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
引用:
道歉行為是為了緩起訴或緩刑...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いい男
文章: 206
|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
|
這種事情,我都是聽聽就好.....
只是看他們說的好像是親身遇到.... 結果現在卻是"聽說" =_+"網路上跟社會上這種人蠻多的...... 聽說就寫聽說,幹嘛非要說是自己遇到 這樣可以讓人"佩服",按讚,認同................話說這是不是也是一種心理疾病呀!!! PS.這樣回想起來,還有一種"強者我朋友"<=其實根本就是自己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91
|
拒賣便當文三篇...
為什麼火力都集中在姓董的身上? 記者跟牧師都像沒事人一樣?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
引用:
噗! 你不覺得兩個當好姊妹是剛好嗎? 如果這個做朋友的見多識廣明事理,兩人還會成為好姊妹嗎? 那位PO文者,在圓通路聽人家說.... (假設真的有人說好了) 隔天到公司正事不辦(還是個領五萬高薪的秘書),開始幻想自己是英雄, 打開臉書加油添醋編故事,一心只想衝人氣騙按讚, 甚麼東區喔、等一小時喔、好氣喔...,最後還加上一句 "如果認同我的作法請按讚", 有人回文時她老實說是轉貼或轉述不就沒事了, 偏偏她大小姐底下還變本加厲瞎掰一堆自己就是當事人的情節, 說穿了就是要人崇拜、按讚衝人氣,跟她愛國有甚麼關係? 她乾脆每天都PO一篇帶菲人過馬路、打破水缸救菲人、 打跑10幾個欺負菲人的壯漢、擋下要撞菲人的火車... 這些繼續騙,全台灣的好事都給她做就好了啊... 事發至今還好意思說甚麼有心人士斷章取義、出自好意、還給我平靜... 你們想想,若這是你的同事或朋友、女友,這位的人格、心機及工作態度....你說呢?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0
|
引用:
我比較好奇怎麼38歲的女人了 還跟國中小女生一樣幼稚 是臉書玩太多玩到傻了嗎 只因為有狂讚士會轉貼跟按讚 如果她在臉書上第一則貼文就是"我聽說有便當店不賣給菲勞" 那今天不會發展成現在這樣 結果她是說我親身遇到,還買兩個便當給菲勞晚上吃怕他餓到哩 ![]() 還編出一堆後續,再去便當店,便當店老板還要下跪求她哩XD 她都是為了便當店老闆一家人的生計才寧願受辱也不講 故事從一開始就破綻百出,後面更是為了圓前面的謊再編出更多的謊 結果一出來就破功 還講的好像大家在為難她,應該要還給她平靜的生活 puma就是puma ![]()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5
|
引用:
因為他是始作俑者,加上沒有人開樓幹這兩位... 就需要你們這些義士多多提醒鄉民了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9
|
引用:
記者被警察去問話了 牧師.....不清楚,不過他刪文很快 這樣搞,怎麼XBOX ONE發表會都被蓋過 都沒人討論了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24
|
引用:
安樂街那間是在員山路上 她可能記成圓通路吧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
引用:
蘋果:董女昨天應電視台媒體要求,到一家便當店鞠躬道歉,但該便當店與便當文店家完全無關...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