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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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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K大... 你還記得我嗎?是我啦 我是阿榮啦 我跟你一樣是柯粉啦! ![]() ![]() ![]() ![]()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4&postcount=132 此文章於 2020-08-24 09:26 PM 被 chumow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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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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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還有俺不是柯粉喔,不過俺是國民黨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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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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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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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還敢說自己是國民黨員 不怕被綠色自乾五網軍圍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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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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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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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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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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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疑問是: 醫院作疾病篩檢, 也要提IRB審查? 若不是研究, 不必提審, 沒違反醫學倫理, 純粹沒提審查, 頂多就是終止研究, 拒絕補助之類 https://www.fyh.mohw.gov.tw/public/...f1d3f4a1fa0.pdf --------- 結論: 羅織罪名, 在每個環節機掰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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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問了, 我就是中國戰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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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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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醫療行為」的檢驗受『醫學倫理委員會』的監督,且在採檢前一樣要取得患者同意書,例如大家的全身健康檢查申請表就是一種定型化的同意書,你勾選檢查即代表你同意該採檢項目。 超出同意書範圍的檢驗屬於「不當醫療行為」,例如拿B肝的檢體去做親子鑑定,有可能觸犯消費者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DNA採樣條例。 -- 最常看到的檢驗違規應該是捐血啦,護士小姐都當大家已經知道規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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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此文章於 2020-08-25 12:37 AM 被 不笑的老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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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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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受監督與提審是不同的, 看病抽血, 沒看過簽同意書的, 多是口頭告知,患者同意, 抽血做別的用途, 違反醫學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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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問了, 我就是中國戰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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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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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都知道用途不同了著麼還問這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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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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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上捐血車沒告知你會拿血去驗 AIDS 跟肝炎,屬於醫療違規,被驗者可以告採檢者。 你這邊最大的問題點在於:彰化那個不是醫療行為,如果它也不是學術研究,那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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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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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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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捐血如果會被拿來做研究,是會勾選研究同意書的 只是中間有個模糊地帶 根據法規必須清楚告知研究項目與內容 但收血時很難知道日後申請研究是哪一具體項目 所以目前是鎖定在同意進行血液相關研究[之後會越改越嚴格] 做最終把關的是捐血中心的Irb委員會 所以也不是完全沒告知捐血者 彰化這個是普篩,如果檢體有被拿來研究,當然犯法 這事研究單位不會出來坦的,影響以後接計畫很多人活不下去 另外如果背後有廠商想收集資料,也會變成無法使用,對於之後的新藥或試劑上市許可申請也會出問題 此文章於 2020-08-25 03:20 AM 被 acetyII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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