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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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來AUXO兄對灌水很有心得 可否告訴大家王道的灌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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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人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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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0, 08:28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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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City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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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雑碎兄丟了一個濫攤子就走似乎不太上道
至於後續灌水的爭論,無論發言方法錯誤、態度不佳(這些好像是T兄自己承認的吧?),其實一個簡單的道歉就可化掉很多口水吧(道過歉了嗎?)。如果覺得不滿要拉人下水,那麼做個link,下面有檢舉鈕,照程序來相信大家都無話可說。 --------------------------------------------------------------------- 其實灌水無意、惡意其實很主觀,也許我寫有內容的文章也被大家覺得灌水 舉一些常用的例行好了,像是"推"、"Push"、"感謝"等...在各種情況下很難一概而論(二手區也很都這種情況啊);那我們再以上次witt為例好了,他的作法對或錯?我只有主觀的認定,但請相信,只有站長有權做主,因此理念相同的網友請共同呵護這塊得來不易的天堂,至於合不來就另尋天地,反正大家好聚好散。 PS.這篇會不會又列為"必讀"的教材啊,我很好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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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實為真,有夢最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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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0, 10:09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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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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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風涼話嗎 阿 我不小心也灌到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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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無法強求,當你越這麼做或許失去更多---2006.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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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0, 10:13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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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七股in台南
文章: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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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想創下連續被停權的紀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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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0, 10:56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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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BOTH
文章: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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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我看“別人“灌水很有心得! 請看“我是湯拇“的連po。 7&8本來就是灌水用的(汗),可是一昧為了回應的數字而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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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青的高空......朱色的殘照...... 飛舞而降臨的...白青之王者.... 紅色沙塵---- 白色的...火焰,光輝的神像, 銀色...的,....主人.... 騷動的靈魂找到節奏,音樂在跳舞 心也跟著擺動起來 AU整備所開始營運 Cafe in Audio Expresso專用豆 發售中 貓書房開張,歡迎參觀 我對她到底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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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0, 11:08 P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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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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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兄,由鏈結來看,您在1分鐘內連PO『還是沒人...』達13篇,過2分鐘,連PO『閃人囉』3篇,再過1分鐘,又連PO『閃』達8篇。都在同一天、同一時刻、同一討論串。
這樣連續PO的目的,相信是為了灌篇數, 而且這樣連PO,實在難以看出不是故意的, 藉由網站BUG來連PO,能達到和其他人溝通的目的嗎? 這樣的行為和洗畫面有何不同? 您PO的內容並非難以理解,或有什麼變動, 需要緊急告知大家,希望大家一定要看到您的留言, 就算您想要『有人理你』, 你每篇留言都在1分鐘之內,沒人還是沒人啊! 要不隔一段時間再進來問, 要不問『有沒有人』的方式變化多一些, 誰會管你呢? 您或許是覺得好玩,覺得自己沒有『惡意』, 問題是這樣的行為是拿別人的權益來玩, 先不說網站負荷或網站流量的影響, 在那個討論串中,要看下一個人的發言,光滑鼠都要轉好久, 一模一樣的東西,要大家一直看做什麼呢? 難道您期望別人把您加入壞名單中,對您視而不見嗎? 不對的行為不會因為很多人一起做而變對, 我相信站長看的不是有多少人做, 而是後來不再犯,還有對這樣的行為有悔意(起碼不會大聲說自己沒錯), littleK的話我贊同,他有道理,這樣的連PO行為, 很難被站長當做對網站的善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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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2002-08-11, 01:03 A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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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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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糟糕 難道我又違反了第x條版規了嗎 JY兄這篇也算是灌水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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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人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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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1, 01:46 A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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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七股in台南
文章: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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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既然都已經被停權了..就不要再在這件事上打轉了..... 你換個角度想一想,如果當初是我發文指正你, 你是不是也會用同樣的態度說話呢? 很多事都是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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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1, 02:02 A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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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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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灌篇數和有沒有惡意我都回應過太多次了 請回去看看之前的post 懶得說長篇大論了 我當然是"故意"的 但絕不是以破壞網站為目的的"惡意" 當時兩幫的人有用這招的都是故意的 你可以問問他們是不是惡意的 我也說過這是違規的行為了 違規行為不會因為很多人做就合法化 蓄意謀殺有罪 過失殺人也有罪 所以站長以此把我停權 我也沒有任何抱怨 只是硬把一個過失殺人的人說成是蓄意謀殺 這種毀謗的行為就是合理的嗎?? 那以後我們可不可以都用這種方法來指控別人??? 看來你也認為這世上是"非善即惡"囉 回去看看我的argument吧 不過我很好奇的是 掃片版平常似乎很少有非掃片幫的去逛 沒想到兄臺還能從兩萬多篇中找出這些 真是佩服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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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人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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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1, 02:04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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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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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 如果是JY兄說的 小弟當然會虛心受教 好好到台南的有名的小吃攤和您溝通溝通 而且我也相信JY兄指正我的方式會比LittleK的合理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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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人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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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1, 02:07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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