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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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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左右...用跑的穿越馬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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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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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碰到低頭慢走的只能自認倒霉﹐畢竟慢走不違法﹐但超速或踹人都是違法的。 開車是個特權﹐不是基本權利﹐保障人身安全是基本權利。行人當然是最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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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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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發生了 , 不去關心對方就很糟了 , 竟然是去踹那一腳 ,
真是可惡至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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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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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錯了 在台灣是有錢人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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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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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重機也有明顯疏失,以那種小路,前車都減速了,後車應該有警覺才對,且以重機的行
駛路權來說 應該是要行駛在前車後面,跟著減速才對。怎會往路邊高速騎乘通過 駕駛觀念也非常差 上路久了 誰都知道 不論鄉下城市 行人直接橫越馬路情況 並不罕見 先不論對錯問題 大部分駕駛看到有人疑似有要過馬路 都會減速並稍加注意,人身性命問題不是單純對錯問題,在實際路況,絕對不可能讓你可以永 遠在百分之百對的情況下駕駛,難道你一有違規情況 別人就能不尊重你性命 直接撞你嗎 像這種沒辦法尊重生命的傢伙,根本沒資格拿到任何交通工具的駕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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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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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以看看完整版的影片, 那個小女孩已經很小心了,在路中間停了16秒,一直左右看來車, 最後是有一台車慢下來給小女孩過,沒想到,這台車的行為反而害小女孩被撞 因為旁邊衝出一台重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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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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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有權有勢就是法律,
如果今天小朋友是某大官的小孩.... 重機族這下大概會被禁路權了, 但如果該騎士是某大官子女.. 可能那小孩的監護人還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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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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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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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動粗不是因為蠢,是因為重視重機的損傷甚於小女孩的安危,代表那個人沒人性 ![]() 所以你說的其他話也毫無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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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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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雙方都是因視線死角造成這起車禍的
重機車主看不到小孩 小孩也看不到重機 但是............媽的 騎士起來還踹小孩子 O生O養O帶大的喔? 影片畫面是固定的 以這速度來看還蠻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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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orville by Gibson Les Paul STD pickup APH-1 ![]() ![]() 這邊變成五毛粉紅DVD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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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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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像有規定100m內沒有斑馬線就可以直接穿越 當然還是要看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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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FurMark燒機請注意,作者建議跑15分鐘就好/電腦電源接頭規格 加入 F@H分散運算,幫助對抗疾病/ /加入WCG分散運算,幫助解決癌症,AIDS,糧食與能源問題 http://cid-d082ecba16a55988.skydriv...=GetSharingLink VGAMaster 請多多支持,歡迎任意轉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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