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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sutl
那是台灣亂七八糟的各式建築獎勵下造成的畸形現象。(是的!我在批評法律)

帝寶的停獎政策,跟台灣的騎樓政策,是同樣類似的糟糕政策。
問題不在於法條,而是民眾心態。不然不會有:
  1. 法定空地佔用。
  2. 違法二次施工夾層、外推。
  3. 取得使用執照後停車格重劃。
族繁不及備載...
     
      
舊 2011-11-14, 05:29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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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sutl
騎樓本來就是私人地產
錯的離譜...
 
舊 2011-11-14, 05:32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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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n_akemi
錯的離譜...

你才錯的離譜...
用心點, 去問問土地代書或朋友有人買一樓房子或透天厝的, 看看騎樓產權是屬於誰的.


BTW, 誰說人行道汽車不會佔用的?
[YOUTUBE]4huwuQT1pT4[/YOUTUBE]
舊 2012-02-13, 03:35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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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tcr_ad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4
現在又怎樣了?

大家不談機車黨,機車黨就趕快推出新議題免得被大家遺忘嗎??
舊 2012-02-13, 03:39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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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r_adv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挖三個月前的舊文
有意思嗎
事實上 不管哪種車
佔用就不對呀
不想退出花時間找車位還找這麼多理由
直說老子不想花時間找車位也不想付停車費不就得了

另外騎樓是大樓全體共有或私有
有的則視為既成道路被徵收
這些都有(因為我家就有被徵收過)

以下節錄自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網站
http://taipei.law119.com.tw/personv...=3812&keywords=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道路」:指公路、街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及第三款「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可知「騎樓」係屬道路
舊 2012-02-13, 03:54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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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lompt
挖三個月前的舊文
有意思嗎
事實上 不管哪種車
佔用就不對呀
不想退出花時間找車位還找這麼多理由
直說老子不想花時間找車位也不想付停車費不就得了

另外騎樓是大樓全體共有或私有
有的則視為既成道路被徵收
這些都有(因為我家就有被徵收過)

以下節錄自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網站
http://taipei.law119.com.tw/personv...=3812&keywords=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道路」:指公路、街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及第三款「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可知「騎樓」係屬道路

不過我家之前請國稅局來丈量
他是從騎樓的部份開始拉線
我知道這種道路一定要留通道給人家過不然算違法
不過這也不代表說完全都不能使用
不然幹嘛從騎樓的部分開始收稅金呢?
舊 2012-02-13, 04:04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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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notee
不過我家之前請國稅局來丈量
他是從騎樓的部份開始拉線
我知道這種道路一定要留通道給人家過不然算違法
不過這也不代表說完全都不能使用
不然幹嘛從騎樓的部分開始收稅金呢?


我家的既成道路也是給人走呀
所以才一堆人請政府快徵收
不過今天另一個問題是
很多人都用這個來換容積減免
而且是共同持份(也就是公設)
所以很難說虧啦(好歹賤傷賺走了XD)
舊 2012-02-13, 04:24 P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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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CableK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111
文章: 356
引用:
作者lompt
我家的既成道路也是給人走呀
所以才一堆人請政府快徵收
不過今天另一個問題是
很多人都用這個來換容積減免
而且是共同持份(也就是公設)
所以很難說虧啦(好歹賤傷賺走了XD)


不一定是共同持份,我有一間店面是有騎樓,大樓規定是所有人共用.所以不准停車或做任何私人用途,
但是產權是我的,所以電費要我出,管理費一毛都不少.
上次跟建商把持的管委會/住戶大會提案要減免一下管理費/電費,馬上被建商上班的主委批的滿頭包,當場說出"就是掐得你的脖子要付管理費""這是黃金店面(兩年都租不出去的黃金店面)"
晚上看到燈光打的閃亮亮,花我的電費爽的只是投資客
所以能算共同持份的還算是有良心的賤傷
舊 2012-02-13, 04:41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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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leK離線中  
seraphicsi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引用:
作者sam1302
+1

如果所有騎樓房屋產權人來表決的話..

我想大家都會贊成把騎樓收回.

大家想想:如果今天是自己家的騎樓地..
有多少人願意將騎樓變成公共空間並且乖乖繳稅!!

人都是自私的..我也贊成將騎樓地還給屋主.

PS..騎樓對於房屋結構沒有影響嗎(遇到地震時)????

沒有......因為其實牆面對結構強度幾乎沒有幫助
只有樑柱有用而已
舊 2012-02-13, 05:18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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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sid離線中  
skyang
Major Member
 
sky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懷念以前在重慶南路的日子,不管晴天雨天,我可以悠哉的一間間書店逛過去,不用擔心淋雨或別人的雨傘弄濕你。逛累了,直接跳上公車回家。
商業區的騎樓佔用,代表商業區的沒落的開始,下雨天沒人要來

懷念老家的騎樓,下雨天那是附近小朋友玩遊戲的地方。老人家泡茶聊天的地方
住宅區的騎樓佔用,代表鄰居之間開始冷默,不相往來。

至於那些主張廢除騎樓的,產權是自家的,請先問問你家的建築容積率是否超過,是不是你家樓上該先拆掉,將建築線退回到現行法規,依法行事喔!不要廢了騎樓這特別法,又不按照正常法律。

另外就是我個人主張,行人>機車>汽車。人都不能走了,那你騎車來這邊做什麼??
舊 2012-02-13, 05:35 P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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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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