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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就這問題請問了律師.以新聞報導內容而言
1.熱茶出現在不應該出現的地方.這是100%確定的.
2.餐廳應提供安全的環境讓客戶可安全走動.
3.至於小朋友有沒有嬉戲? 跟家長說法不一.這可以吵
但餐廳也要負起看護小朋友的責任.尤其是擺了不該擺的東西

所以打起官司.餐廳要負的責任很大
     
      
舊 2012-10-09, 12:47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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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如果只是走動發生危險的機率很低,東西放置的位置是單一出口的角落,旁邊有桌椅圍著,
前面也有警告標示,如果不是奔跑嬉戲根本不會栽進去


餐廳危險的東西太多了,進餐廳用餐就應該規規矩矩,不可以在裡面嬉戲,當然店家把一大
桶熱紅茶,放在餐區角落也有責任。


華視新聞有畫面出來了.放置位置跟方法跟您形容的完全不同
律師說:店家要贏這官司很不容易
 
舊 2012-10-09, 12:54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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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seraphicsi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引用:
作者阿魯米
如果時光可以重來,或是以後再次帶小孩子出門吃飯
類似的店家,類似的熱茶和告示牌,一樣的那家人
那對父母會怎樣帶自己的小孩?

以前亂跑就是被揍.....
舊 2012-10-09, 01:00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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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sid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B76202023
這麼說當然有道理, 但我認為熱紅茶從頭到尾都不該擺在用餐區(除非客人已經全走光了)
安全是有點模糊的概念, 但又馬虎不得...

雙方都有責任, 但餐廳是營業場所, 本來設計管理上就要降低意外的發生

您講的大部份我也能認同,
但是針對這部,
我個人覺的..........要求別人真的好輕鬆呀....
試問,您是否每次外出用餐時,
都會去了解該營業場所是否達到您的安全標準,
否則您便不予選擇?
尤其是...許多小吃店或路邊攤販,
我相信他們都不可能優先考慮所謂"降低意外的設計考慮"。
甚至隨處可見高高低低,斜率不一,防滑系數不一的騎樓,都是有可能造成行人摔傷意外的發生,
眼下看到的時候,您都會繞開不行走,以避免自身去接近那些不安全的場所??
其實我相信...
做不到...對吧,
那既然生活中處處存在許多已知或未知的風險,
身為父母的人,是不是更應該主動積極的教育以及保護子女的安全,
而不是等到對風險無知的小朋友發生了意外時,才來求償,再來靠北沒立法!!!!!
我只能說..
"教的不好"... 今天沒出事是好運,哪天要出事也絕不意外。




以目前的社會來看,
店家當然是判賠的機率極大,
但即使店家判賠又如何?該叫好嗎??該得意自己嘴炮打贏了嗎?
反正被燙傷的又不是自己甚至自己的小朋友.....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10-09 01:16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2-10-09, 01:08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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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roleplay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0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總之 一屁股坐到紅茶桶確實是很神奇

+1.
舊 2012-10-09, 01:21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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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leplay離線中  
B76202023
*停權中*
 
B762020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引用:
作者EAC212
您講的大部份我也能認同,
但是針對這部,
我個人覺的..........要求別人真的好輕鬆呀....
試問,您是否每次外出用餐時,
都會去了解該營業場所是否達到您的安全標準,
...

坦白說不是這樣
我從事的行業剛好有點危險, 大卡車挖土機跑來跑去, 時時都有吊掛作業; 同業倉庫都匝死了幾個人~~ 工地裡又更不用說了
所以我常常注意空間運用/作業流程的安全; 剛剛已經有說了, 安全是有點模糊的概念, 但萬萬不能輕忽

每個行業都有它的公共安全問題; 想想看, 餐廳是熱油熱湯熱水的環境, 當然要把這些東西盡量跟客戶隔開 (所以要擺在廚房), 這是很正常的作法而非苛求; 管理餐廳的人當然要注意
國外family restaurant也是一堆小孩混來混去, 在用餐空間出事, 當然是餐廳要負責, 我一點都不懷疑
舊 2012-10-09, 01:26 PM #9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76202023離線中  
Computer Cowboy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seraphicsid
以前亂跑就是被揍.....


因為以前有一樣東西叫「家教」, 管不好自己的孩子給人罵「沒家教」是奇恥大辱, 現在的家長好像似乎都不注重這東西了
舊 2012-10-09, 01:30 PM #9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omputer Cowboy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albert@46
華視新聞有畫面出來了.放置位置跟方法跟您形容的完全不同
律師說:店家要贏這官司很不容易


我前面沒看到畫面,產生誤會。

這邊有照片示意及解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tm?Slots=TPhoto

這邊有現場照片
http://libblibb.blogspot.tw/2012/07/blog-post_10.html
http://stanley2007.blogspot.tw/2012...-post_2209.html

此文章於 2012-10-09 01:41 PM 被 Quaker2002 編輯.
舊 2012-10-09, 01:32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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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wjk9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EAC212
您講的大部份我也能認同,


我也贊成你的看法

站在"家人"的立場來看,店家有沒有賠錢,家長和小孩和店家誰對誰錯,根本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小孩70%燙傷,應該會留下一輩子的傷害


就跟在路上出車禍一樣,你對他錯有那麼重要?如果被撞死撞殘,你對他錯又如何?
舊 2012-10-09, 01:36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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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k99離線中  
lievil
Major Member
 
liev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EAC212
您講的大部份我也能認同,
但是針對這部,
我個人覺的..........要求別人真的好輕鬆呀....
試問,您是否每次外出用餐時,
都會去了解該營業場所是否達到您的安全標準,
否則您便不予選擇?
尤其是...許多小吃店或路邊攤販,
我相信他們都不可能優先考慮所謂"降低意外的設計考慮"。
甚至隨處可見高高低低,斜率不一,防滑系數不一的騎樓,都是有可能造成行人摔傷意外的發生,
眼下看到的時候,您都會繞開不行走,以避免自身去接近那些不安全的場所??
其實我相信...
做不到...對吧,


這是兩個議題,[家長教育小孩避開危險]與[公共場所安全]

如你所述,就是我們無法時時刻刻都在那檢視安全與否,
所以應該由擁有者或經營管理者負責,政府來監督,
這不是要求別人輕不輕鬆的問題,
我就遇過在大樓住宅裡自家前陽台(大門前)燒金紙的人,
一旦失火,他們唯一的逃生口就在火爐之後,
不要求鄰居別幹這種事(做好管理),
難道我應該不斷帶著全家做逃生訓練嗎?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2-10-09, 01:57 P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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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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