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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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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227
日本人也是有重男輕女觀念。
浮氣愛這種女強人類型也一樣。
她小孩都跨國婚姻生的,女兒以後也會嫁人。
留兒子就算以後長大不住一起,跟媽媽比親也比較有依靠。
     
      
舊 2023-08-01, 11:40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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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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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7
引用:
作者A10_DDT
就福原愛的狀況,要說為了未來投資報酬率,也是奇葩的想法,
43...

法律通常就是這樣,只要男女雙方沒有重大瑕疵,經濟上也沒問題,就是判共同扶養,
如果只靠經濟水準來判,一定是判給女方,至於撫養後的教育方式,思想觀念與生活習慣的養成、
文化血脈的認同,那是法律無法也管不到的範圍。


第一段43, 我就簡單回: 沒有人嫌棄優勢太多的. (我說的第二個例子夫妻都是5~7萬月薪)
都是女兒就更簡單分辨了(除去文化因素), 大小女兒相差7歲等於7年的金錢支出&7年先享回報.

我說得直接, 但計算就是這麼簡單(除去所有無法預料的, 可預期中的優勢).
=> 需要投入的成本 VS 未來可預期回收 (包括時間要素) = 選擇的結果~

至於法律部分我沒啥好說的, 其實也很簡單, 判決的人並不需要去承擔任何後果.
所以他們通常都傾向於做好人的選擇, 而不是真的去思量(他們也無能為力去思量).

YT上面有一個單親家庭述說: 父母篇, 孩子篇.
可以去看看, 法律人沒有保固期, 他們盼了什麼犯錯了, 也不會管後續.
之後等於繼續重新來過, 然後重複錯誤的機率很高(他們雖不承認).

譬如, 裡面有例子是爸爸見不到孩子, 也有例子是媽媽被撥離女兒.
都是錯誤的判決(判斷), 但後續也是就耗時間, 直到有人自己主動放棄.
...

這個主題雖然看起來福小姐已經陷入劣勢, 但這是因為男方也是焦點人物上新聞.
如果男女雙方都是普通人, 說實話, 婚姻的結束這部分, 更是先敢先贏, 官司讓你打OK.
打完都不曉得十年了, 早就不重要了... (這才是血淋淋的現實)

試問從8歲打完官司十年後小孩18歲, 失去的時間就是沒了, 這才是先搶先贏的主因!
(所以一聲不吭先動手的幾乎都贏了)
 

此文章於 2023-08-01 11:55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舊 2023-08-01, 11:51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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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A10_DDT
Silent Member
 
A10_DD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引用:
作者Earstorm-5
第一段43, 我就簡單回: 沒有人嫌棄優勢太多的. (我說的第二個例子夫妻都是5~7萬月薪)
都是女兒就更簡單分辨了(除去文化因素), 大小女兒相差7歲等於7年的金錢支出&7年先享回報....

只能說夫妻把子女當成有價物品了
講到這裡,感覺女方把之前小時候她媽媽看待她的方式,也套用在自己小孩身上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更是先敢先贏, 官司讓你打OK.
打完都不曉得十年了, 早就不重要了... (這才是血淋淋的現實)

試問從8歲打完官司十年後小孩18歲, 失去的時間就是沒了, 這才是先搶先贏的主因!
(所以一聲不吭先動手的幾乎都贏了)...

認同,可悲可怕可嘆的現實~
舊 2023-08-01, 12:05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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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_DDT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7
引用:
作者A10_DDT
只能說夫妻把子女當成有價物品了
講到這裡,感覺女方把之前小時候她媽媽看待她的方式,也套用在自己小孩身上
===
認同,可悲可怕可嘆的現實~


結婚不是現實的考量, 離婚一定是考量現實.
雖然我看起來沒資格說婚姻, 但其實收尾的人很清楚.

