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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我覺這法律可能要修改一下

當初可能設想的不夠周全

或者怕旁系跟直系或配偶爭財吧

可是如果今天直系血親跟配偶都不存在了

那最後一定是旁系的兄弟姐妹或是其他親戚要負責操辦後事

那為什麼保險金不能交給旁系?

政府應該先用個案去處理這事情,讓死者家屬先領到錢

然後趕快排修法去把這事情給處理好


法律是為人民服務

而不是人民要服務法律

不公不義的法就要改

這一點有很難嗎?


民法192條有規定讓幫理喪葬支付之人,可以請求,而且沒有限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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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有沒有老帳號開分身討論政治被打臉~~~
然後心有不甘在普通討論串挾怨報復的八卦!?
舊 2017-02-24, 03:35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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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3離線中  
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我覺這法律可能要修改一下

當初可能設想的不夠周全

或者怕旁系跟直系或配偶爭財吧

可是如果今天直系血親跟配偶都不存在了

那最後一定是旁系的兄弟姐妹或是其他親戚要負責操辦後事

那為什麼保險金不能交給旁系?

政府應該先用個案去處理這事情,讓死者家屬先領到錢

然後趕快排修法去把這事情給處理好


法律是為人民服務

而不是人民要服務法律

不公不義的法就要改

這一點有很難嗎?


喪葬的費用應該是可以單據求償的
 
舊 2017-02-24, 03:37 PM #1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kjfso離線中  
暴君T-1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民法192條有規定讓幫理喪葬支付之人,可以請求,而且沒有限定身份~

所以如果旁系有幫理喪葬支付,就可以申請領這筆保險金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問題就不大了
舊 2017-02-24, 03:37 PM #1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暴君T-103離線中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車禍被害人死亡,哪些人可以主張法律上的權利? 給你參考
那篇讓我把法律邏輯搞懂了!

民法194、195是規範 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自己的非財產損害賠償請求權。

補充:暴君T-103 也給你參考!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責任險,我也是這個事件發生後,覺得奇怪才去邊搜邊了解~~

不過都有講是乘客險、旅責險了,該契約上面應該有寫是哪些損害賠償行為,
查契約內容,應該就會知道…

194、195條你不就有寫了,權利是被害人自己的,被害人不存在,就是父母子女配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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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此文章於 2017-02-24 03:41 PM 被 傳說 編輯.
舊 2017-02-24, 03:39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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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離線中  
暴君T-1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話說

如果今天被保人的直系血親配偶都死光了

那等於是保險金被保險公司賺走,而且也不用做任何理賠嗎?

我個人覺的這樣子的處理,似乎不太合乎公平

至少也要讓保險公司把原本該賠的錢給吐出來,交給某些機構之類的

免的整天玩弄法律文字,去刁難死者家屬

此文章於 2017-02-24 03:57 PM 被 暴君T-103 編輯.
舊 2017-02-24, 03:50 PM #10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暴君T-103離線中  
Pyot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話說

如果今天被保人的直系血親配偶都死光了

那等於是保險金被保險公司賺走,而且也不用做任何理賠嗎?

我個人覺的這樣子的處理,似乎不太合乎公平

至少也要讓保險公司把原本該賠的錢給吐出來,交給某些機構之類的

免的整天玩弄法律文字,去刁難被害者家屬
經營(保險)公司就是這樣,靠機率賺錢,有時多賺一點,有時發生這類嚴重事故就多賠一點,沒辦法算那麼剛剛好的,這又不是說他們鑽漏洞或違法什麼的,法律或合約就是這樣規定這種責任險,和刁難無關,你把其他狀況扯到這種不相干事件裡了

作生意開保險公司也沒穩賺不賠的,不然就不會倒閉什麼的了

此文章於 2017-02-24 04:03 PM 被 Pyotr 編輯.
舊 2017-02-24, 03:54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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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otr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可是如果今天直系血親跟配偶都不存在了

那最後一定是旁系的兄弟姐妹或是其他親戚要負責操辦後事

那為什麼保險金不能交給旁系?

政府應該先用個案去處理這事情,讓死者家屬先領到錢


不知道是否所有地方政府都有這種福利制度

親友中有人是單身,意外死亡後他的親戚只有哥哥

他戶籍設在新北,新北政府主動通知他哥申請他弟意外死亡急難救助金

去行政區公所填資料及提供相關證明是唯一親戚文件

據他哥說很快就領到錢辦後事
(我沒有問領了多少錢)
舊 2017-02-24, 03:58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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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shadow201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所以如果旁系有幫理喪葬支付,就可以申請領這筆保險金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問題就不大了


雖然有點囉嗦和龜毛,不過我還是要講一下:

朋友或旁系可以依192條請求支付是沒錯,也一定拿得到錢,但有一點差別就是:

接下來旅行社能不能去請責任險代為支付,要看合約有沒有寫進去,
因為我只看了一份旅責險的合約,上面有寫到後事處理,都是跟遺體運送及家屬行程的費用相關,
但沒有很明顯的寫到喪葬費用的支付,所以這部份可能有的保險公司是不幫忙付喪葬費用的,
要旅行社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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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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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7-02-24, 04:02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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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3離線中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其實跟保險公司沒啥關係,因為不是保險公司去侵害第三人!
而且保險公司應該比你我更不想出事....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話說

如果今天被保人的直系血親配偶都死光了

那等於是保險金被保險公司賺走,而且也不用做任何理賠嗎?

我個人覺的這樣子的處理,似乎不太合乎公平

至少也要讓保險公司把原本該賠的錢給吐出來,交給某些機構之類的

免的整天玩弄法律文字,去刁難被害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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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7-02-24, 04:05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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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離線中  
小肥羊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4
引用:
作者sclee
他的論點,一般學法律的都懂

早有律師出來說明

樓上版友的論點,這個很有問題~無法證明三人死亡時間,依機率學上的關係..
(用機率學上的闗係?恐怕保險公司不會理你還要打民事,機率學能勝訴嗎?)


的確,我前面的說法,忘記考慮事發在台灣,機率學在台灣民法一點屁用都沒有,民法11條直接封殺機率。
所以像食品衛生這種東西,你添加了有害物質,現在科學上也只能說提高致癌風險多少%,除非有人吃了當場掛點,所以那些違法業者上了法院都輕鬆過關,在歐美可是可罰到破產,至於大陸,就看鬧的大不大,需不需拖幾個人出來槍斃安撫民心,或是等鋒頭過。

法律是會變動的,至於台灣這種民法直接排除機率問題(保險收了保費,會發生出事不用賠這種保心酸狀況。食品非法添加致癌物,對健康影響是以後的事,所以沒責任),借這個機會那出來討論,又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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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17-02-24, 04:07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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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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