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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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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請再確認一下, 表格的家屬制度下, 配偶無性忠貞義務喔...
是無法告他通姦的.

如果當初桃園三結義(乾兄弟也是家屬)的時候有限定性忠貞義務,你想想三國史會變成什麼樣呢...
     
      
舊 2013-11-04, 11:48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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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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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drasil
如果當初桃園三結義(乾兄弟也是家屬)的時候有限定性忠貞義務,你想想三國史會變成什麼樣呢...



這年頭寫三國小說的幾乎都是蜀黑,這樣的橋段很常見耶...
報告軍師,原來大哥跟三弟有龍陽之癖啊...
 
舊 2013-11-04, 11:56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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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woru_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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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第三新東京市
文章: 86
依上面的表格 已經是婚姻關係的話 可以不同意登記 要離婚也需要兩方同意
你說的是伴侶關係才會發生

我不確定這樣說對不對 選擇婚姻關係的話 你說的這些都不會發生...

你的另一個"表格的家屬制度下, 配偶無性忠貞義務"
我想應該是這樣解釋的
假如我和我的婚姻關係 又和某A成為家屬制度 (我與婚姻關係者都同意之下)
我還是需要對婚姻關係者 有性忠貞的義務
我只是對某A無性忠貞義務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至於「有配偶者需與配偶一起登記」, 請與下面解消方式與通姦罪一起看, 「得單方由家分離」、「無通姦罪」
也就是說, 當配偶有小三時, 原配可以有兩條路,
1.為了維持一個家接受他, 與配偶小三一起去登記
2.為了爭一口氣拒絕一起去登記, 對方可單方由家分離、帶走他自己的全部資產
當一個女人在家相夫教子50年後, 男人有了外遇, 回家兩手一攤說「要跟我去登記, 不然我就帶著所有資產離開這個家」.
你願意接受這樣的法案嗎?「...
舊 2013-11-04, 11:58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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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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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megag5

這年頭寫三國小說的幾乎都是蜀黑,這樣的橋段很常見耶...
報告軍師,原來大哥跟三弟有龍陽之癖啊...

那你還不擺兩桌恭喜他們!
舊 2013-11-05, 12:00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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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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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引用:
作者drasil
多元成家方案的名稱已經闡明了這個方案很「多元」,不是只圍繞著「性關係」打轉。
伴侶制度可以看成是比較先進開放的婚姻制度,家屬制度就類似結拜的乾爸爸媽媽兄弟姊妹這樣。
如果你一定要想成認乾女兒其實就是X女兒,那我想我也沒什麼再解釋下去的必要了。
當然伴侶制度算是相當徹底的通姦除罪化,連民事責任都是要約定才有的,只是感情事是你情我願,到最後緣份已盡還要用規章罰則去維繫某種義務性的關係,真的有比較幸福嗎?

"性解放"或"性開放", 也就是我所謂的「通姦除罪化」是否為「先進」, 我持保留態度...
如果只是乾爸乾媽, 那為何要強調「無性忠貞義務」?

到最後緣份已盡還要用規章罰則去維繫某種義務性的關係,真的有比較幸福嗎?
確實是未知數, 但對我前面舉的例子而言, 很可能是最後一道保障.
而更令人難過的, 如果通姦除罪化, 在之後你教導孩子「要對交往對象性忠貞」時, 他大可回你「法律又沒規定」.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告訴自己的孩子「感覺對了就上吧」......
舊 2013-11-05, 12:00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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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911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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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愛情的盡頭
文章: 538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至於「有配偶者需與配偶一起登記」, 請與下面解消方式與通姦罪一起看, 「得單方由家分離」、「無通姦罪」
也就是說, 當配偶有小三時, 原配可以有兩條路,
1.為了維持一個家接受他, 與配偶小三一起去登記
2.為了爭一口氣拒絕一起去登記, 對方可單方由家分離、帶走他自己的全部資產
當一個女人在家相夫教子50年後, 男人有了外遇, 回家兩手一攤說「...




FIREFALCON兄

婚姻和伴侶制度是互斥的選項,只能2選1
新法實施後,本來就已經結婚的人婚姻關係是不受影響的,除非"雙方皆願意"變更婚姻型態

至於多人家屬,這個提案太前衛也很容易受人誤解
它指的並不是"多人配偶",它完全沒有配偶的含意
它所締結的關係更近似於兄弟姊妹或者是共同生活的公社
性和配偶關係既然不是這種關係的必要條件,自然也沒有"性忠貞"的要求
我總不可能要求我哥對我維持性忠貞吧?

無可諱言的,一次推3套法案真的很容易讓人混淆,當然也還有討論空間
我們都很關心這些新法對社會和原有家庭的衝擊
所以我們才更應該仔細的去理解這些法案,不是嗎?