我不說爛攤子, 說收尾, 因為小傢伙帶來的是生活的快樂.
知道自己還有心, 而不是已經心死, 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

至於第二點, 看台灣法律會不會改善, 看看法官跟律師他們願不願意改變.
前者無感, 後者其實搞越久, 他們越賺錢, 何必改; 這就是很大的問題了.

其實我前面都寫夫妻的情況, 如果有網友想到小孩子在這情況下成長的變化.
不是我在說, 即使我很疼愛的小傢伙也是單親產物, 但單親, 會讓家庭觀異變.
人是很自私的動物, 我不希望小傢伙的未來另一伴是單親產物, 即使...
唉...

但這很難說, 兒孫自有兒孫福.
(我能盡力做到就是在大人不負責任的時候, 介入負責)
而小傢伙很懂事, 總是說我很兇, 卻又很親近隨時想找我, 也特別乖巧.
雖然我看過專門書籍說這種表現是怕再度被遺棄而心酸不已.

說真的, 也預計小傢伙的長輩會在大學後來收割成果的可能性.
但, 這就是小傢伙自己的命, 至少, 我會給小傢伙一個機會.
舊 2023-08-01, 12:53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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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A10_DDT
Silent Member
 
A10_DD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引用:
作者Earstorm-5
...
其實我前面都寫夫妻的情況, 如果有網友想到小孩子在這情況下成長的變化.
不是我在說, 即使我很疼愛的小傢伙也是單親產物, 但單親, 會讓家庭觀異變.
人是很自私的動物, 我不希望小傢伙的未來另一伴是單親產物, 即使...

如果小傢伙的未來另一伴是同性家庭的產物?(領養、借卵借精借肚子...)
PS.我沒歧視同性家庭...
舊 2023-08-01, 02:53 P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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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_DDT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7
引用:
作者A10_DDT
如果小傢伙的未來另一伴是同性家庭的產物?(領養、借卵借精借肚子...)
PS.我沒歧視同性家庭...


主要的問題是利益觀太重(單親容易產生的產物), 私利觀以及為此爭奪爭執爭吵.

同性不是問題, 單親不是問題, 問題是造就的價值觀. (所以我非常小心的傳導觀念給小傢伙)
類單親但又不是真的需要去爭奪的那種單親, 我不曉得該怎麼解釋, 單親來由的不同吧?

此文章於 2023-08-01 02:56 PM 被 Earstorm-5 編輯.
舊 2023-08-01, 02:55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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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A10_D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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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_DD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舊 2023-08-01, 04:34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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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_DDT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7
引用:
作者A10_DDT
福原愛再咬江宏傑要「壞她工作和名聲」 怒批:嚴重侵犯人權


這個比我親戚還要傻, 律師有錢賺就好, 但她很可能落得法院認證... (所以不要打沒把握的仗)

但另一個可能就是她反正很有錢了, 只要撐越久越好, 也就是我前面說的那種作法, 先搶先贏&拖.

畢竟時間絕對不會停下來, 對於照顧孩子而言, 只要抓緊在身邊, 幾乎是立於不敗之地.

此外, 不曉得法律是否真的如此... 但有聽說共同扶養如果其中一方出了經濟問題.

那很難把孩子直接要回來經濟較強的一方獨力照顧, 很多時候反而是判給$, 理由: 孩子習慣現況.

=> 變成強行霸佔孩子的一方, 反而有錢可拿, 而且法院要幫忙這個行為.

這就要靠律師解釋了, 我無法理解這個邏輯.
舊 2023-08-01, 04:56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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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zi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動物棲息之地的另一個我
文章: 14
兒子國中小凱始就會痛恨媽媽了

日本社會很重視家長與學校的互動

可不是像台灣這樣都是丟給學校老師的

家長會 校運 社團等活動 幅員愛出不出席都是大問題

女兒在台灣的學校肯定會比兒子輕鬆的

台灣單親家庭多
舊 2023-08-02, 02:03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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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zi1離線中  
edwardliu
Advance Member
 
edwardli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473
說不定子女將來都成為國手...
舊 2023-08-02, 08:39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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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liu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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