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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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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點就在這裡…請你再想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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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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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為發起者拿不出事證來就是拿不出事證來的,不管是不願意還是不能,我的"想"能夠干涉你的行為嗎? ![]() 你才是問題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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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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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你接近了…再想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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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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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跳針也改不掉你做為發起者拿不出事證來就是拿不出事證來的,不管是不願意還是不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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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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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以堅持你的觀點。不想去想就算啦…我自已是我自已。 想要再想…請自便…不願意也無所謂。 ![]() 此文章於 2016-04-08 08:34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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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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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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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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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我來鬧場… 是我發現一開始這邊就錯掉了… 除了你一廂情願的認定? 誰不是一情願的認定? 如果是兩情相願的認定,那在這邊吵個屁呀?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你這時候就加罪了。還何患無詞? A:颱風假我覺得最有趣的是明明只影響到公務人員 結果一票人都拿勞工當擋箭牌 Q:法令到你手裡就有兩套標準? A:原來公務員上班銀行跟股匯市要跟著開? 不去做的原因你可以問一下張閣揆 Q:原來公務員上班銀行跟股匯市可以不跟著開? 不去做的原因你可以問一下張閣揆 既然有兩套標準這問題就應該問你,怎麼會問張閣揆? A:股匯市因為休假而補回來又不是沒有前例 我對於颱風假補不補班課,只有一個觀點,那就是不要拿勞工當擋箭牌 你就不必替我說話了 Q:原來股匯市跟公務人員不是勞工? 不拿勞工身份的事實而拿職業做擋箭牌?自以為高人一等? A:要建立全國一體的標準可以讓台北市自己來嗎? Q:要建立全國一體的標準只要你自已來就好,誰來都一樣? 要建立全國一體的標準只要柯P來就好?誰來都一樣? 要建立全國一體的標準只要張閣揆就好?誰來都一樣? A:市府或說政府的勞工颱風假是有薪水的 補班的話看是加發加班費或是勞工部分不上班都可以做到的 Q:市府或說政府的勞工颱風假是有薪水的 是假就沒有補班的。補班的話看是加發加班費或是勞工部分不上班都可以做到? 對公務員發加班費是可以的,對勞工當然也可發加班費。 問題就是,勞工部分不上班就不對了!這叫雙重標準! 所以一般勞工一但放假就沒有再補班的,當然,如果市府公務人員不是因為職業的原故而不能放假之外,若一起放假那就是身份歧視。 A:我怎麼不知道台北市市長要變成新政府的自己人了? 至於影響勞工權益的說法,那是技術性問題,本來就可以解決的,再說用"藉口"當藉口那就更純粹是無稽之談,因為不合群不續聘如果可行,那根本不需要去看天氣找藉口 至於要跟市府一起開門的,那種勞工跟公務員假不同又不是第一次發生 Q:這不是技術性的問題,這叫身份歧視。因為不合不續聘是階級問題不是藉口,而說不需要看天氣來當藉口,那就是職業歧視。 政府的政策還有歧視的?原來法律到你家是可以你自以為是?一廂情願?你自我解釋? 所以就是說,一但是死老百姓身份的勞工就他媽的該死?因為你公務人員天生比別人高一級?應當高高在上?所以有勞工反對的時候不用法律做依據?市府的政策是可以討價還價的?那當然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Q:自已人?沒有的東西要怎麼證明沒有? 勞動檢查可說的點很多,不用說到颱風假就是一堆陳年爛帳 A:是事實要怎麼再證明不是事實?除非是你自已一廂情願,自以為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自已愛怎麼樣就怎麼是之外。 沒別的解答。拿不出不是的事實,就無限強加,這點你跟你自已的無限loop是一樣的。 所以勞工局不是市府的一部份?那柯P的政策不力,本是應該的,不管誰做閣揆或市長政策沒有一體都是應該的。 他媽的,那我還要法律做什麼? 從#774就開始腦補了。 此文章於 2016-04-13 05:36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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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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