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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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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哪會那麼麻煩,在房間裡用瓦斯燒開水還不是一樣,該不會連瓦斯都要管制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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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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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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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這麼多人要酸這個提議(尚未實施) 
				
		
1.要先了解自殺心理。去買炭時要登記,就可以使要自殺的人猶豫一下,這個猶豫就有可能打消了死意。跟她會不會採取其他死法是沒有關係的。 2.燒炭自殺,會產生凶宅。會使屋主蒙受財產價值損失。要死,請你去跳水跳樓。自己去死不要連累別人。 我是不贊成去救要自殺的人。因為自殺也是一種自然淘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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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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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幹嘛一定要燒木柴類 把房間封死 然後買個拜拜用的金爐來燒紙類產生二氧化碳也是一樣的功效 現在該不會 金爐 報紙 書本 癈紙也要管制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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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sic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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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木炭要登記..嗯.好問題...大家都省略了政府的好意..因為登記之後,買木炭的人自殺,要查死者是誰比較方便...看來又是政府要偷懶的招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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