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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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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在#864斬釘截鐵說業務沒有想辦法弄面速力達姆,事實上影片中就有. 告訴你了,你還裝傻? 顧左右而言他就想混過去? 真是遜掉了. #86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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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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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普羅大眾的來由,維基百科寫的,我不知道正不正確: http://zh.wiktionary.org/zh-hant/%E...%A4%A7%E7%9C%BE 普羅大眾由英文proletariat而來,為古羅馬帝國之最下層社會階級。「普羅」(proletarius)為拉丁語,由Proles (子嗣)一字所衍生,意味該階層的人對社會的唯一作用是延續香火以及供應人丁。後衍生為社會上多數普通民眾之稱義。 ---------------------------------- 7:3比值大約2.3. 2.3倍就代表[多數普通民眾],我恐怕無法贊同. 我認為大概99:1以上,99倍以上才能算得上普羅大眾. 例如:普羅大眾都沒辦法擁有幾千萬以上的豪宅. 依你的看法,只有7成的民眾沒辦法擁有幾千萬以上的豪宅? 不對吧. 另外,你在此的[翻盤]是指[車商不對]變成[奧客不對]嗎? 如果是,那你錯了,我認為的是車商不對,而奧客也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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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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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提出來,就表示我在乎? 或許你理解文意的能力不夠強,我明講好了. 我的重點是:你並沒有證明到什麼. 另外,不管我是醉是醒,重點是,我絕對不[獨]. 如果沒記錯,至少虎大網友的看法就和我有相近之處. 本串就算不多,我覺得應該有兩位數吧,我懶得去數,你有興趣的話,可以重頭翻翻看. 另外,你是第二個提出帳號問題的人. 很好奇,你們是如何認定的. 與大多數人看法不同,發表自己的意見,就會被停權? 我又沒和人爭吵,就算堅持己見,難道也違反版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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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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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講的,不是很明顯的反話嗎? 竟然還有人聽不懂反話,真是抱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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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金銀寶庫
文章: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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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告訴我,普羅大眾就是專業的大眾!!!
![]() PRO-大眾, 你看這不是專業的大眾嗎? ![]() 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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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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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如果對某人or某公司不爽
最好的報復方式 就是在對方犯錯時 一直幫他們講話硬凹 ![]() ![]() ![]() ![]() ![]() 有幾位大大對馬自達真的仇很大 擔心話題落幕 一定要再幫補幾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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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東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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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對個腦補又跳針的跳樑小丑的回話回應!當作無視就好了。
反正誰硬凹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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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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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精確點說不是堅持己見, 而是希望大家看法最好都跟你一樣, 因為不一樣的會被你勸說 不過你勸說時的譴詞用字又很海納百川一副我很開放的的樣子, 也就是, 柔性的強迫 主官管最會的伎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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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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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哇!一個比一個潛得更深的潛艦, 都因為看不下去,而浮出水面了. 目前兄台是在下於本討論串看到註冊時間最早,發文最少(6篇)的 真。超弩級潛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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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淡 風 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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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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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多數的定義是見仁見智,我個人是以公共議題的決定權來評估多數與否 七成的人數可以在公投或各類選舉中取得絕大部分決定權,應該可以算多數了~ ![]() 另外在下指的"翻盤"不是"車商不對"變成"奧客不對", 只要從原本不認同您的看法,改變為認同,這樣就算了~ ![]() 不曉得您認為的"奧客不對",是指大部分人遇到這種情況都不會像事主表現這麼78? 還是說以高道德標準來看,事主其實可以表現得更好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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