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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i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55
引用:
作者aug0123
1. 打針是從我一個六年級頭的朋友那聽來的,他是在衛校服役的
2. 飯裡面參東西,是我同梯去出伙房公差後回來跟我說的


都是錯的
因為
我在國防醫唸過兩年公衛,衛勤科的同學說根本沒那回事

有滲東西都是維他命之類的
     
      
舊 2004-11-03, 02:52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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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ii離線中  
aug0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這位大人
請您再批評別人時先看清楚別人的論點
小弟從來沒有要幫犯嫌脫罪 該負何刑責 就該負何刑責

只是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
只會大聲撻罰 何不檢討原因

小弟只是認為 若是犯嫌本身問題不解決
難保不會再犯 就算假釋門檻提高 終究有放出的一天不是嗎?

一個良好的機制建立 實在是迫切且有必要 不是嗎?

當然誠如u8526425大所言
很多東西要克服 小弟從中午就一直思考這個問題到現在

但是 這不只是防治加害人再犯
更重要的是能使社會其他人能安全


還有...
本國法律沒有規定性侵害一定是男對女
大大有何不爽 直接衝著小弟來
沒必要搬小弟的家人出來

引用:
作者草上飛
也許有些人是以人道立場考量,認為加害者本身亦是受害者,環境 身體缺陷 教育...諸如其

他原因都有可能,認為處以極刑太過,更有某些無知之輩 竟認為該犯學識過人,社會應給予更

多關懷照顧,可以在社會上幫助人,真是莫大笑話,難道我今天造橋鋪路,即可殺人放火,或是

因此減刑,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犯者有人權,被害者就該死


問那些幫罪犯開脫者,假如受害的是你母親 姐妹,你仍願意幫助罪犯嗎?

如果是,你可繼續自己的論點,反正彼此觀點不同

如果否,請別說風話,死道友不死貧道
 
舊 2004-11-03, 03:34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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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0123離線中  
aug0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引用:
作者alcatrazz
那是你認為這種性犯罪的刑罰已經夠重了
如果在中東國家, 那是顛倒吧

性犯罪的一次就讓他抬去種了...
重點就是這個社會目前不認為這種性犯罪應該重判...
但是實際上就是應該重判

要看 要看全面性的吧..
中東國家未婚生子還要被人用石頭活活砸死
偷竊要剁掉手

重要的是比例原則
今天若是殺人是處死 無期 十年以上有期
那強制****處死 成比例嗎?

至於強制****刑罰是否再提高 大家可以討論
只是 問題不根治 今天一個人進去關個十年 出來難保不再犯
舊 2004-11-03, 03:38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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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0123離線中  
gscspr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5
書讀多一點 也不會比較像人
畜生一樣是畜生
又多了一個衣冠禽獸了
舊 2004-11-03, 03:38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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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cspring離線中  
aq012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其實大家討論了一堆我覺得亂世就是要用重典
所謂人權留給國外去保障吧, 以台灣人的民族
性不需要什麼人權, 所謂的人權應該是用來保
護一個人的權利, 像那樣的行為已經不算是個
人了, 不需要保障

什麼地方就該因地置宜, 國外經費充足, 有良好
的管制, 效果當然不錯要是把這套搬到台灣來保
證只會更亂, 國外有什麼好的東西搬來台灣實施
哪一次不是一團亂?

強姦我看通通判死刑最快, 這樣誰還敢強姦?
這種東西對當事人是永遠的傷痛, 不是簡單的
毆打偷竊搶劫所能比擬的, 死刑最乾脆, 保證
以後台灣沒有強姦犯, 真的, 台灣人就是不見
棺材不掉淚, 殺一儆百, 保證有用

此文章於 2004-11-03 03:43 PM 被 aq0127 編輯.
舊 2004-11-03, 03:39 P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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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0127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大大
您是沒說錯啦
我只想知道
您怎麼去確定是哪57人?
基本上我贊成更生條款
但是
再犯時也需要加倍嚴厲的處分
不是嗎?

引用:
作者aug0123
處死刑
那重傷 殺人等等 如何處理?
詐騙集團使人上吊 使全家負債 又如何處理?

再犯率...
三千多人有57人 這算高算低...
若這57人有好好管制 把風險減到最低會不會比較好?

為了這些少數人而否定到大多數更生人的生存價值 這樣妥當嗎?
舊 2004-11-03, 03:41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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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bookers
Major Member
 
booke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ET Cable moden
文章: 116
引用:
作者aug0123
這位先生
斷章取義不好喔...

他應該是說扣除掉性偏差以外...

我沒斷章取義阿
我就是說
*****************
他認真讀書 但他性侵他人
*****************
還是累犯勒..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4-11-03, 03:42 PM #1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ookers離線中  
aug0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引用:
作者gscspring
書讀多一點 也不會比較像人
畜生一樣是畜生
又多了一個衣冠禽獸了


學識不等於品格 也不等於心理不會有問題

事實上高知識分子憂鬱症的比例較高



PS 大大您的簽名檔到挺惹火的
舊 2004-11-03, 03:44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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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0123離線中  
kelon
Master Member
 
kel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1,760
相關的電影有一部"越過死亡線"可以看看
不清楚是否為真實故事翻拍
不過內容蠻寫實的
裡面也有人權團體對人權態度上的大轉變
死刑犯的輔導醫師對他是是同情的
內容上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當時我的報告是...那個死刑犯完全不值得同情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4-11-03, 03:44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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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on離線中  
aug0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引用:
作者aq0127
其實大家討論了一堆我覺得亂世就是要用重典
所謂人權留給國外去保障吧, 以台灣人的民族
性不需要什麼人權, 所謂的人權應該是用來保
護一個人的權利, 像那樣的行為已經不算是個
人了, 不需要保障

什麼地方就該因地置宜, 國外經費充足, 有良好
的管制, 效果當然不錯要是把這套搬到台灣來保
證只會更亂, 國外有什麼好的東西搬來台灣實施
哪一次不是一團亂?

強姦我看通通判死刑最快, 這樣誰還敢強姦?
這種東西對當事人是永遠的傷痛, 不是簡單的
毆打偷竊搶劫所能比擬的, 死刑最乾脆, 保證
以後台灣沒有強姦犯, 真的, 台灣人就是不見
棺材不掉淚, 殺一儆百, 保證有用


詐騙的問題也很大
要不要順便

現在立委選舉 一起去請願吧
舊 2004-11-03, 03:45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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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0123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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