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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w
Major Member
 
789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08
這種事討論沒用
基本上就是嘴砲而已
記者報導的和事實是否一樣都是未知數
類似舊文一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4-08-25, 12:40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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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w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masao.tw
真相不清楚無法評論,不過我說一個我自己的例子:

大一的時候,我同學肚子不舒服,麻煩我去幫他買粥,因為賣粥的店面在市區,於是我同學拿了他的機車key給我,跟我說車停的大概方位以及車款(藍色老狼,那時代沒有啥野狼傳奇、野狼R之類的),我依他的敘述,很快在那個地方找到了一台藍色老狼,key插進去也很順利啟動,於是我就去市區買了粥回來並停好了車。

二個小時後,他還是覺的不舒服,於是請我載他去市區看醫生,我跟他一起下宿舍樓梯,到了停車的地方,我要去牽車,他居然跟我說:「不是那一台」

他的車停在旁邊隔沒幾台的地方,最扯的是key完全相容,兩台車長的也幾乎一樣(那年代的老狼沒人會去改車,不像現代人 )

要是那時原車主要用車,我不就OOXX了,從此以後我跟人借車,一律問車牌號碼


這類例子,前面舉了很多,性質完全不同

婦人說是颱風天,認為是風大把安全帽吹到隔壁機車上

注意一下監視器畫面前後都被剪掉,否則真相會更清楚


這不是重大刑事案,檢察官不用抽絲剝繭每一過程都去追

第一部分小孩去拿安全帽時的動作,明顯安全帽是掛在失主機車的後鏡上

這就要問,風是怎樣吹的會把婦人機車上的安全帽吹到隔壁機車,還掛在後鏡上,這也太神了罷?(如果是在踏板上找到的,還有一點可能)

在這篇不知強調了多少次,婦人只要拿出同款同色的安全帽來比對證明有所本疑點就解開,而不是拿小孩的獎狀出來給大家看
 

此文章於 2014-08-25 12:48 P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14-08-25, 12:44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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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aesdu
Regular Member
 
aesd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90
事以至此 反正"使用竊盜"無罪 我也會告 就算只能告"侵權"也好 這是對自己負責.

就這樣 結案 XDDD
__________________
女生要嫁,第一靠,第二靠個性好,第三靠你們家有錢,第四靠運氣
也就是說有點姿色但個性不好的還不用擔心,個性不好長的普通但家裡有錢的也還有希望,其他就看著辦,碰碰運氣吧
男生要娶,第一靠,第二靠,第三靠,第四靠運氣
有錢的公子哥&帥哥身邊身邊總不乏正妹,這是事實,顯而易見嘴巴甜會哄妹的,行情不會太差,再來也沒了啦,碰運氣吧
舊 2014-08-25, 12:45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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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sdu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aesdu
事以至此 反正"使用竊盜"無罪 我也會告 就算只能告"侵權"也好 這是對自己負責.

就這樣 結案 XDDD

想問一下

案件好像告錯人?

使用者是媽媽,也就是嫌疑的主謀,有人教唆小孩去拿別人的東西,可否直接告媽媽不告小孩?
舊 2014-08-25, 12:57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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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竊盜罪是有點重的罪,所以證據需要很明確,
就算對方真是故意,還是要罪證確鑿才行,所以檢察官才裁定不起訴。


但這不代表不小心無須負責,根據民法184條,仍有侵權責任在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184


如果是不小心開錯車,還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8條
第 88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他人許可,釋放他人之動物、船筏或其他物品,或擅駛他人之車
、船者。
二、任意採折他人竹木、菜果、花卉或其他植物者。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80067&FLNO=88


我們在討論一些社會案件,往往只看"刑責",
好像沒判到刑事罪就等於縱容犯罪一樣生氣,
但實際上民事或其他法條通常還是有約束到,
只是我們不太常主動去告民事。
舊 2014-08-25, 01:20 P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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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syntech11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如果是久利生 公平,
應該會帶著事務官去研究安全帽是自然掛在別人車上,還是小孩"刻意"拿錯,
應該會要警察花幾個小時查看沿途監視器看看安全帽是不是一開始就在別人車上.


如果是母親指示,應該會嚴厲告誡母親不應該把未成年小孩當成犯罪工具,
也不該用這種方式逼迫司法機關.
也會告訴小孩,你從頭到尾都知道這是別人的帽子,就不應該拿.


如果是風吹的,大家誤會一場,請母親及小孩跟失主道個歉,就結案了.
舊 2014-08-25, 02:08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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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ech1130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azopper
未滿14歲算無行為能力人,是要告什麼

可以告監護人
舊 2014-08-25, 04:08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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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aesdu
Regular Member
 
aesd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90
引用:
作者sclee
想問一下

案件好像告錯人?

使用者是媽媽,也就是嫌疑的主謀,有人教唆小孩去拿別人的東西,可否直接告媽媽不告小孩?


其實應該沒差

法定代理人要負責擦屁股 ...

法律上 就讓專業達人解答巴

我只會 誰砍我 我砍誰罷了 ...
__________________
女生要嫁,第一靠,第二靠個性好,第三靠你們家有錢,第四靠運氣
也就是說有點姿色但個性不好的還不用擔心,個性不好長的普通但家裡有錢的也還有希望,其他就看著辦,碰碰運氣吧
男生要娶,第一靠,第二靠,第三靠,第四靠運氣
有錢的公子哥&帥哥身邊身邊總不乏正妹,這是事實,顯而易見嘴巴甜會哄妹的,行情不會太差,再來也沒了啦,碰運氣吧
舊 2014-08-25, 04:32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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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sdu離線中  
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syntech1130
如果是久利生 公平,
應該會帶著事務官去研究安全帽是自然掛在別人車上,還是小孩"刻意"拿錯,
應該會要警察花幾個小時查看沿途監視器看看安全帽是不是一開始就在別人車上.


如果是母親指示,應該會嚴厲告誡母親不應該把未成年小孩當成犯罪工具,
也不該用這種方式逼迫司法機關.
也會告訴小孩,你從頭到尾都知道這是別人的帽子,就不應該拿.



如果是上述狀況,訓誡了之後,久利生 公平會起訴嗎?
舊 2014-08-25, 05:04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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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離線中  
我愛麥噹噹
*停權中*
 
我愛麥噹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引用:
作者hsinyic2
如果是上述狀況,訓誡了之後,久利生 公平會起訴嗎?

這時候應該就會近照帥帥的臉部特寫
然後木村呆了一兩秒後露出招牌笑容
轉身一邊走一邊叫松隆子跟上
松隆子推了一下眼鏡
有禮貌的跟媽媽小孩鞠躬後轉身
笨笨的跑步追上木村

鏡頭一轉回到辦公室
松隆子 : 就這樣嗎?
木村帥帥的闔上卷宗 : 你說呢?(笑)
帥氣的穿上皮夾克轉身出門
松隆子 : 喂~!! 喂~!!
(卷宗特寫)

來到酒吧
還是一樣喝著飲料看著購物頻道
看著看著
木村(或是松隆子) : 好像很棒 好想買啊
酒保 : 阿魯由
然後在驚嘆的眼中從吧檯下把東西拿出來...
(片尾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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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4-08-25 05:38 PM 被 我愛麥噹噹 編輯.
舊 2014-08-25, 05:36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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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麥噹噹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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