此文章於 2013-11-05 12:06 AM 被 m1911a1 編輯.
舊 2013-11-05, 12:04 A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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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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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性解放"或"性開放", 也就是我所謂的「通姦除罪化」是否為「先進」, 我持保留態度...
如果只是乾爸乾媽, 那為何要強調「無性忠貞義務」?

到最後緣份已盡還要用規章罰則去維繫某種義務性的關係,真的有比較幸福嗎?
確實是未知數, 但對我前面舉的例子而言, 很可能是最後一道保障.
而更令人難過的, 如果通姦除罪化, 在之後你教導孩子「要對交往對象性忠貞」時, 他大可回你「法律又沒規定」.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告訴自己的孩子「感覺對了就上吧」......

嗯...如果覺得伴侶制度令人擔心,多元成家方案也沒把傳統的婚姻制度排除掉,還是可以選擇結婚啊。
舊 2013-11-05, 12:11 A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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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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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引用:
作者Kaworu_ht
依上面的表格 已經是婚姻關係的話 可以不同意登記 要離婚也需要兩方同意
你說的是伴侶關係才會發生

我不確定這樣說對不對 選擇婚姻關係的話 你說的這些都不會發生...

你的另一個"表格的家屬制度下, 配偶無性忠貞義務"
我想應該是這樣解釋的
假如我和我的婚姻關係 又和某A成為家屬制度 (我與婚姻關係者都同意之下)
我還是需要對婚姻關係者 有性忠貞的義務
我只是對某A無性忠貞義務

所以換句話說, 如果不是婚姻關係, 而是「伴侶關係」、「家屬關係」, 這些都可以成立.

而你的例子... 男與女有婚姻關係, 男又與A成為家屬制度.
那照表來看, 男與女與A就成為了家屬制度, 那在家屬制度下的關係是沒有性忠貞義務.

更直接的說, 現在是分三案送審, 並且三案間有明顯抵觸的部分.
勢必會發生的問題是「當新舊法抵觸時, 以新法為準」.
也就是說到最後並不是讓你選「婚姻制」或「家屬制」, 而是一律以「家屬制」為依歸.
證據在哪裡? 現行的多元家庭草案修法就是「修改現有條文」而非以「增設條文」處理.
所以最後勢必會是以「修改現有條文」而滿足「家屬制」、「通姦除罪化」、「得單方由家庭解離」條件.
舊 2013-11-05, 12:11 A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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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woru_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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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woru_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第三新東京市
文章: 86
我只看表格 以性忠貞義務 (您最在意的)
家屬制 沒有規定性忠貞義務 不會牴觸到婚姻制的部分
所以就回到婚姻制的規範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所以換句話說, 如果不是婚姻關係, 而是「伴侶關係」、「家屬關係」, 這些都可以成立.

而你的例子... 男與女有婚姻關係, 男又與A成為家屬制度.
那照表來看, 男與女與A就成為了家屬制度, 那在家屬制度下的關係是沒有性忠貞義務.

更直接的說, 現在是分三案送審, 並且三案間有明顯抵觸的部分.
勢必會發生的問題是「當新舊法抵觸時, 以新法為準」.
也就是說到最後並不是讓你選「婚姻制」或「家屬制」, 而是一律以「家屬制」為依歸.
證據在哪裡? 現行的多元家庭草案修法就是「修改現有條文」而非以「增設條文」處理.
所以最後勢必會是以「修改現有條文」而滿足「家屬制」、「通姦除罪化」、「得單方由家庭解離」條件.
舊 2013-11-05, 12:19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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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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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引用:
作者m1911a1
FIREFALCON兄

婚姻和伴侶制度是互斥的選項,只能2選1
新法實施後,本來就已經結婚的人婚姻關係是不受影響的,除非"雙方皆願意"變更婚姻型態

至於多人家屬,這個提案太前衛也很容易受人誤解
它指的並不是"多人配偶",它完全沒有配偶的含意
它所締結的關係更近似於兄弟姊妹或者是共同生活的公社
性和配偶關係既然不是這種關係的必要條件,自然也沒有"性忠貞"的要求
我總不可能要求我哥對我維持性忠貞吧?

無可諱言的,一次推3套法案真的很容易讓人混淆,當然也還有討論空間
我們都很關心這些新法對社會和原有家庭的衝擊
所以我們才更應該仔細的去理解這些法案,不是嗎?

我一直沒有看到「婚姻與伴侶制度」可以任意2選1的部分...
還請補充條文或草案...

而因此我認為當「家屬制度」通過後, 因為「家屬制度」與「婚姻制度」、「伴侶制度」有明顯抵觸,
最明顯的是「通姦到底有沒有罪」, 在「家屬制度」下通姦是無罪的, 甚至在「伴侶制度」下也得要先約定才會有民事賠償責任.
因此, 當家屬制度通過後, 勢必以家屬制度為依歸, 也就是通姦除罪化.
否則, 當A成家時繼續選擇家屬制度, B成家時選擇了伴侶制度, 若A與B發生了通姦行為, 該如何處理?
舊 2013-11-05, 12:23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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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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