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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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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樣的有錢夫妻還不少 一有錢就管不住性 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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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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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免責權嘛 前後矛盾也是理所當然 XD 權勢****是妨礙性自主罪 只要犯了妨礙性自主罪 妨礙婚姻(通姦)不能成立 根本沒以後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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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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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做可以把罪降到最輕甚至無罪才是最重要的, 至於丟臉以及名聲, 根本不在乎了~
只不過這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把戲, 也是官方不斷說沒有證據, 無法公開, 難以處理(掩蓋). 繼續看下去, 這大概是很指標性的台灣未來走向; 是否直接就大辣辣的因人而異. (謎之聲: 雖然實際上已經是因人而異了, 但還沒有這麼擺在檯面的"非政商"案件) 韓國或北美拍電影的話, 記得要忠實呈現台灣的黑暗面! 此文章於 2017-05-20 10:57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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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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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無法洗白,就想搞臭女方阿,不過就那,沖,脫,泡,蓋,送,的德性會不會天差地遠差太多了?
所以老婆,女兒精神問題才大哩,怎麼看狼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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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您的住址: 一攬芳華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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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人格毀滅戰吧, 始於鄉民, 終於鄉民, 哈, 一場爛戲
傳陳星爆林奕含同時與台南電子大廠富二代交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20003409-260402 台南地檢署偵辦上吊自殺的女性家林奕含生前是否曾遭補教名師陳星強制****案,風波愈演愈烈,在林女父母持續發表聲明後,現在又傳出,陳星也透過律師放話,將爆林奕含也同時和台南某電子公司的富二代交往內情,同時也要求檢方把這位前男友列為證人傳喚。 律師鄭深元表示,台南地檢署著手偵辦女作家林奕含案,在他看來,可引用的法條就只有一條妨害性自主罪,而雙方如有發生關係,檢方要查的,也只有強制與合姦兩種,現在女主角死了,其他的證人都是傳聞證據,在沒有主要證據的情況下,傳聞證據很難變成證據。 據了解,台南檢警至目前為止,除了傳喚陳星到案外,也傳喚了林奕含2名高中好友和幾位補習班幹部到案了解,所得到的內容,根本無助於案情突破;另據傳,林奕含的父親林炳煌,也備委3名醫師開立的證明,要佐證林奕含是高三下學期才開始就醫治療精神疾病,但檢警看來,這些證據對案情也毫無幫助。 更扯的是,電視媒體19日還報導了陳星陣容流出的林奕含手寫的原稿「關於我愛你」這首歌詞,要證明林奕含暗戀陳,據傳陳星已把林奕含送給他的情書及禮物,全部交給律師,更把當年他和林奕含在台北喜來登飯店談分手細節也告訴律師,以備將來在偵查庭中回應女方雙親的指控。 針對雙方的放話,台南地檢署仍以案情偵查到一段落才會對外說明回應,但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強調,目前檢方未收到雙方當事人的任何聲明,無法解讀傳聞真假,林炳煌好友立委林俊憲則怒罵陳星太奸詐了,他會和林炳煌、律師討論未來如何在偵查庭上攻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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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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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了解你是在自嗨什麼? 陳顯然有嚴重道德瑕疵, 正常智能的人應該都很難放心讓女兒當他的學生. 法律上雙方如何攻防, 都只是末節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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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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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自己沒有的東西跟鄉民要也沒辦法給你阿不是嗎^^
人家正常男女交往也被拿來當脫罪理由0.o? 我說...沖,脫,泡,蓋,送...你有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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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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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幢高樓,我想到的卻是另外一個新聞,有個叫「白凜」的「跨性別人」,
拐了不少國、高中生登山「隱居」,而警察找到被拐者時,竟然還有被拐者罵警察, 說不想見自己父母,寧願跟白凜待在山上。 這世界太多這種故事發生,年幼男女不相信養育自己的父母,卻寧願相信外人, 等到最後自己受到傷害才發現父母是對的,但傷害已無法平復,這是個難解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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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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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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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未成年人脫離監護人掌握範圍內法律上是拐帶沒錯
可是白凜小姐出發點跟某人有一樣嗎? 那人的聲明稿真實性姑且不論(雖然又有人出來打臉了) 但裡面的行文我只感覺滿滿的自私 為何一個妻子要在婚姻上受到這種對待? 要這樣出來坦才叫愛嗎? 撇開錢啦、地位啦..等等這些問題,她往後的人生、她作為一個人的自尊今後該往哪裡擺? 林小姐的書裡一段: 明明是他硬塞進來;我卻得為此道歉 這是小說內容,可以說真偽不知,可是活生生的一紙聲明裡 卻同樣透露出: 我老公背叛我;我卻得跟著挺他 為什麼可以有辦法書裡&現實都上演同樣一齣戲?? 林不是沒怨過父母;尤其是她第二度自殺那次 你可以說她父母南北轉診是死要面子 可是因轉診遲了一步有可能會害死女兒這點道理他們父母會不懂嗎? 那完全希望女兒之後的婚姻、之後的人生,不被貼上標籤 是為人父母以女兒最大利益所作的痛苦考量 這愛可能過時、這愛可能守舊、這愛可能自私 但出發點完全是為了女兒... 而那人的聲明呢? 拿太太鞏固自己 同樣都是自私......... 為人父母的拼命的把女兒身上的標籤一張張的撕 就是貼在自己身上也在所不惜 而那人把標籤一張張的往林女身上貼、往太太身上貼 就只為了自己身上一張標籤也不能留下 此文章於 2017-05-20 03:45 PM 被 PROVIDENC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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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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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裡可以按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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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坤卡號:35171847 此文章於 2017-05-20 03:45 PM 被 wja123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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