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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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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被鬥的叫黑五類... ![]() 兩位阿叔也未免太認真了點... ![]() 犯案的這種人就腰斬於市就好,不然磔刑也十分推薦 可惜咱們是人權國家,不能這麼幹 不然像中東那種亂石砸死之刑也叫人十分嚮往 此文章於 2015-06-01 09:39 AM 被 hob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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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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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警察真的太認真了啦 ~~
![]() 還給兇嫌戴安全帽 , 貼身保護 .... ( 雖然說這是標準 SOP .... ) ![]() 平常接獲民眾報案有這麼認真就好了 ! ![]() 如果我是那個警察的頭 , 我會偷偷跟大伙講 : [ 等一下民眾會抓狂衝過來打他 , 我們就演個戲 , 假裝招架不住 ~ ] 警察 A : [ 讓他們打個夠 !! ] ![]() 警察 B : [ 把他打個半死 !! ] ![]() 警察頭 : [ 然後我看差不多了 , 再吹哨子去把民眾驅離 ~ ] ![]() 警察 C : [ 如果驅離不掉呢 ? ] ![]() 警察 D : [ 那就把他打死好了 ! 反正我們也不會有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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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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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搞錯了是黑五類才對 ![]() 對於這種罪犯 個人比較喜歡像上次ISIS處決約旦飛行員那樣 放在鬧區關在狗籠裡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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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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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 ![]() ![]() ![]() 可是這樣子犯人家屬幾乎篤定會鬧國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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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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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賠又不一定申請會過 ! 緊張啥 ? ![]() 反正在台灣打死人又不會判死刑 ! 恐龍法官 : [ 你們二十幾個人聚眾鬧事 ! 把犯人毆打致死 ! 回去寫悔過書 !!! 擇日再審 ] ![]() ![]() 反正鬼島已經爛透了 ! 乾脆就這樣一路爛下去 ~ ![]() 既然法務部不執行死刑 , 那就把死刑的執行權用這種大家心照不宣的方式交給家屬及民眾去弄 ~~ 然後法官再判大家無罪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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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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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02@hotmai]乾脆每個學校外牆都像監獄一樣設置數層樓高的隔離網好不好 ?
台灣人就是理盲,只會一昧地盲從和不知思考. 這次問題的癥結在哪裡 ? 在於兇手工作上不順不是嗎 ? 整個的問題在於經濟不景氣,年輕人工作看不到未來. 我之前就講過了,台灣每年的稅收有7成以上拿去養軍公教和他們的18%,導致台灣已經沒有能力發展內需來刺激經濟,講白點就是政府沒錢了. 一堆人退休後爽領年輕人繳的稅;年輕人工作看不到未來,繳的稅又用不到自己身上,這種不公平不正義的社會真的會讓人生病,最近又是繳稅季節更讓人有所感觸.[/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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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文章: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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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的沒錯,台灣司法現在就是顛倒是非在保護加害人,爛到不行的爛 http://pcdvd.com.tw/attachment.php?...tid=93061&st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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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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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國家的相互制衡都被破壞,才能爛到這般 作錯誤決定的 連拉下台也不能,更何況要他負責懲罰 行政濫權 為首的無法罷免 司法 恐龍法匠無淘汰機制 行政黑手伸入 立法 無法罷免 監察 功用廢很久了 行政黑手伸入 只為了下台能安全下庄 不用馬扁同籠 台灣憲政體制 被現執政者 破壞殆盡 現在還不曉得嗎? 此文章於 2015-06-01 10:55 AM 被 yybox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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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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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竹子捅下體的有個相關聯的案件 有個疑兇因為"證據確鑿"被判死刑並且速速執行 那個疑兇叫做江國慶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1...%85%B6%E6%A1%88 後來大家就很清楚了 這是法院認證的冤案 全體納稅人一起賠了一億多給江媽媽 並繼續納稅給那些製造了這起冤獄的官員們作退休金 六月一日最後一天了 大家報稅了沒有 ![]() ![]() ![]() 此文章於 2015-06-01 11:03 AM 被 Eat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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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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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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