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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drasil
因為是您之前說「很多法律都該廢止了」,這白話翻譯就是「除罪化」啊,好像不能怪我不懂您的心吧

我想廢死方與您的看法在前提上不一樣,對死刑是否具有勝過無期徒刑的嚇阻力是存疑的,認為兩者對預防犯罪的效果難分上下,所以根據比例原則不須要保留死刑。

轉換到「勞基法對無良廠商的處罰」的例子中,就是去找到一個同樣具有差不多嚇阻力的罰則去代替原有的罰則的意思,不過大家都知道其實是勞基法罰的不夠重而已。

我推測您的意思是自由刑是強效定心丸,但死刑效果更強,如果是這樣,為何不乾脆主張將死刑廣泛運用在各項罰則之中,以收奇效呢?

因為「一個人犯了法,就要負起相對應的責任,不能過重,但也不能太輕」,輕罪處死和重罪處罰鍰都會造成不公,所以當然不能這樣搞啦。



不過上面那些我覺得不是重點,不同意我的看法也蠻正常的,價值觀本來就不相同了。

我只是覺得比如對犯罪被害人/遺屬的補償、照護等,就算沒有廢死也是一樣應該進行的,

只是很多人潛意識中似乎覺得死刑就能補償家屬、維持治安,所以對於這些事情就不用去在意了,反而是備受唾棄的廢死組織比較重視這一塊,不是蠻奇怪的一件事嗎?

好吧.....是我用詞不夠精確

您後面說的其實也沒錯,有的廢死組織不是只有關注廢死這一塊,另外像是冤獄平反,
以及您提到的受害者補償等議題,也有在推動關注。雖然他們有些理念我們不見得認同,
但其他我們同樣認同的議題,也應該給予肯定及支持,一碼歸一碼。

而且不管如何,他們畢竟還是起而行的人,相較之下,我只是坐在電腦前嘴砲,
應該要感到汗顏才是.......真的在乎,就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

引用:
作者gop
附近居民說:
監獄不要蓋在我家旁邊

沒辦法.....人往往是自私的
     
      

此文章於 2012-12-06 09:43 AM 被 Rainwen 編輯.
舊 2012-12-06, 09:40 AM #9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carbocation2014
1.結論不夠嚴謹,挪威跟新加坡人種不同社會文化也不同,萬一死刑對中華文化圈特別有用呢?
2.連結中也是相同的問題

所以依我一個念科學的想法台灣不如就來實行個實驗吧,以五年為基期對於這種
罪證確鑿的罪犯,用慘忍的酷刑處死,五年廢死,暫且先排除社會因素(視10年為短期)
看看有沒差在來說嘛,不要老是引用別國數據,要data就自己做實驗。

最後再把data賣給各國犯罪研究單位,除了可以獲得收益,相信也對我國知名度有大大
提升。

就是因為人種不同社會文化也不同的各個國家都有類似的情形,才能解釋我的論點呀。

此外這裡有一篇文章,或許能解釋中華文化圈的情形。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rticle_id=86659

引用:
作者由擴張到限縮──從刑事立法論中國大陸的死刑政策
吊詭的是,經過二十多年的下放死刑核准權與重刑立法,大陸沒有能夠實際遏止境內犯罪活動,反而出現了刑罰量與犯罪量同步增長,所謂 “兩高”的局面。1987年第一次”嚴打”結束後翌年,刑案立案數即大幅增加,1988年達82.7萬起,1989年達197.1萬起,1990年達221.6萬起,1991年達236.5萬起。1997年第二次”嚴打”結束後,發案率又從1998年的198萬起,到1999年突破達到224.9萬起

現在很多人希望儘速執行死刑,認為能夠嚇阻犯罪,不過台灣從05年以來有5年左右停止執行死刑,故意殺人案件數卻是越來越低啊,這是本國的數據。
http://www.dgbas.gov.tw/public/data...other/p1-4c.xls

您是念科學的,應該不會隨便相信一些不證自明的理論,既然我提出了這麼多數據,您仍覺得不夠嚴謹,也希望以相同標準提出能證明死刑具有特別強大嚇阻力的資料,這樣才符合科學精神。
 

此文章於 2012-12-06 01:11 PM 被 drasil 編輯.
舊 2012-12-06, 01:05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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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shih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310
居然這麼多人支持廢死
你們是受害者的家屬嗎
或是退一步. 你們有誰是受害者的親戚或朋友
如果沒有的話
實在沒啥資格倡議廢死

台灣有比死刑更有赫阻力的刑罰嗎
沒有
那你要如何讓那些犯罪者不犯下大案
對他們來說
坐個幾年牢根本不痛不癢啊
當然死刑不能彌補什麼
但對家屬來說就是一個小小的補償而已
對社會來說
是避免其他人再度受到傷害
當成為加害者. 他就喪失了一定的人權
不再能夠要求平等對待了
舊 2012-12-06, 03:53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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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hi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drasil


現在很多人希望儘速執行死刑,認為能夠嚇阻犯罪,不過台灣從05年以來有5年左右停止執行死刑,故意殺人案件數卻是越來越低啊,這是本國的數據。
http://www.dgbas.gov.tw/public/data...other/p1-4c.xls

您是念科學的,應該不會隨便相信一些不證自明的理論,既然我提出了這麼多數據,您仍覺得不夠嚴謹,也希望以相同標準提出能證明死刑具有特別強大嚇阻力的資料,這樣才符合科學精神。


那又不是廢死,若按照侯友宜後面說的話,綁架案以前5件1件撕票,現在10件不到件,死刑何來沒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5/today-p7.htm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2-12-06, 04:46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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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sorrojvr
Golden Member
 
sorrojv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556
廢死連盟最近忙著搬家...

因為被[恐嚇],怕有不測,所以很害怕,廢死連盟人心惶惶
急著搬家...

==
舊 2012-12-06, 05:28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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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ojvr離線中  
dami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15
引用:
作者sorrojvr
廢死連盟最近忙著搬家...

因為被[恐嚇],怕有不測,所以很害怕,廢死連盟人心惶惶
急著搬家...

==


廢死聯盟也會恐懼?

不是有人權就無敵了?

用人權去感化這些人吧!!
舊 2012-12-06, 05:40 P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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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離線中  
allenroy0414
New Member
 
allenroy041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我講一句實話 你們站在死刑犯的立場 廢除死刑 想要人民接受? 這....根本強人所難
就像朱學恆所言 被害者才是應該要先被關心的重要焦點
當哪天你們會說出 經過我們與被害者討論 以及做了各項的研究
發現死刑並無法消除被害者的陰影 而被害者也不希望以怨抱怨
只希望加害人受到該有的處罰 以及事後被害者的心靈輔導
所以我們應該廢死
不燃你們所說的廢死 只是把台灣僅存的正義銷毀
搞得執行死刑的政府才是加害者 殺人者才是被害人 而真正的被害者只是路人甲?
舊 2012-12-06, 06:18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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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看了這篇,深深瞭解到何謂「巧舌如簧,能言善辯」,太了不起了。

我可沒指名道姓哦,請勿對號入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2-12-06, 06:23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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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現在在線上  
ExtremeTech
Elite Member
 
ExtremeTec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51
爭甚麼爭

乾脆死一半好了
舊 2012-12-06, 06:27 P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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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emeTech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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