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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huan10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8
引用:
作者little.john
我選擇不說清楚,是因為官司目前還在進行中!


這樣的回答,更是讓人不解,
大家問的,大都是你自己講過的話,
完全沒提到當事人的資料,和官司是否進行中有何關係?
     
      
舊 2014-10-09, 10:52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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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huan101離線中  
redring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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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八仙飯店》
文章: 1,354
引用:
作者little.john
我選擇不說清楚,是因為官司目前還在進行中!


是根據電視上常說的偵查不公開嗎?

為什麼現在的證人能知道院檢間的偵查過程?

一個車禍為什麼證人不能對外發表意見?


真是個不單純的車禍阿
 

此文章於 2014-10-09 10:59 AM 被 redring 編輯.
舊 2014-10-09, 10:55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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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ring離線中  
buzzbee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3
最近一年多我也跑了幾次法院,
由於法官頭腦很清楚,律師又很盡責,
所以我大獲全勝!
這些經驗讓我親身體會到,
法庭上一句話都不能亂說,
即使是小事情也很可能是關鍵!

這次訴訟讓我對法律相關的議題都很注意,
所以這一樓我也跟的很認真!
但是,跟到這裡,我真的覺得
像前面網友質疑的一樣,
我也懷疑樓主你真的進過法庭?
舊 2014-10-09, 11:14 A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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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zzbee離線中  
little.john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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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引用:
作者buzzbee
最近一年多我也跑了幾次法院,
由於法官頭腦很清楚,律師又很盡責,
所以我大獲全勝!
這些經驗讓我親身體會到,
法庭上一句話都不能亂說,
即使是小事情也很可能是關鍵!

這次訴訟讓我對法律相關的議題都很注意,
所以這一樓我也跟的很認真!
但是,跟到這裡,我真的覺得
像前面網友質疑的一樣,
我也懷疑樓主你真的進過法庭?


『懷疑』是個很奇妙的''閃避辭!
舊 2014-10-09, 11:33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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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離線中  
redring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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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八仙飯店》
文章: 1,354
引用:
作者buzzbee
最近一年多我也跑了幾次法院,
由於法官頭腦很清楚,律師又很盡責,
所以我大獲全勝!
這些經驗讓我親身體會到,
法庭上一句話都不能亂說,
即使是小事情也很可能是關鍵!

這次訴訟讓我對法律相關的議題都很注意,
所以這一樓我也跟的很認真!
但是,跟到這裡,我真的覺得
像前面網友質疑的一樣,
我也懷疑樓主你真的進過法庭?


老法官不講,現在新人法官絕大部分素質都很好

年輕的檢察官也一樣,問案情技巧也很好,

證人傳上去可以像這樣回話?


能問一下是本案哪一股承辦嗎?

單單只是回答哪個股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傳票並非密件
舊 2014-10-09, 11:56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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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ring離線中  
little.john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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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我想問一句:如果看到意外時是你!你該想做什麼!
舊 2014-10-09, 12:17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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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當證人

引用:
作者little.john
我想問一句:如果看到意外時是你!你該想做什麼!


跟自己無關 看到
頂多打電話報警
離遠點等警車到 人就走了


去年吧 曾經在烏日經過一個路口沒幾秒
聽到 大拖拉庫撞機車聲
我趕路回家 就沒打電話
因我心想

那路口人車超多 一定有人會報警 都監視器
當事人也會報警 跑不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此文章於 2014-10-09 12:47 PM 被 abo5738 編輯. 原因: 改
舊 2014-10-09, 12:43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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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曬太陽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83
我也完全看不懂樓主在說啥

而且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根本就是常識

此文章於 2014-10-09 12:49 PM 被 曬太陽 編輯.
舊 2014-10-09, 12:47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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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太陽離線中  
莫爺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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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2
引用:
作者redring
要成立真的不難

重點在於比例

先說為何成立不難,
假設計程車要完全無責任

需要
1.能證明他是靜止的
2.還需要證明那地方是100%可以停車的地方
有影片能證明紅燈且靜止狀態,就有機會無責


只要是車道

現在的交通事故判決下來大部分都會有
"應注意未注意"
"未注意車前狀況"
諸如此類的判決

就算是1:9
計程車司機只負一成責任
過失傷害依然成立無解

完全無責的成立點跟我說差不多。
所以我才覺得樓主的證詞很重要。

但搞成這樣......
除了無言還是無言。
舊 2014-10-09, 01:08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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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  
人生開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救了一個人 救了人還要跑法院 好煩喔
重點就這樣 各位還有哪裡不明白的
舊 2014-10-09, 01:19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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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開始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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