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6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
引用:
鄉民罵得好啊 這在中國的罪可重了 可不像我們這邊發個交往聲明就沒事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
引用:
那個女生真傻,都要死了,怎麼不乾脆直接揪出狼師 結果還是這個社會的錯,歧視被性侵者 ![]() 引用:
此文章於 2017-05-19 09:35 AM 被 McCandness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
小女生無處訴苦啊!
如果這個人在人前是人模人樣 私底下對女學生伸魔掌 小女生說不定講話沒人要信啊 現在好了 自殺了 然後老師被抓了 印證我之前講的 歡喜做 甘願受 自找的 在中國好像這樣可以判到死刑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
引用:
![]() ![]() ![]() 一個社會要幫助這種受害者的最佳方式,應該是讓受害者就是受害者,不需要有尋死的念頭吧 到底是哪種社會壓力,逼得一個小女生非得付出性命否則無法揪兇 此文章於 2017-05-19 10:13 AM 被 McCandness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4
|
引用:
中國有被霸凌至死..官方報告自殺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
引用:
死刑不是沒用 是沒被槍斃前 犯罪者總以為不會被抓到 就好像酒駕一樣 小女生要是知道該怎麼抓兇 她就不用去死了 不是每個受害者都知道該怎麼辦的 有的是等到她提起勇氣想報案的時候 證據早就不見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
引用:
所以性平教育應該也要加強著重這個部分,從小學就教小孩子們要懂得保護自己,畢竟法律也只能事後制裁救濟 而且別的犯罪事件很少需要提起勇氣才敢報案吧,只有性侵是這種尷尬令人難堪的情況。台灣有這麼多被性侵者願意報案揪出狼師,還蠻不容易的 此文章於 2017-05-19 11:14 AM 被 McCandness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
許多事到後面會成為大事件
就是大眾忍無可忍 洪仲丘是一例 林亦含也是 至少實名制已經確定要實施 而且必須繳交三個月內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這是好事 不管這事件最後結果怎樣 但最少已經做了一些防範機制 改名字可改不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縮短到三個月內也可以讓之前幹的好事留下證據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
引用:
當時她父母當然想報案, 猜測可能用權利威脅右肩這條罪名吧! 她父母也不是等閒之輩, 也請得起律師 為何打消念頭? 很簡單, 就是要是陳星老婆告林奕含通姦呢? 你們說, 哪種成案可能性大? ok就算是五五波, 賭贏了, 陳星關個幾個月出來, 賭輸了, 自己寶貝女兒掛上一條通姦罪 那敢不敢告? 真像將軍的女兒翻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