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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搖扇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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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搖扇公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0
100了....路過
     
      
舊 2013-05-04, 12:54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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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搖扇公子離線中  
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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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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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004697
這位大哥
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及自動檢查辦法裡
第3條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員)。
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應為專職;第二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應至少一人為專職。
依前項規定所置專職管理人員,應常駐廠場執行業務,不得兼任其他與勞工安全衛生無關之工作。
有寫到工安是否應為專職,但勞檢到現場,十幾人的小工地,他也要求工安要專職專任,不得兼任。
這是被放蛇的那個檢查員要求的。


那個例子我只是解釋、他要求工地負責人一律還要承作勞安業務
那是一項多艱鉅的任務呀

每天和人開會、吵架、指揮、排進度
還要去審百人勞安文件、做勞安教育………大概很快就會過勞死了
 
舊 2013-05-04, 12:54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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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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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p004697
請明白我這句回的是那一段?


我想那一段、任誰看了都知道他絕對沒有勞安法令知識吧

我看到時傻了好幾秒
才回了「我只瞭你對勞安工作絕對是100%的大外行」
舊 2013-05-04, 01:01 A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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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0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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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046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15
引用:
作者idemon..
那個例子我只是解釋、他要求工地負責人一律還要承作勞安業務
那是一項多艱鉅的任務呀

每天和人開會、吵架、指揮、排進度
還要去審百人勞安文件、做勞安教育………大概很快就會過勞死了


認同,工地兼工安,不過過勞死也很難...
舊 2013-05-04, 01:02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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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04697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人數多的通常會增設甲級負責,現場執行依然要有乙級資格與實務監督。
但現實中就不是這樣搞,會覺得太忙並不是制度面有問題。
舊 2013-05-04, 02:00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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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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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n_akemi
人數多的通常會增設甲級負責,現場執行依然要有乙級資格與實務監督。
但現實中就不是這樣搞,會覺得太忙並不是制度面有問題。


你上面的東西大概除了你自己之外,沒有其它勞安人員看得懂


我想你犯了勞安上台灣慣老闆最常見的錯:外行裝內行
不清楚職務定位及工作內容卻胡亂解釋,最糟糕的還捏造不存在的法律唬人
這些都是台灣不懂勞安的慣老闆才會用的技倆

騙騙行外也許還可能、不過很不幸…你遇到的是行內的

雖然我吃飯的專業和勞安無關、好歹也常要在各式工廠工地出入
SP兄有甲種牌(管理師)、我有乙種牌(管理員)

都是要上一百多小時的課
考試前讀一二個月的書
每年及格率只有20~30%


如果可以被你這種連半路出家都談不上的人、以這種方式乎攏過關的
那台灣老闆也太好當了

此文章於 2013-05-04 06:09 AM 被 idemon.. 編輯.
舊 2013-05-04, 06:04 A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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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m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1,121
拿著相機到處晃找缺失記點
要能力沒有,搞這個最會
舊 2013-05-04, 10:06 A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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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m離線中  
sp00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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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046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15
引用:
作者wkm
拿著相機到處晃找缺失記點
要能力沒有,搞這個最會

我最不喜歡這種工安。
今天若是現場的工人熟悉法規的話,他們還用得著辛辛苦苦的在現場工作嗎?
今天懂法規的人拿著洋洋灑灑的法規,守則去挑現場毛病,
當然缺失開一堆,缺點也記一堆。
我認同的做法是立即改善比開缺失單更重要。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不喜歡這些規範,標準。
因為偏文書作業,而無法直接及立即的改善。
舊 2013-05-04, 10:40 A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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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04697離線中  
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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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p004697
我最不喜歡這種工安。
今天若是現場的工人熟悉法規的話,他們還用得著辛辛苦苦的在現場工作嗎?
今天懂法規的人拿著洋洋灑灑的法規,守則去挑現場毛病,
當然缺失開一堆,缺點也記一堆。
我認同的做法是立即改善比開缺失單更重要。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不喜歡這些規範,標準。
因為偏文書作業,而無法直接及立即的改善。


我想你要搞清楚一件事:公安用什麼資格指揮勞工改善?
他是勞工的主管?雇主嗎?還是這些勞工領這個工安發的薪水?

再者、一個不會開單的好好工安…絕對沒有人會鳥他(人性就是這麼賤)
如果有過失永遠都不開單、等到出事
請問工安要拿什麼證明說他有確實督導?幫雇主企業減輕其責任

法律規定所有勞安記錄都要白紙黑字、有圖有真相,從沒有口頭改善這一回事
如果拿不出來、那這個工安絕對失職…


每個人坐什麼位子就該做好什麼工作
世界上哪有監督的人、要幫被監督人的缺失著想的道理
如果一個監督者會做到被被監督者喜歡
這個監督者絕對沒有做好他的工作

此文章於 2013-05-04 11:58 AM 被 idemon.. 編輯.
舊 2013-05-04, 11:51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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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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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引用:
作者idemon..
我想你要搞清楚一件事:公安用什麼資格指揮勞工改善?
他是勞工的主管?雇主嗎?還是這些勞工領這個工安發的薪水?

再者、一個不會開單的好好工安…絕對沒有人會鳥他(人性就是這麼賤)
如果有過失永遠都不開單、等到出事
請問工安要拿什麼證明說他有確實督導?幫雇主企業減輕其責任

法律規定所有勞安記錄都要白紙黑字、有圖有真相,從沒有口頭改善這一回事
如果拿不出來、那這個工安絕對失職…


每個人坐什麼位子就該做好什麼工作
世界上哪有監督的人、要幫被監督人的缺失著想的道理
如果一個監督者會做到被被監督者喜歡
這個監督者絕對沒有做好他的工作



小弟身在一個俯拾皆違反勞基法的企業裡,
對這個討論串裡各位網兄的深明大義,
我看得是淚流滿面啊...
舊 2013-05-04, 12:16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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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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