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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 引用: 
 這種高單價的餐飲,不太可能因為年輕人的鮭魚之亂就給大洗盤, 日式消費主力或許在一旁冷眼旁觀,看笑話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此文章於 2021-03-19 09:10 AM 被 strong 編輯. | ||||||||
|  2021-03-19, 09:09 AM
			
			
	#101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4
					
				 | 引用: 
 因為 這樣才有收視率 有衝突,就有話題 有話題,就有收視率跟點閱數 有收視率跟點閱數, 就可以換現金 自然報導要多聳動就多聳動 | |||
|  2021-03-19, 09:12 AM
			
			
	#102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72
					
				 | 引用: 
 高單價?你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真正喜愛日本料理的人根本就不會去吃台灣的藏壽司、壽司郎 這兩家我都是吃過一次後就敬謝不敏,一分錢一分貨 | |
|  2021-03-19, 09:13 AM
			
			
	#103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 引用: 
 ...40元哪叫做高單價 只以40元以下為標準 壽司郎真的可以說第一名了 藏壽司 我只覺得他熟成鮪魚部分 比壽司郎好一些 其他都只差壽司郎一點點 爭先? 跟其他相比 她唯一能說的 就只有他比較便宜... | |
|  2021-03-19, 09:25 AM
			
			
	#104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 引用: 
 ...PIG大都吃太好了拉 = = 真的日本料理太貴了 = = 這就像是即溶咖啡VS現磨了 你自己都說一分錢一分貨了 說真的 這種價位 在日本的100元壽司 營業額最高的兩家 被這樣講 太過分了吧 | |
|  2021-03-19, 09:28 AM
			
			
	#105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 引用: 
 人的胃口刁鑽程度 都是靠口袋深度 小時候吃便宜的便當覺得很好吃 到了中年後吃7-80的便當 大概都會覺得不怎麼樣 壽司也是 吃過高檔的 現在隨便吃也不會選擇爭鮮 至少吃海壽司 雖然也很普通        | |
|  2021-03-19, 09:40 AM
			
			
	#106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 引用: 
 美國改名沒有次數限制... | |
|  2021-03-19, 09:53 AM
			
			
	#107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72
					
				 | 引用: 
 哈,我沒在日本吃過那兩家 不過以日本人的所得,吃100日圓的壽司應該等於我們一盤10元台幣的感覺 如果這兩家在台灣也賣一盤10元,20元也可以 我想我也不會有任何抱怨   不過這兩家至少環境整潔舒適,服務也還可以,這些也都是要成本的 但是就算這麼便宜我也不會去吃,這兩家的生魚片我真的吃不太下去 此文章於 2021-03-19 09:55 AM 被 goodpig 編輯. | |
|  2021-03-19, 09:54 AM
			
			
	#108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 警改名「深海鮭魚王」 這個好笑  
				__________________ 你不用問了, 我就是中國戰螂 | 
|  2021-03-19, 10:01 AM
			
			
	#109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這波鮭魚之亂可能會有時事考題,舉例來說: 張小凡為吃免費鮭魚而改名為張鮭魚,更名後便前往餐廳用餐,酒足飯飽之後駕駛汽車離開,途中遇警方攔檢查獲酒駕,其於告發單及筆錄上簽署「張小凡」三字,問是否構成偽造公文書罪? 有興趣的人可以想一下。 | 
|  2021-03-19, 10:02 AM
			
			
	#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