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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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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懂法律的人出聲音了,
那些曲解法津又死不認錯的傢伙可以閉嘴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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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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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言論成熟點行不行啊 不要意圖違反版權擁有者意願還敢這麼大聲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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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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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例子不錯 而真正要捍衛著作權的人, 會看到一個重點: 文中的著作人同意並且賣斷著作權 可見即使利國利民, 前提仍是要=>徵得原著作人同意 今天這個什麼狗屁「還原真品真相」的, 似乎不在徵得版權擁有者的同意, 也不像文中的政府出資買斷版權, 就想要藉提昇文化理由來違反版權擁有者意願取得 著作物? 引用:
該不會這就是目前訴求的重點吧 ![]() 「嘿, 老兄你的著作實在是太正點了, 有助我國文化提昇, 為了我們國家好, 很抱歉我不想聽你意見, 為了我國文化進步, 我國只有將您的著作拿來據為己有, 別介意啊」 當初之所有誕生著作權法, 是在保護著作權人, 至今仍是一樣, 只是補好一些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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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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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解釋一下,為什麼有 著作權有效期限的規定, 如果著作權跟一般財產權一樣,這個東西是永遠屬於擁有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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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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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大法官並沒解釋著作權法和憲法有無衝突 引用:
著作人也有財產權, 也是受憲法保護. 沒錯吧? 一方是著作發明人, 一方是著作取用人, 你覺得憲法最後會為誰庇護? ![]() 引用:
其實這個米老鼠例子扯到的是商標問題, 並不是什麼著作. 用完就丟的消耗品會有什麼分區限制? ![]() 而當你出錢買"部份授權"著作物的那一煞那, 也就是同意該產品只在合法區域散佈的規定, 但是之後將著作又拿到別區, 就是持有人不對了. 違反購買時的默許約定, 觸法自行看著辦囉 引用:
試問, 代理書商只能有一家嗎? 有什麼系的學生只能買某家代理商的某一本教科書嗎? 我知道著作權不侷限在影音產品, 不過這是影片區, 還是多強調點和DVD著作的差別, DVD 一區比三區只是聲光規格好一點, 很奇怪那些特別版是能如何促進社會進步啦? 聲光享受能提昇文化? 像這種身外的聲光娛樂還是乖乖遵照版權擁有著的發行方式吧 人家不想取消分區限制, 你卻仍哈人家的作品哈得要死, 沒辦法, 所以只有違反版權所 有人的發行意願嗎? 拜託不要這麼沒格啦, 寧可拒買DVD,拒看電影, 也不要用違反著作人原意的方式來取得著作啦. 引用:
真正的良知, 是不會打著「提昇文化進促進社會進步的口號」去違版著作人意願取得著作物的 ![]() 什麼是為整體利益著想, 加入 WTO 算不算台灣整體利益? 甩掉什麼特別301條款的糾纏算不算整體利益 國際上肯定的眼光算不算整體利益 這些, 才是整體利益 在著作權法上想徵得一些通融, 我看只是給國家整體利益開倒車(更誇張的是有些人只為了滿足聲光享受而吵) 這裡很多言論要是給美國人看到, 想必他們臉色不會好看, 台灣小島的未來整體利益也就愈來愈令人擔憂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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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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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各位大大精彩的言論.著實讓小弟了解不少關於著作權的概念.
我個人覺得.著作權人的利益.是因該要保障.畢竟創作是要花心血的. 但是如果依照Santoro兄的論述.保護著作人個人的私利就無限上綱了. 法律真的如此無限度的保護個人利益.小弟不敢想像人性的貪婪會發揮到 什麼程度!小弟有個疑惑?如果今天我創作了一個東西.一個外國人來臺灣買回去. 錢也進了我的口袋.我還有什麼理由叫他們的政府把他抓起來呢???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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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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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很多言論要是給美國人看到, 想必他們臉色不會好看, 台灣小島的未來整體利益也就愈來愈令人擔憂啦
![]() !!!!!!!!!!!蝦米!!!!!原來臺灣人跟美國人買東西.還要看老美的臉色.這........... 不過Santoro兄你有抄襲之嫌喔?您這句台詞小弟好像在那部影片裡一個演漢奸的角 色曾說過的.您好像稍加修改後引用.不會被告侵權吧.小弟無知.說錯勿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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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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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言論成不成熟那要看我是不是與一個成熟的人談啊! 不過,看到你的簽名檔後,終於明白了為什麼你這麼反對平行輸入, 原來是你認為這樣一來會擋了某些人的財路, 這些人可不是什麼著作權人吧? 買真品會妨害著作權人的權益? 哈!真是笑死人了! 有聽過買水貨賓士車會妨害戴姆勒克萊斯勒的利益嗎? 如果沒有的話,那我買一區搶救雷恩大兵dts版, 又怎會妨害史匹柏的利益呢? ![]() 唯一妨礙的,只有台灣天王代理商的利益吧! 而代理商的利益需要用著作權法來保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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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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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貴官真是美帝經濟殖民地主義最大的受害者 不願面對真相卻寧願打孩子給美國人看 真是跟現在的新政府一般 五星旗都可以進口懸掛 進口美帝原版DVD書籍等著作權物竟然還觸犯刑法 告訴你 臉色不好看的是美國商人 美國政府老早就不使用經濟封鎖殖民地了 這就是美國商人發奮圖強而能以最佳影音效果領導全球 更何況買R1也是美商賺錢 不同的是買R1的人會學聰明 不要跟台灣政府一般自己嚇自己 台灣廠商特製殖民地殘障版DVD坑殺同胞 只會讓美商賺取暴利並且笑我們呆 君不見美商博偉.福斯.華納近期相繼設立台灣分公司 因為R1不能合法進口 所以R1過海關每片須付200走私進台 造成R1售價偏高 巨圖曾進口數百片R1驚心動魄售價不過800元 可惜台灣不脫殖民地心態 還非特製殘障版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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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光&1區&港版http://dvdonline.com.tw/index.php 此文章於 2003-05-10 07:18 PM 被 nhdv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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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公投完才知道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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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這才是你的真正想法吧!台灣小島的利益是建築在美國人的好臉色上,我感佩你的憂國憂民,敬佩你願意因此而卑躬屈膝逢迎拍馬裝聾作啞,幸好,多數的人看法與你截然不同,所以,我覺得這個小島雖有如你一般之隱憂,卻仍是希望無窮. 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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